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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子建:会唱歌的火炉

我的少年时代是在大兴安岭度过的。那里一进入九月,大地上的绿色植物就枯萎了,雪花会袅袅飘向山林河流,漫长的冬天缓缓地拉开了帷幕。

冬天一到,火炉就被点燃了,它就像冬夜的守护神一样,每天都要眨着眼睛释放温暖,一直到次年的五月,春天姗姗来临时,火炉才能熄灭。

火炉是要吞吃柴火的,一到寒假,我们就得跟着大人上山拉柴火。

拉柴火的工具主要有两种:手推车和爬犁。手推车是橡皮轮子的,体积大,既能走土路装载又多,所以大多数人家都使用它。爬犁呢,它是靠滑雪板行进的,所以只有在雪路上它才能畅快地走,一遇土路,它的腿脚就不灵便了,而且它装载小,走得慢,所以用它的人很零星。

我家的手推车是二手货,有些破旧,看上去就像一个辛劳过度的人,满面疲惫的样子。它的车胎常常慢撒气,所以我们拉柴火时,就得带着一个气管子,好随时给它打气。否则,你装了满满一车柴火要回家时,它却像一个饿瘪了肚子的人蹲在地上,无精打采的,你又怎么能指望它帮你把柴火运出山呢?

我们家拉柴火,都是由父亲带领着的。

姐姐是个干活实在的孩子,所以父亲每次都要带着她。弟弟呢,那时虽然也就是八九岁的光景,但父亲为了让他养成爱劳动的习惯,时不时也把他带着。他穿得厚厚的跟着,看上去就像一头小熊。我们通常是吃过早饭就出发,我们姊妹三人推着空车上山,父亲抽着烟跟在我们身后。冬日的阳光映照到雪地上,格外的刺眼,我常常被晃得睁不开眼睛。父亲生性乐观,很风趣,他常在雪路上唱歌、打口哨,他的歌声有时会把树上的鸟给惊飞了。

我们拉的柴火,基本上是那些风刮倒的树木,它们已经半干了,没有利用价值,最适宜做烧柴。那些生长着的鲜树,比如落叶松、白桦、樟子松是绝对不能砍伐的,可伐的树,我记得有枝桠纵横的柞树和青色的水冬瓜树。父亲是个爱树的人,他从来不伐鲜树,所以我们家拉烧柴是镇上最本分的人家。为了这,我们就比别人家拉烧柴要费劲些,回来得也会晚。因为风倒木是有限的,它们被积雪覆盖着,很难被发现。

我最乐意做的,就是在深山里寻找风倒木。往往是寻着找着,听见啄木鸟“笃笃”地在吃树缝中的虫子,我就会停下来看啄木鸟;而要是看见了一只白兔奔跑而过,我又会停下来看它留下的足迹。由于玩的心思占了上风,所以我找到风倒木的机会并不多。往往在我游山逛景的时候,父亲的喊声会传来,他吆喝我过去,说是找到了柴火,我就循着锯声走过去。

父亲用锯把风倒木锯成几截,粗的由他扛出去,细的由我和姐姐扛出去。把倒木扛到放置手推车的路上,总要有一段距离。有的时候我扛累了,支持不住了,就一耸肩把风倒木丢在地上,对父亲大声抗议:“我扛不动!”那语气带着几分委屈。姐姐呢,即便那风倒木把她压得抬不起头来,走得直摇晃,她也咬牙坚持着把它运到路面上。所以成年以后,她常抱怨说,她之所以个子矮,完全是因为小的时候扛木头给压的。言下之意,我比她长得高,是由于偷懒的缘故。为此,有时我会觉得愧疚。

冬天的时候,零下三四十度的气温是司空见惯的。在山里呆得时间久了,我和弟弟都觉得手脚发凉。父亲就会划拉一堆枝桠,为我们笼一堆火。洁白的雪地上,跳跃着一簇橘黄色的火焰,那画面格外的美。我和弟弟就凑上去烤火。因为有了这团火,我和弟弟开始用棉花包裹着几个土豆藏到怀里,带到山里来,待父亲点起火后,我们就悄悄把土豆放到火中,当火熄灭后,土豆也熟了,我们就站在寒风中吃热腾腾、香喷喷的土豆。后来父亲发现了我们带土豆,他没有责备我们,反而鼓励我们多带几个,他也跟着一起吃。一到了山里,烧柴还没扛出一根呢,我就嚷着冷,让父亲给我们点火。父亲常常嗔怪我,说我是只又懒又馋的猫。

天越冷,火炉吞吃的柴火越多。我常想火炉的肚子可真大,老也填不饱它。渐渐地,我厌倦去山里了,因为每天即使没干多少活,可是往返走上十几里雪路后,回来后腿脚也酸痛了。我盼着自己的脚生冻疮,那样就可以理直气壮地留在家里了。可我知道生冻疮的滋味不好受,于是只好天天跟着父亲去山里。

现在想来,我十分感激父亲,他让我在少年时期能与大自然有那么亲密的接触,让冬日的那种苍茫和壮美注入了我幼小的心田,滋润着我。每当我从山里回来,听着柴火在火炉中“噼啪劈啪”地燃烧,都会有一股莫名的感动。我觉得柴火燃烧的声音就是歌声,火炉它会唱歌。火炉在漫长的冬季中就是一个有着金嗓子的歌手,它天天歌唱,不知疲倦。它的歌声使我懂得生活的艰辛和朴素,懂得劳动的快乐,懂得温暖的获得是有代价的。我成年以后回忆少年时代的生活,火炉的影子就会悄然浮现。虽然现在我已经脱离了与火炉相伴的生活,但我不会忘记它,不会忘记它的歌声。它那温柔而富有激情的歌声在我心中永远不会消逝!

