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征兵的具体人数并未在搜索结果中明确提及。我们可以从征兵政策和相关信息中了解到一些关键信息。
征兵政策
报名时间:
- 男兵: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 女兵: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18时。
征集对象及年龄:
- 男青年:
-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 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
- 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 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 女青年:
-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 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 男青年:
征集条件:
- 政治条件:征集的青年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具体条件要符合《征兵工作条例》《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
- 体格条件:
- 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 体重:男性17.5≤BMI<30,女性17≤BMI<24。
- 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
征集办法:
-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
-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大学新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优待政策:
- 升学复学:
- 复学(入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 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 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3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 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 经济待遇:
-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每年42404元。
- 从学校参军入伍的学生,退役后天津市和平区一次性发放约55000元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 对当年入伍应征地为我校的男性毕业生(含毕业班生),和平区人武部发放高校毕业生入伍奖励金一次性奖励10000元。
- 退役复学学生复学在校期间每年享受3300元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加上学费资助、部队津贴和保险等补助,每位参军入伍学生两年义务兵直接经济支持可达23万元左右。
- 退役就业服务:
- 退役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我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服务。
- 从我市入伍的非津籍大学生退役后优先在津落户、市内迁移等。
- 安排工作:
-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 士官服现役满12年。
-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
- 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
- 烈士子女。
-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 升学复学:
总结
2024年天津征兵的具体人数未在搜索结果中明确提及,但征兵政策和相关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报名时间、征集对象及年龄、征集条件、征集办法以及优待政策等内容。这些政策旨在鼓励更多适龄青年积极应征入伍,同时为他们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和保障措施,以确保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应征青年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