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大有排名的奖学金是多少?有哪些申请条件?

福州大学提供了多种奖学金,包括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和校内资助等。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奖学金及其申请条件:

1. 国家奖学金

  • 金额:一次性奖励8000元。
  • 申请条件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 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习成绩优异,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 参评当年度内每学期均获得校综合一等奖学金,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排名原则上须位于本专业前10%且参评学年没有不及格科目,且在参评学年“五四”表彰中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
    • 同等条件下,有国家级发明专利或在全国各类权威竞赛中获得过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者予以优先考虑。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 金额:一次性奖励5000元。
  • 申请条件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 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 不隐瞒家庭经济变化和外来资助情况。
    •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的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本专业前40%且参评学年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其中一项排名未进入前40%,但均在60%以内的,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比较突出,学院需出具相关证明并附支撑材料。

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金额:博士研究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年2万元。
  • 申请条件
    • 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设立特、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2000元、8000元、5000元、3000元,全程评两次,分别为中期、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

4. 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 金额
    • 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两档:特等奖学金15000元、一等奖学金10000元。
    • 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档:特等奖学金12000元、一等奖学金8000元、二等奖学金6000元。
  • 申请条件
    • 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直接享受特等奖学金,其他全日制非定向博士新生及全日制定向非在职“少干”博士新生直接享受一等奖学金。
    • 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均直接享受特等奖学金(含支教团);“985”高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的统考生(不含独立学院)均直接享受特等奖学金;其他统考生以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为主要依据,在本专业除直接享受特等奖的学生外,前20%的可申请一等奖学金,前35%的可申请二等奖学金。

5. 校内奖学金

  • 本科生综合奖学金
    • 每学期: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 基地班、综合班获奖人数不超过学生总数的36%,其中:一等奖不超过6%,一、二等奖总和不超过16%;非基地班、综合班获奖人数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8%,其中:一等奖不超过3%,一、二等奖总和不超过8%。
  • 本科生新生奖学金
    • 一等20000元;二等10000元;三等5000元。
  • 精神文明建设奖
    • 每人每学期不超过300元。
  • 学习进步奖
    • 每人每学期不超过400元。

6. 其他奖学金

  • 文化科技创新创业奖学金
    • 每年划出120万元作为学生文化科技创新创业奖学金,其中,文化科技类奖励90万(本科60万,研究生30万);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金30万。
  • 自强之星奖学金
    •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团中央分配名额1名,可获得奖学金荣誉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团中央分配名额49名(含标兵人选),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荣誉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7. 助学金

  • 国家助学金
    •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分10个月发放;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7500元,分10个月发放。

8. 申请流程

  • 学生申请: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应向所在学院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申请,递交相应奖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与纸质版。
  • 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初评: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组织初评,提出推荐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于3月30日前将各项奖助学金相应的申请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共邮箱fzuxszzglzx@163.com。纸质版(相应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汇总表、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学术论文(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由教务部门出具的参评学生成绩单(年度/学年)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北楼东309)。
  • 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差额评选,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各项奖助学金设立单位审批。

以上信息是根据最新的福州大学奖学金政策整理的,具体的申请条件和金额可能会根据学校的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学生在申请前仔细阅读学校发布的最新通知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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