迟子建:伤怀之美

不要说你看到了什么,而应该说你敛声屏气凝神遐思的片刻感受到了什么。那是什么?伤怀之美像寒冷耀目的雪橇一样无声地向你滑来,它仿佛来自银河,因为它带来了一股天堂的气息,更确切地说,为人们带来了自己扼住咽喉的勇气。

我八岁的时候,还在中国最北的漠河北极村。漫天大雪几乎封存了我所有的记忆,但那年冬天的渔汛却依然清晰在目。冬天的渔汛到来时,几乎家家都彻夜守在江上。人们带着干粮、火盆、捕鱼的工具和廉价的纸烟从一座座木刻楞房屋走出来。一孔孔冰眼冒出乳白的水汽,雪橇旁的干草上堆着已经打上来的各色鱼类。一些狗很懂得主人的心理,它们摇头摆尾地看到上鱼量很大,偶尔又有杂鱼露出水面时,就在主人摘钩的一瞬间接了那鱼,大口大口地吞嚼起来。对那些名贵的鱼,它们素来规规矩矩地忠实于主人,不闻不碰。就在那年渔汛结束的时候,是黄昏时分,云气低沉,大人们将鱼拢在麻袋里,套上雪橇,撤出黑龙江回家了。那是一条漫长的雪道,它在黄昏时分是灰蓝色的。大人们抄着袖口跟在雪橇后面慢腾腾地走着,他们之间没有任何言语,世界是如此沉静。快到家门口的时候,天忽然落起大片大片的雪花,我眼前的景色一片迷蒙,我所能听到的只是拉着雪橇的狗的热气沼沼的呼吸声。大人们都消失了,村庄也消失了,我感觉只有狗的呼吸声和雪花陪伴着我,我有一种要哭的欲望,那便是初始体会到的伤怀之美了。

年龄的增长是加深人自身庸碌行为的一个可怕过程。从那以后,我更多体会到的是城市混沌的烟云、狭窄而流俗的街道、人与人之间的争吵、背信弃义乃至相互唾弃,那种人、情、景相融为一体的伤怀之美似乎逃之夭夭了。或者说伤怀之美正在某个角落因为蒙难而掩面哭泣。

一九九一年年底,我终于又在异国他乡重温了伤怀之美。那是在日本北海道,我离开札幌后来到了著名的温泉圣地——登别。在此之前已经领略过层云峡的温泉之美了。在北海道旅行期间一直大雪纷纷,空气潮湿清新,景色奇佳。住进依山而起的古色古香的温泉旅馆后,已是黄昏时分了,我洗过澡穿上专为旅人预备的和服到餐厅就餐。席间,问起登别温泉有何独到之处时,日本友人风趣地眨眨眼睛说,登别的露天温泉久负盛名。也就是说,人直接面对着十二月的寒风和天空接受沐浴。我吐了下舌头,有些兴奋,又有些害怕。露天温泉只在凌晨三时以后才对女人开放。那一夜我辗转反侧,生怕不慎一觉醒来云开日朗而与美失之交臂。凌晨五时我肩搭一条金黄色的浴巾来到温泉区。以下是我在访日札记中的一段文字:

温泉室中静悄悄的,仍然是浓重的白雾袭来。我脱掉和服,走进雾中,那时我便消失了。天然的肤色与白雾相融为一体。我几乎是凭着感觉在雾中走动——先拿起喷头一番淋浴,然后慢慢朝温泉走去。室内温泉除我之外还有另外两人,我进去后就四处寻找露天温泉的位置。日语不通,无法向那两位女人求问,看来看去,在温泉的东方望见一扇门,上写五个红色大字:露天大风吕。汉语中的“露天大风”自不用解释,只是“吕”字却让人有些糊涂。汉语中的“吕”除了做姓氏之外,古代还指用竹管制成的校正乐律的器具,代表一种音律。把这含义的“吕”与“露天大风”联系起来,便生出了“由风弹奏,由吕校音”的想法。我必须挺身而出了。

我走出室内温泉,走向那扇朝向东方的门。站在门边就感觉到了寒气,另外两位女子惊奇地望着我。试想在隆冬的北海道,去露天温泉,实在需要点勇气啊。我犹豫片刻,还是将门推开。这一推我几乎让雪花给吓住了,寒气和雪花汇合在一起朝我袭来,我身上却一丝不挂。而我不想再回头,尤其有人望着我的时候,我是绝不肯退却的。我朝前走去,将门关上。

我全身的肌肤都在呼吸真正的风、自由的风。池子周围落满了雪。我朝温泉走去,我下去了,慢慢地让自己成为温泉的一部分,将手撑开,舒展开四肢。坐在温泉中,犹如坐在海底的苔藓上,又滑又温存,只有头露出水面。池中只我一人,多安静啊。天似亮非亮,那天就有些幽蓝,雪花朝我袭来,而温泉里却暖意融融。池子周围有几棵树,树上有灯,因而落在树周围的雪花是灿烂而华美的。

我想我的笔在这时刻是苍白的。直到如今,我也无法准确表达当时的心情,只记得不远处就是一座山,山坡上错落有致地生长着松树和柏树,三股泉水朝下倾泻,琤琤有声。中央的泉水较直,而两侧的面积较大,极像个打渔人戴着斗笠站在那。一边是雪,一边是泉水,另一边却结有冰柱(在水旁的岩石上),这是我所经历的三个季节的景色,在那里一并看到了。我呼吸着新鲜潮湿而浸满寒意的空气,感觉到了空前的空灵。也只有人,才会为一种景色,一种特别的生活经历而动情。

我所感受到的是什么?是天堂的绝唱?那无与伦比的伤怀之美啊!我以为你已经背弃了我这满面尘垢的人,没想到竟在异国他乡与你惊喜地遭逢,你带着美远走天涯后,伤怀的我仍然期待着与你重逢。

去年九月上旬,我意外地因为心动过速和痢疾而病倒了。一个人躺倒在秋高气爽的时节,伤感而绝望,窗外的阳光再灿烂都觉得是多余的。我盼望有一个机会出去呼吸新鲜空气,在城市里我已经疲惫不堪。九月二十日,大病初愈的我终于踏上了一条豪华船。历时十天的旅行开始了。省人大的领导考察沿江大通道,加上新华社、《光明日报》的两位记者和我的一位领导及同事陪同,不过二十人。船是“黑龙江”号,整洁而舒适。我们白天在甲板眺望风景,看银色水鸟在江面上盘桓,夜晚船泊岸边,就宿在船上。船到达边境重镇抚远,停留一天后,第二天正午便返航了。那时船正行驶在黑龙江上,岸两侧是两个国度:中国和俄罗斯。是时俄罗斯正在内乱,但叶利钦很快控制了局面。那是九月二十五日的黄昏,饭后我独自来到船头的甲板。秋凉了,风已经很硬了,落日已尽,天边涌动着轰轰烈烈的火烧云,映红了半面江水。这时节有一群水鸟忽然出现在船头不远处,火烧云使它们成为赤色。它们带着水汽朝另一岸飞去,我目随着它们,突然发现它们身上的红色在瞬间消失了,俄罗斯那岸的天空月白风清,水鸟在那里重现了单纯的本色。真是不可思议,一面是灰蓝的天空和半轮淡白的月亮,另一侧却是红霞漫卷。船长在驾驶室发现了我,便用扩音器送出来一首忧郁缠绵令人心动的乐曲。我情不自禁地和着乐曲独自舞蹈起来。我旋转着,领略着这红白相间的世界的奇异之美。我长发飘飘,那一时刻我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女巫。没有谁来打扰我,陪伴我舞蹈的,除了如临仙界的音乐,便是江水、云霓、月亮和无边无际的风了。伤怀之美在此时突然撞入我的心扉,它使我忘却了庸俗嘈杂的城市和自身的一切疾病。我多想让它长驻心中,然而它栖息片刻就如袅袅轻烟一般消失了。

