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报名缴费的金额和相关政策因地区和招生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信息:
研究生报名缴费金额
- 吉林省:所有硕士研究生报考缴费标准为每生200元。
- 甘肃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初试报名费收费标准为200元/人。
- 湖南省:报名考试费按《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3〕468号)文件规定为每生200元。
- 四川省:在四川省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交报名考试费180元/人。
- 北京市:对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收取初试费138元/人。
- 河北省:依据河北省相关规定,对在河北省报名考试的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报考费160元/人。
- 天津市:依据津价费〔2001〕417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50元/人、考务费30元/科。
- 山西省:在我省参加硕士研究生初试报名考试费标准为:4科每人次180元,3科每人次135元,2科每人次100元。
- 内蒙古:报考费190元/人。
- 辽宁省:我省各类考生报考费为每生150元。
- 黑龙江省:所有在我省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22时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
- 上海市:在本市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69号文件规定的128元/人执行。
- 江苏省: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按每生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 浙江省:报名时需缴纳报考费每人每科次50元。
- 安徽省: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150元。
- 福建省:考生须缴纳报考费160元/人。
- 江西省:凡选择在我省报名参加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材料费等共180元。
- 山东省:考生报考的业务课二科目代码以“5”开头的专业收费标准为每人220元,其余专业收费标准为每人180元。
- 河南省: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进行实名注册,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网上支付报考费112元/人。
- 湖北省:考三门的为130元、考四门的为190元,推荐免试生为190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为160元。
- 广东省:凡参加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和管理类联考(会计、审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按每生每科40元缴交报考费;参加单独考试和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按各报考点的收费标准缴交报考费。
研究生报名缴费政策
- 网上缴费:考生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需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缴费,逾期不能补缴费。
- 退费政策:
- 报名成功且通过网上确认审核,但考试缺考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
- 未进行网上确认或未通过网上确认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由“研招网”统一进行退费处理。退费款项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考生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12月底前完成。
- 缴费方式:考生可以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支持的支付方式包括支付宝、银行卡等。
- 注意事项:
- 考生在网上报名缴费前应认真阅读《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布的有关公告,符合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缴费。
- 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 考生网上支付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客服电话或通过电子邮件咨询。
以上信息显示,研究生报名缴费的金额和政策因地区和招生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查阅目标院校的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的信息。考生在缴费过程中应注意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缴费成功,以免影响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