厦门大学盲审合格的具体分数和规定如下:
盲审合格分数
厦门大学盲审合格的分数标准是60分及以上。根据相关规定,盲审评审结果存在2份为“基本合格(60分≤评分<75分)”或1份为“不合格(评分<60分)”,实行一票否决,硕士研究生须延期处理,经导师同意后,可在一年内重新申请学位。
具体规定
盲审评审结果处理:
- 若盲审评审结果存在2份为“基本合格(60分≤评分<75分)”或1份为“不合格(评分<60分)”,硕士研究生须延期处理,经导师同意后,可在一年内重新申请学位。
- 若盲审评审结果存在1份为“基本合格(60分≤评分<75分)”,对于评审结果无异议的,硕士研究生须作延期处理,经导师同意后,可在一年内重新申请学位;对于评审结果存在异议的,允许硕士研究生申请复议。
盲审结果的影响:
- 对于评审结果(盲审、明审)存在1个及以上75-80分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抽查;导师应重点关注,根据评审意见指导硕士研究生修改学位论文。
盲审的具体操作:
- 盲审分为校盲和院盲,校盲就是送教育部盲审;院盲一般是送给兄弟院校或者本校其他学院盲审。这两者难度基本差不多,有时候送教育部盲审分数还会高一些。
- 盲审成绩低于70分以上要二次送审,根据观察,二次送审的同学绝大多数分数不会很高,基本都要延毕。只要不用二次送审,即使成绩很低基本上不需要延毕,当然还是要尽量保证分数高于75分(或者80分)以上。
盲审的重要性:
- 盲审是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的重要环节,通过盲审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通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导师及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定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通知研究生本人及导师,进行论文的修改。
盲审的具体流程:
- 盲审实行个人申请制,拟申请研究生学位人员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在“毕业学位”模块的“查重盲审申请”一栏,按系统提示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并上传待盲审学位论文。
- 研究生导师登录管理系统,在“毕业学位管理”模块的“论文查重审核”对申请盲审的论文进行论文查重审核。
- 各培养单位登录管理系统在“学位-论文查重管理”模块的“论文查重审核”对申请人进行逐一审核。
- 学校采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以检测报告中的“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以下简称“重复率”)为主要依据对检测结果进行认定和处理。
盲审结果的处理:
- 论文送审意见全部收回,评审意见有效,若不能全部收回,缺额份数必须追加送审。
- 论文送审意见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全部收回,研究生部可根据已收回的评审意见,决定是否让研究生先进行论文答辩,再根据缺额份数收回情况及评审意见确定答辩的处理意见。
- 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中若出现一票否决的,则追加二位评阅人重审,如再出现否决意见,则该论文评审定为不合格。若出现二票否决,则该论文评审即定为不合格。硕士学位论文实行盲审意见一票否决制。
盲审的注意事项:
- 盲审论文的信息通知本人及学科所属学院,被抽出参加盲审的研究生应在接到通知的二天内,按规定格式制作论文(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硕士生论文一式二份,博士生论文一式三份,报送研究生处。
- 盲审学生在线提交论文材料包括封面、任务书、工作计划书、正文、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成绩评定意见表、评阅人成绩评定意见表、外文翻译资料、论文查重报告、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等。
厦门大学盲审合格的分数标准是60分及以上,具体的盲审规定包括评审结果的处理、盲审的具体操作、盲审结果的影响以及盲审的注意事项等。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保障学位授予的公正性和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