伤怀之美为何能够打动人心?只因为它浸入了一种宗教情怀。一种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忧伤之美,是一个帝国的所有黄金和宝石都难以取代的。我相信每一个富有宗教情怀的人都遇见过伤怀之美,而且我也深信那会是人一生中为数不多的几次珍贵片断,能成为人永久回忆的美。

(选自《迟子建散文》,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版)

迟子建:红绿灯下

在城市,当你走到十字街头时,往往会与红绿灯相遇。

说来好笑,我最初来到城市时,最怕的就是过街。在西安和北京求学期间,只要是有天桥和地下通道,我绝不走十字街。我对红绿灯不信任,它们闪来闪去的,像是两只鬼眼,变换太快。常常是绿灯一亮,我起步走,却遭逢侧向驶来的一串汽车,它们占据了半边路,阻断你。等它们过去后,你再前行,绿灯的心房就颤动了,红灯随之亮起,你被隔在马路中央,身前身后是川流不息的车辆,有被钢铁夹击的感觉。此时我总会联想起卓别林的《摩登时代》中,那个被卡在机器中的工人,觉得自己是工业化时代的一个可怜虫。

我喜欢回到故乡,其中的一个缘由是,在乡间路上,我不会为红绿灯左右。能够阻断我脚步的,有时是一群在黄昏中归家的羊,有时是几只正午时通过堤坝、要下河戏耍的鸭子。

据说在交通事故中,死于红绿灯下的行人占了很大比例。闯红灯,是肇事的元凶。有时是汽车闯红灯殃及行人,有时是行人闯红灯自蹈黄泉,这样的行人无疑就是举着阎王爷掷来的招魂牌在过街。不管责任在哪一方,倒霉的总归是人。所以家长送孩子上学的路上,在过十字街时,如临虎口,总要拉起孩子的手。在幼儿教育中,学会通过红绿灯下的街口,也成了必修课。走到红绿灯下,人的心就会紧张起来,你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稍有不慎,就会酿下惨祸。在我眼中,十字街就像匍匐在大地的十字架,它主宰着人的生死。行人到了它面前,只能心怀虔诚,脚踏实地慢行,才会安然无恙;反之,慌里慌张,视红灯于不顾,则会遭遇不幸。

我到哈尔滨生活以后,习惯了走红绿灯。前些年,每当过十字街时,看见绿灯闪烁了,我会一路飞奔,分秒必争,抢在红灯敲响警钟时到达街对面。由于年轻,体力充沛,我与绿灯的赛跑很少有输的时候。当街口的行人集体闯红灯时,我也尾随其后,大摇大摆地招摇过市。汽车像一支支飞来的箭,刷刷地在我们身旁呼啸而过,可是大家对它们毫无惧色,我也心底泰然。

2002年初春,爱人离开哈尔滨时,带我去花店买花。我们到了海城街的鲜花批发市场,我选了一束红色康乃馨、几枝玫瑰。当我把玫瑰拿在手中的时候,爱人说,别老买黄色的,换点鲜艳的颜色吧。我挑了两枝娇艳的粉色玫瑰。他捧着康乃馨,我拿着玫瑰,散步回家。经由红军街桥下的十字路口时,恰好赶上绿灯眨眼了,我说等下一个绿灯再过吧。爱人说,你跟着我,能抢过去的!他个子高,步伐大,很快就跑到街对面了。我呢,一见红灯亮了,腿立刻就软了,向回撤。我站在街这头,他站在对面,我们中间,是一辆连着一辆疾驰的车辆。车辆就像汪洋大海,把我们分开了。三天后,爱人在回故乡的山间公路上出了车祸。故乡的路没有红绿灯,可是他为了早点回到工作的地方,急于赶路,还是出了事故。他的心中,看来一直亮着一盏颤动着的绿灯啊。他是一个疯狂的旅人,只知道一刻不停地向前赶,赶,赶。这种“赶”,这种热情的“奔命”,使我们一个在此岸,一个在彼岸,永隔着万水千山。他像流星,以为自己生命的光华还很漫长,却不知道当他飞速掠过天际的时候,迎接他的却是永恒的寂静。

爱人离去后,我身边没了陪伴的人,可是路还是要走下去的。我曾在十字街头为他焚烧纸钱,都说那是灵魂聚集的地方。再经过那样的路口时,我感觉有无数的灵魂在幽幽地歌唱。远远地看到绿灯要变换了,我便会放慢脚步,在路边静心等待;人们蜂拥着闯红灯时,我也会原地不动,气定神凝地候着。红绿灯下那些步履匆匆、神色慌张的赶路人,在我眼里是那么地可怜可笑。

我想,人生是可以慢半拍、再慢半拍的。生命的钟表,不能一味地往前拨,要习惯自己是生活的迟到者。人是弱的,累了,就要休息;高兴了,就要开怀大笑;郁闷的时候,何苦要掩饰自己,对着青山绿水呼喊吧。我们可以与友人畅饮,一醉方休,也可以对那些邪恶的人当面示以唾弃;我们可以在月夜下多几分缠绵,也可以在旅途中因着美好的风景而多几日的停留。随遇而安,随缘而行。随风而舞,随雨而歌!

