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

宋代: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县有个百姓叫方仲永,祖祖辈辈以耕种为生。仲永出生五年,还没有见过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惊奇,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族人为主旨,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就能立刻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回到扬州,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他说:“方仲永已经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才能是上天赋予的,远胜过其他有才能的人。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注释

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10年5月30日-1063年4月30日)。

从:跟随。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虚词用法

(1)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

(2)不受之人——兼词,之于。

(3)卒之为众人——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

(4)忽啼求之——代词,代书具

(5)借旁近与之——代词,代仲永

(6)余闻之久也——代词,代这件事

(1)环谒于邑人——介词,到。

(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

(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从,引出动作的对象。

(1)还自扬州——从。

(2)并自为其名——自己。

(1)泯然众人矣 ——形容词词尾 ……的样子

(2)父利其然也 —— 代词,这样

通假字

(1)扳——通“攀”,牵,引。

(2)材——通“才”,才能。

古今异义

(1)自是指物作诗立就(是:古义:“自是”组合意为“从此”;今义:判断动词)

(2)或以钱币乞之(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人;今义:或许,或者。)

(3)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文理:古义:文采和道理;今义: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

(4)稍稍宾客其父(稍稍:古义:渐渐;今义:稍微。)

(5)泯然众人矣(众人:古义:平常人;今义:许多人,大家。)

(6)从先人还家(先人:古义:王安石死去的父亲;今义:自己的前辈。)

词类活用

(1)形容词作意动词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为惊奇、诧异”的 意思

“父异焉”之中的“异”,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

(2)名词作意动词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认为……有利可图”的意思

“宾客其父”之中的“宾客”,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

(3)名词作状语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中的“日”名词作状语,是“每天”的意思

(4)动词用作状语

“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动词“出声哭”的意思,这里作状语“哭着”的意思

一词多义

(1)并自为其名(名词,自己)

(2)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介词,从)

(1) 余闻之也久(动词,听说)

(2)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

(1)其诗以养父母(代词,这)

(2)稍稍宾客其父(代词,他的)

(1)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2)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动词,作为)

(2)卒之为众人(动词,成为)

(1)贤于材人远矣:(胜过) (名词作动词)

(2)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有才能)

文言句式

(1)判断句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2)省略句

省略宾语 “不使学”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不使之学”;“令作诗”中也省略宾语“其”,可补充为“令其作诗”。

省略主语 “还自扬州”中省略主语“我”,可补充为“我还自扬州”。

省略介词 “受之天”中“之”后省略“于”,可补充为“受之于天”;“借旁近与之”中“借”后面省去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借于旁近与之”。

(3)倒装句

“还自扬州”是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

 

学习重点

(1)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答: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答: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既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你对题目是怎样理解的?

答:”伤”是”哀伤””感伤”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可”伤”之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为实例,说明一个人有天分是很幸运的,但是唯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才能让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才能够真正成才. 如果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最终也会成为平常人。

(4)你怎样理解文中的”泯然众人矣”?

答:”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意溢于言表,发人深省.再过七年以后,是方仲永的第三个阶段,才能衰竭,成为了普通人.

(5)作者主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答: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成为普通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后天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

创作背景

公元1025年(天圣三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明道二年王安石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康定元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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