是的,我们要给自己多亮几盏红灯,让生命有所停顿,有所沉吟。这样的红灯,就是我们生命中不息的火焰!只有弱的生命才会变成强的生命,暗淡的生命才会变成有光华的生命!当生命的时针有张有弛、疾徐有致地行走的时候,我们的日子,才会随着日升月落,发出流水一样清脆的足音。

迟子建:那些不死的魂灵啊

俄罗斯的国土太辽阔了,它有荒漠、苔原,也有无边的森林和草原。它有光明不眨眼的灿烂白夜,也有光明打盹的漫漫黑夜。穿行于这种地貌中的河流,性格也是多样的,有的沉郁忧伤,有的明朗奔放。俄罗斯的文学,因为有了这样的泥土和河流的滋养,就像落在雪地上的星光一样,在凛冽中焕发着温暖的光泽,最具经典的品质。

屠格涅夫的作品宛如敲窗的春风,恬适而优美。它的《猎人日记》和《木木》,使十七、八岁的我对文学满怀憧憬,能被这样的春风接引着开始文学之旅,是一种福气啊。

20岁我开始读普希金、蒲宁、艾特玛托夫和托尔斯泰的作品。也许是年龄的原因,我比较偏爱艾特玛托夫的作品,他描写的人间故事带着天堂的气象。这期间,有两部苏联的伟大作品让我视为神灯:一盏是阿斯塔菲耶夫的《鱼王》,另一盏是帕斯捷尔纳克的《日瓦戈医生》。同样具有神灯气质的还有阿尔谢尼耶夫的《在乌苏里莽林中》,其中的德尔苏·乌扎拉是20世纪最丰满的人物形象之一。

30岁后,我重点读了契诃夫、果戈理和陀斯妥耶夫斯基的作品。我开始迷恋陀斯妥耶夫斯基,这位对人类灵魂拷问到极致的文学大师,使增加了一些阅历的我满怀敬畏,他的《罪与罚》、《白痴》、《卡拉玛佐夫兄弟》,无疑是19世纪文学星空中最夺目的星辰。

不仅是在中国,在俄罗斯,人们对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喜欢也是日盛一日,这使托尔斯泰的光芒相应黯淡了一些。前些年,我又重读托翁的作品,也许《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还能让一些挑剔的文学史家找出种种不和谐之处,但我觉得《复活》应该是无可争议的史诗作品,托尔斯泰实际上是为一个已经消逝的时代唱了一曲挽歌。主人公内心的矛盾和痛苦正是造成托尔斯泰晚年悲凉出走的原因。也许是托尔斯泰生前获得了太多的荣誉,人们才容易对饱尝人世辛酸的陀斯妥耶夫斯基产生更大的同情,情感天平的倾斜左右了人们对艺术价值的判断。但我觉得他们之间不分高下,同样伟大。托翁能在八十二岁高龄时出走,是不想让那座富庶的庄园成为自己的埋葬之地!他把衰老的躯壳最后交付给了明月清风、草原溪流。交付给了它们,就等于交付给了自由!

契诃夫也是我喜爱的作家,他的短篇小说几乎篇篇精致。他的《第六病室》和《萨哈林旅行记》是杰作。能够把小人物的命运写得那么光彩勃发、感人至深,大概只有契诃夫可为。我甚至想,如果上苍不让契诃夫在44岁离世,他再多活十年二十年,其文学成就可能会远远超过托尔斯泰和陀斯妥耶夫斯基。他在去萨哈林岛采访苦役犯人之前,曾对托翁的《克莱采奏鸣曲》喜爱有加。然而三个月的萨哈林岛采访经历,面对着排山倒海般扑面而来的苦难,他的艺术观发生了裂变,远行归来,他觉得《克莱采奏鸣曲》有点可笑。他说:“要么我是在旅行中长大了,要么是我发了疯。”毫无疑问,契诃夫没有发疯,他在萨哈林岛,看到了生活和艺术的真相。可惜上苍留给他揭示这一个个真相的时间微乎其微了。

俄罗斯有两个人格高贵的诗人,其命运是那么的相似,都是死于决斗中:普希金和莱蒙托夫。这也是我最喜爱的两个俄罗斯诗人。爱好文学的人,谁没有读过普希金的诗歌呢!听吧:“我的竖琴质朴而高尚,从不曾将世间的神赞颂。我以自由而无比骄傲,从不肯对权贵巴结逢迎。”再听:“有两种爱对我们无限亲切,我们的心从中得以滋养,一是爱我们的可爱的家乡,二是爱我们祖宗的坟墓!”这是何等铿锵的男儿誓言,这是多么具有民族气节的英雄气概!难怪屠格涅夫、托尔斯泰、陀斯妥耶夫斯基、果戈理等都对普希金的作品无限尊崇。而年轻的莱蒙托夫则在《我爱那层峦叠嶂的青山》中写下了这样的诗篇:“仍是这片草原,这轮明月,月儿向我垂下了目光,好像责备我这样的夜晚,一个人竟敢骑一匹骏马,同它争夺草原上的霸权!”这股青春的豪情是多么动人啊。

俄罗斯的文学,根植于广袤的森林和草原,被细雨和飞雪萦绕,朴素、深沉、静美。今年6月我在俄罗斯旅行,有天清晨在慢行列车上看到窗外被白雾笼罩的森林时,心中涌起了浓浓的伤感。那曼妙的轻雾多么像灵魂的舞蹈啊。俄罗斯的作家,无不热爱着这片温热而寒冷的土地,他们以深切的人道关怀和批判精神,把所经历的时代的种种苦难和不平、把人性中的肮脏和残忍深刻地揭示出来。他们还以忧愁的情怀,抒发了对祖国的爱,对人性之美的追求和向往。这些品质,正是这个越来越物质化的时代的作家身上所欠缺的。我在哈尔滨见过俄罗斯当代最具代表性的作家拉斯普京先生,他在评述马尔克斯描写妓女生活的新作时是那么愤懑:我简直不能相信这出自《百年孤独》的作者之手!我想只有在俄罗斯这片土壤成长起来的作家,才具有这种抗腐蚀的能力。难怪他在《伊万的女儿,伊万的母亲》的中译本的序言的结尾中说:恶是强大的,但爱和美更强大。

果戈理的不朽作品是《死魂灵》。在我眼中,我景仰的这些俄罗斯的文学大师们,他们的魂灵就是不死的。那些不死的魂灵啊,是从祭坛洒向这个龌龊的文学时代的最纯净的露滴,是我在俄罗斯的森林中望见的、能让我眼睛一湿的缕缕晨雾!

(选自《迟子建散文》,人民文学出版社)

迟子建:你的雪花我的帐篷

大兴安岭只有一个,可它在行政归属上却有两个:内蒙古大兴安岭和黑龙江大兴安岭。行政区划将其一分为二,但它们骨子里却是一体的,群山相连,河流交错,山山水水都割不断内蒙古与黑龙江的情。

我自幼生长在大兴安岭,所以与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鄂伦春和鄂温克两个少数民族,有地缘上的亲近和情感上的共融。我的首部长篇小说《树下》,其中写到一个骑白马的鄂伦春小伙子,就源于我的童年记忆。

我们小镇与鄂伦春人聚居地的十八站很近,少时在山间公路玩耍,常见骑马的鄂伦春人,途经我们小镇,进城去买生活日用品,盐啦肥皂啦蜡烛啦等等。他们习惯在马上吊着桦皮篓,里面装着肉干(狍子肉或是鹿肉),我有幸从一位骑马的年轻人手里,得到过这样的肉干。

那时的大兴安岭,生火用的是木柈。冬季我们进山拉烧柴,总能看到鄂伦春人的足迹。他们刻在树木上的山神和白雪地上的祭奠痕迹,给我以深刻印象。从父辈那里,我了解到他们的生活习性、原始图腾和宗教崇拜。他们的万物有灵论,对我们小镇影响很深。我们不敢轻易坐在树墩上,不敢往河里倾倒污秽之物,不敢踩踏门槛,因为那里都是神灵聚居之地。鄂伦春和鄂温克人虽然喜食野物,但从不过分索取。他们有着朴素的生命观和自然观,而这一切,其实都是文明的表现。所以我的一些作品,很自然地书写了他们如雪花般纯洁静美的品德。

《额尔古纳河右岸》是我的一部重要长篇,在这部作品中,我走进了大兴安岭的使鹿鄂温克部落。我曾去根河实地采访,在鄂温克人的帐篷里喝驯鹿奶茶,听他们即兴的歌唱。所以我在驾驭这部长篇时,完全没有“隔”的感觉。因为那里的山川草木,风雨雷电,都是我所熟悉的。而他们的生活方式,又是天性渴望自由的我,所无限向往的。所以写作《额尔古纳河右岸》,对我来说也是一次灵魂的洗礼。

我是个地道的汉族人,但这不影响我对那片土地上的少数民族故事的热爱。生长在那片土地上的少数民族作家,也可以对汉族人的故事进行独到的书写。远离狭隘,避免故步自封而陷入僵化,是任何民族的文化都应该警惕的。从这个意义来说,当一片熟悉的土地向我们敞开怀抱的时候,去除民族的身份标签,所有的诚意书写,都值得尊重。

而我愿意搭一顶文学的帐篷,就像鄂伦春和鄂温克人在山林中搭建的一样,留着一个通气孔,让烟火上升,让星星下凡。透过这个通气孔,在寒冷时分,我还能望见雪花。当雪花三朵五朵坠落在帐篷的时刻,就是金翅的蝴蝶飞临了人间。

迟子建:木器时代

木碗透出的茶香气使玻璃窗上的霜花融化了,这是外祖父撂在窗台上的一碗茶。外面北风呼号,霰雪狂飞,而木刻楞房屋里却炉火熊熊。木柴噼啪地燃烧,把热气播撒到每一个寒冷的角落。外祖母坐在灶房里用木梭子织网,家族的年轻女人则用木质的梳子挽起高高的发髻。狗、猪和鸡守着它们的木质食槽吃东西。狗将木槽子舔得光光溜溜的,使其透出木质本色;而鸡则用利喙将长形的木槽啄起一层茸茸的白毛。这时候我躺在木质的摇篮里咿咿呀呀地叫着,口水弄湿了脖子,我不时伸出手去拍摇篮的侧面,那上面画着荷花和鸳鸯的图案。大人们到江上去捕鱼,将捕到的鱼放到木盆里,然后回来用它炖汤,用木勺子吸溜吸溜地品尝着鲜美。

我爬出木质摇篮上了大炕。炕沿是木质的。炕沿上放着老人们的烟袋锅,烟袋杆也是木质的。我抚摸着烟袋杆,然后仰起头看着头顶的房梁,圆木上吊着一块辟邪的红布。我转过身去看涂着天蓝色油漆的木窗,可怜的蝴蝶被挡在窗外扑扇,而阳光却能带着天堂的气息越窗而入,透过玻璃爬上了墙面。夏天了。我刚学会走路,趔趔趄趄的步态惹得院子中的小动物的围观。我每一次摔倒哭泣时狗就上来用舌头舔我的泪痕,而坏蛋的鸡则趁机啄我的鞋底,因为那上面附着虫子的残尸。菜园的木栅栏像睫毛的倒影一样美丽。黄瓜、倭瓜和豆角浪漫地爬蔓时,大人们就把木杆插在垄台上,让它们张着嘴向上并且亲吻天光。傍晚的火烧云团团堆涌在西边天空时,家家户户的场院里就摆上了木桌和方凳,人们坐下来围着桌子用木筷吃饭,谈论庄稼、天气和生育。待到火烧云下去了,天色也昏暗了,蚊蚋蜂拥而来,人们就收了桌子,回屋子睡觉去。人们在梦中见到秀木在微笑中歌唱,盛着茶的木碗里有珍珠在闪闪发光。

我看见了树,秋天的树。它们的叶子已经被风霜染成金红和鹅黄色。凋零的树叶四处飞舞着,有的去了水里,有的跑了一圈却仍然又回到树下。还有的落到了我的头顶,大概想与我枕着同一个枕头说梦话。我明白那木碗、梳子、桌椅、栅栏、摇篮等等均出自于这一棵棵树的身上。当我们需要它们时,就切断它的咽喉,使它们不再呼吸。森林里的伐木声因为人类欲望的膨胀就从来没有止息过。树本来是把自己的沧桑隐藏在内心深处的。可我们为了利用它的花纹却把它拦腰斩断,并且虚伪地数着它的年轮赞美它的无私。木纹被分裂,它失去了自身的语言和立场。

我走在木桥上看两岸的流水。这时一队送葬的队伍过来了。人们撒着纸钱,抬着显赫的红棺材。木为人的成长作为摇篮的材料后,又为他们归隐黄土做了永恒的栖息之地。阳光照着人们平静的脸,仿佛照着一尊尊木雕。谁的泪水滴落到河里了,河水微微地蹙了一下眉。我理解的死亡就是被木器环绕着的休息。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都是这样选择了他们的归宿。当木桥因为流水天长日久的冲刷变朽时,我明白木是有血肉的。因为只有血肉才会软化。朽掉的木桥瘫在水里,流水依旧淙淙。我站在此岸,望着苍茫的彼岸,白雾使河水有了飞翔之感。朽了的木桥渐渐地幻化成海藻类的植物,而流水它依旧淙淙。我忆起了琴声,父亲生前拉出的琴声。小提琴的琴身是木质的,手风琴的琴键也是木质的,它们发出或者凄艳或者热烈的声音。木是多么温和呀,它与人合奏着岁月与心灵之音。

我们依赖着木器生长和休息,也依赖着它远行。火车道的枕木是它铺就的,在水上漂泊的船也是由它造就的。划着木船在河上行走,桨声清幽地掠过岸上的林带,我们看到树木蓊郁地生长,夕照使其仿佛成为一座金碧辉煌的圣殿。它无可争议地成为人世间最迷人的风景。

我看见披枷带锁的古人从梦中走来了。木被制成枷锁后使人成为囚徒。有的囚徒是冤屈的,所以那枷锁上的血泪就格外醒目。刀与剑的柄也是木制的,有人用它去作恶,木被痛苦地授人以柄。神人诸葛亮使木器在战争中的发挥程度绝不亚于特洛伊木马,他的木牛流马千古传唱。而那战争中所用的一切木器都已灰飞烟灭,因为战争永远成为和平的囚徒。

人类伴随着木器走过了一个又一个时代。树木与人一样代代相传,所以木器时代会永远持续下去。我们把木椅放在碧绿的草地上,在阳光下小憩。我们坐在书房里把一本书从木质书架上取下来,读不朽的诗句。我们把最经典的画镶嵌在木框里,使这画更接近自然和完美。我们用木勺喝汤,体味生活的那一份简单和朴素。我们用木制吊灯照耀居室,使垂落的光明带着一份安详与和谐。

所有生者的名字最终都会上了墓碑。当木质的墓碑刻上你的名字时,不朽的雨会从天而降,使你墓旁晚辈栽种的小树获得滋润。你静静地在地下听树木生长的声音吧。

(选自《迟子建散文》,人民文学出版社)

迟子建:灯祭

父亲在世时,每逢过年我就会得到一盏灯。那灯是不寻常的。

从门外的雪地上捡回一个罐头瓶,然后将一瓢滚热的开水倒进瓶里,“啪”的一声,瓶底均匀地落下来,灯罩便诞生了。赶紧用废棉花将灯罩擦得亮亮的,亮到能看清瓶中央飞旋的灰尘为止。灯的底座是圆形的,木制,有花纹,面积比灯罩要大上一圈,沿边缘对称地钻两个眼,将铁丝从一只眼穿过去,然后沿着底座的直径爬行,再扎入另一个眼中,铁丝在手的牵引下像眼镜蛇一样摇摆着身子朝上伸展,两个端头一旦汇合扭结在一起,灯座便大功告成了。那时候从底座中心再钉透一根钉子,把半截红烛固定在钉子上。待到夜幕降临时,轻轻捧起灯罩,“嚓”地点燃蜡烛,敛声屏气地落下灯罩,你提着这盏灯就觉得无限风光了。

父亲给我做这盏灯总要花上很多功夫。就说做灯罩,他总要捡回五六个瓶子才能做成一个。不是把瓶子全炸碎了,就是瓶子安然无恙地保持原状,再不就是炸成功了,一看却是一只猪肉罐头瓶子,怎么擦都浑浊,只好弃了。

除夕夜父亲总能让我提上一盏称心如意的灯。没有月亮的除夕里,这盏灯就是月亮了。我怀揣着一盒火柴提着灯走东家串西家,每到一家都将灯吹灭,听人家夸几句这灯看着有多好,然后再心满意足地擦根火柴点燃灯去另一家。每每转回到家里时,蜡烛烧得只剩下一汪油了。

那时父亲会笑吟吟地问:“把那些光全折腾没了吧?”

“全给丢在路上了。”我说,“剩下最亮的光赶紧提回家来了。”

“还真顾家啊。”父亲打趣着我去看那盏灯。那汪蜡烛油上斜着一束蓬勃芬芳的光,的确是亮丽至极。将死的光芒总是灿烂夺目的。

过年要让家里里外外都是光明。所以不仅我手中有灯,院子里也是有灯的。院子中的灯有高有低。高高在上的灯是红灯,它被挂在灯笼杆的顶端,灯笼穗长长的,风一吹,刷刷响。低处的灯是冰灯,冰灯放在窗台上,放在大门口的木墩上,冰灯能照亮它周围的一些景色,所以除夕夜藏猫猫要离冰灯远远的。无论是高出屋脊的红灯还是安闲地坐在低处的冰灯,都让人觉得温暖。但不管它们多么动人,也不如父亲送给我的灯美丽。

因为有了年,就觉得日子是有盼头的。而因为有了父亲,年也就显得有声有色;而如果又有了父亲送我的灯,年则妖娆迷人了。

年一过去后,新衣服就脱下来了,灯也收了,院子里黑漆漆的,那时候我就会望着窗外的雪花发怔,心想:原来一年之中只有几天好日子啊。人为了那几天充满光明的好日子,就要整整辛苦一年。唉。

我一年年地长大了,父亲不再送灯给我,我已经不是那个提着灯串来串去的小孩子了。我开始在灯下想心事。但每逢除夕,院子里照例要在高处挂起红灯,在低处摆上冰灯。

然而父亲没能走到老年就去世了。父亲去世的当年我们没有点灯。别人家的院子灯火辉煌,我们家却黑漆漆的。我坐在暗处想:点灯的时候父亲还不回来,看来他是迷了路了。我多想提着父亲送我的灯到路上接他回来啊。爸爸,回家的路这么难找啊?

从此之后虽然照例要过年,但是我再也没有接受灯的那种福气了。

一进腊月,家里就忙年了。姐姐会来信叙说年忙到什么地步了,比如说被子拆洗完了,年干粮也蒸完了,各种吃食采买得差不多了,然后催我早点回家过节。不管我身在西安、北京还是哈尔滨,总是千里迢迢地冒着严寒朝家奔,当然今年也不例外。

腊月廿六我赶回家中,母亲知道这个日子我会回去的。因为腊月廿七我们姐弟要请父亲回家过年。

我们就去看父亲了。给他献过烟和酒,又烧(捎)了些钱,已经成家立业的弟弟就叩头对父亲说:

“爸爸我有自己的家了,今年过年去儿子家吧,我家住在——”

弟弟把他家的住址门牌号重复了几遍,怕他记不住。我又补充说:“离综合商场很近。”父亲生前喜欢到综合商场买皮蛋来下酒,那地方想必他是不会忘的。

父亲的房子上落着雪,周围都是雪,还有树,有时从树林深处传来鸟鸣。太阳极端明亮。

我们一边召唤着父亲回家过年一边离开墓地。因为母亲住在姐姐家,所以我们都到姐姐家来了。我们都喜欢姐姐家的孩子小虎,他刚过周岁,已经会走路了,非常漂亮。

一进门母亲就抱着小虎从里屋出来了。我点着小虎的脑门说:“把你姥爷领回来过年了。”

小虎乐了,他一乐大家也乐了。

当夜小虎哭个不休。该到睡觉的时辰了,他就是不睡。母亲关了灯,千般万般地哄,他却仍然嘹亮地哭着。直到天亮时,他才稍稍老实起来。

姐夫说:“可能咱爸跟到这儿来了,夜里稀罕小虎了。”

说得跟真事似的,我们都信了。

父亲没有看过他的外孙,而他生前又是极端喜欢孩子的。我们从墓地回来,纷纷到了姐姐家,他怎么会路过女儿的家门而不入呢?而他一进门就看见了小虎,当然更舍不得离开了。

母亲决定把父亲送到弟弟家去。

早饭后,母亲穿戴好后推起自行车,对父亲说:“孩子也稀罕过了,跟我到儿子家去过年吧。”

母亲哄孩子一般地说:“慢慢跟着走,街上热闹,可别东看西看的,把你丢了,我可就不管了。”

我心想:这回母亲要把父亲丢了,一定是丢到街上的酒馆了。

母亲把父亲送走的当夜小虎果然睡了个安稳觉。第二天早晨起来他把屋子挨个走了一遍,咕噜着一双黑莹莹的眼睛东看西看的,仿佛在找什么,小虎是不是在想:姥爷到哪儿去了?

初三过后,父亲要被送回去了。我愿意请他回来,而永远不希望送他回去。天那么冷,他又有风湿病,一个人朝回走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正月十五到了。这天是我的生日。二十八年前,一个落雪的黄昏,我降临人世了。那时窗外还没有挂灯,天似亮非亮,似冥非冥,父亲便送我一乳名:迎灯。没想到我迎来了千盏万盏灯,却再也迎不来幼时父亲送给我的那盏灯了。

走在冷寂的大街上,忽然发现一个苍老的卖灯人。那灯是六角形的,用玻璃做成的,玻璃上还贴着“福”字。我立刻想到了父亲,正月十五这一天,父亲的院子该有一盏灯的。

我买下了一盏灯。天将黑时,将它送到了父亲的墓地。“嚓”地划根火柴,周围的夜色就颤动了一下,父亲的房子在夜色中显得华丽醒目,凄切动人。

这是我送给父亲的第一盏灯。

那灯守着他,虽灭犹燃。

迟子建:时间怎样的行走

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着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掌管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

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得做课间操,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锅磕碰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想把他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能再行走。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厉而又古板。但有时候它也是温情的,在除夕夜里,它的每一声脚步都给我们带来快乐,我们可以在 子时钟声敲响后得到梦寐以求的压岁钱,想着用这钱可以买糖果来甜甜自己的嘴,真想在雪地上畅快地打几个滚。

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的大手放在挂钟里的。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的不慌不忙,气定神凝,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禁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奏,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藏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雨雪,潮涨潮落。

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手腕上跳舞。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那么清脆悦耳,“滴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手表里的时间给我一种鬼鬼祟祟的感觉,少了几分气势和威严,所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蹭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寞。

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藏着时间,台历上镶嵌着时间,玩具里放置着时间,至于电脑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繁星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了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知道时间其实一直悄悄地躲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它这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还看见,时间在目前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尾纹。

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迹,让一座老屋逐渐驼了背。时间好似变戏法的魔术师,它能让一个活生生的人瞬间消失在他们辛勤劳作过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只能在清冷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如同一对伴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迟子建:燃烧的月亮

太阳是不大懂得养生的,只要它出来,永远圆圆的脸,没心没肺的笑。它笑得适度时,花儿开得繁盛,庄稼长势喜人,人们是不厌弃它的;而有的时候它热情过分了,弄得天下大旱,农人们就会嫌它不体恤人,加它身上几声骂。看来过于光明了,也是不好。月亮呢,它修行有道,该圆满时圆满着,该亏的时候则亏。它的圆满,总是由大亏小亏换来的。所以亏并不一定是坏事,它往往是为着灿烂时刻而养精蓄锐。

故乡的夜晚,一本书,一杯自制的五味子果汁,就会给我带来踏实的睡眠。可是到了月圆的日子,情况就大不一样。穿窗而过的月光,会拿出主子的做派,进了屋后,招呼也不打,赤条条的,仰面躺在我身旁空下来的那个位置。它躺得并不安分,跳动着,闪烁着,一会儿伸出手抚抚我的睫毛,将几缕月光送入我的眼底;一会儿又揉揉我的鼻子,将月华的芳菲再送进来。被月光这样撩拨着,我只能睡睡醒醒了。

月光和月光是不一样的。春天的月光,似乎也带着股绿意,有一种说不出的嫩;夏日的月光呢,饱满,丰腴,好像你抓上一把,它就能在指尖凝结成膏脂;秋天的月光,一派洗尽铅华的气质,安详恬淡,如古琴的琴音,悠远,清寂;冬天的月光虽然薄而白,但它落到雪地后,情形就不一样了,雪地上的月光新鲜明媚得像刚印刷出来的年画。所以冬日赏月,要立在窗前。看着月光停泊在雪地后焕发出的奇异光芒,你会想,原来雪和月光,是这世上最好的神仙眷侣啊。相比较,冬春之交的月光,就没什么特别动人之处了。雪将化未化,草将出未出,此时的月光,也给人犹疑之感,瑟瑟缩缩的。

春天,一个满月的日子,又是周末,故乡的亲人们聚在一起,做了几道风味独特的菜,大家快活地喝酒聊天。晚饭后,我回到自己的住处时,月亮已经升起来了。微醺的缘故,未及望月,我就熄灯睡了。大约凌晨三点来钟的样子吧,我被渴醒了。床畔的小书桌上,通常放着一杯白开水。室内似明非明,我起身取水杯的时候,发现杯壁上晃动着迎春枝条般的鹅黄光影。心想月光大约太喜欢玻璃杯了,在它身上作起了画。喝过那杯被月光点化过的水,无比畅快。回床的一瞬,我有意无意地望了一下窗外,立时被眼前的情景震住了:天哪,月亮怎么掉到树丛中了?我见过的明月,不是东升时蓬勃跳跃在山顶上的,就是夜半时高高吊在中天的,我还从没见过栖息在林中的月亮。那团月亮也许因为走了一夜,被磨蚀得不那么明亮了,看上去毛茸茸的,更像一盏挂在树梢的灯。那些还未发芽的树,原本一派萧瑟之气,可是掖在林间的月亮,把它们映照得流光溢彩,好像树木一夜之间回春了。

看过了这样的月亮,我再回到床上时,又怎能不被美给惊着呢!虽然我接着睡了,可是往往眯上二三十分钟的样子,又惦记着什么似的,醒来了。只要睁开眼,朦胧中会望一眼窗外——啊,月亮还在林间,只不过更低了些。再睡,再醒来,再望,也不知循环往复了多少次,月亮终于沉在林地上,由灯的形态,变幻成篝火了。这是那一夜的月亮,留给我的最后印象。

第二天彻底醒过来时,天已大亮。窗外的山,哪还有满月时的胜景。消尽了白雪而又没有返青的树,看上去是那么的单调。虽然寻不见月亮的踪迹,但我知道它因为昨夜那一场热烈的燃烧,留下了缺口,不知去哪儿疗伤去了。因为它燃烧得太忘我了,动了元气,所以不管怎么调理,此后的半个月,它将一点点地亏下去。待它枯槁成弯弯的月牙儿,才会真正复苏,把亏的地方,再一点点地盈满。它圆满后,不会因为一次次地亏过,而就不燃烧了。因为月亮懂得,没有燃烧,就不会有灰烬;而灰烬,是生命必不可少的养料。

我怎么能想到,在印象中最不好的赏月时节,却看见了上天把月亮抛在凡尘的情景呢。在那个时刻,那团月亮无疑成了千家万户共同拥有的一盏灯。假使我彻头彻尾醒着,这样的风景即使入了眼,也不会摄人心魄。正因为我所看到的一切在黎明与黑夜之间,在半梦半醒之间,那团月亮,才美得夺目。

迟子建:我对黑暗的柔情

我回到故乡时,已是晚秋的时令了。农人们在田地里起着土豆和白菜,采山的人还想在山林中做最后的淘金,他们身披落叶,寻觅着毛茸茸的蘑菇。小城的集市上,卖棉鞋棉帽的人多了起来,大兴安岭的冬天就要来了。窗外的河坝下,草已枯了。夏季时繁星一般闪烁在河畔草滩上的野花,一朵都寻不见了。母亲侍弄的花圃,昨天还花团锦簇的,一夜的霜冻,就让它们腰肢摧折,花容失色。

大自然的花季过去了,而居室的花季还在。母亲摆在我书房南窗前的几盆花,有模有样地开着。蜜蜂在户外没有可采的花蜜了,当我开窗通风的时候,它们就飞进屋子,寻寻觅觅的。不知它们青睐的是金黄的秋菊,还是水红的灯笼花?

那天下午,我关窗的时候,忽然发现一只金色的蜜蜂。它蜷缩在窗棂下,好像采蜜采累了,正在甜睡。我想都没想,捉起它,欲把它放生。然而就在我扬起胳膊的那个瞬间,我左手的拇指忽然针刺般的剧痛,我意识到蜜蜂蜇了我了,连忙把它撇到窗外。

蜜蜂走了,它留在我拇指上的,是一根蜂针。蜂针不长,很细,附着白色的絮状物,我把它拔了出来。我小的时候,不止一次被蜜蜂蛰过,记得有一次在北极村,我撞上马蜂窝,倾巢而出的马蜂蛰得我面部红肿,疼得我在炕上直打滚。

别看这只蜜蜂了无生气的样子,它的能量实在是大。我的拇指顷刻间肿胀起来,而且疼痛难忍。我懊恼极了,蜜蜂一定以为我要致它于死地,才使出它的撒手锏。而蛰过了人的蜜蜂,会气绝身亡,即使我把它放到窗外,它也不会再飞翔,注定要化作尘埃了。我和它,两败俱伤。

我以为疼痛会像闪电一样消逝的,然而我错了。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到了晚饭的时候,我的拇指仍然锥心刺骨的疼。天刚黑,我便钻进被窝,想着进入梦乡了,就会忘记疼痛。然而辗转着熬到深夜,疼痛非但没有减弱,反而像涨潮的海水一样,一浪高过一浪。我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打开灯,察看伤处。我想蜜蜂留在我手指上的蜂针,一定毒素甚剧,而我拔蜂针时,并没有用镊子,大约拔得不彻底,于是拿出一根缝衣服的针,划了根火柴,简单地给它消了消毒,将针刺向痛处,企图挑出可能残存着的蜂针。针进到肉里去了,可是血却出不来,好像那块肉成了死肉,让我骇然。想到冷水可止痛,我便拔了针,进了洗手间,站在水龙头下,用冷水冲击拇指。这招儿倒是灵验,痛感减轻了不少,十几分钟后,我回到了床上。然而才躺下,刚刚缓解的疼痛又傲慢地抬头了,没办法,我只得起来。病急乱投医,一会儿抹风油精,一会儿抹牙膏,一会儿又涂抗炎药膏,百般折腾,疼痛却仍如高山的雪莲一样,凛冽地开放。我泄气了,关上灯,拉开窗帘,求助于天。

已经是子夜时分了,如果天气好,我可以望见窗外的月亮,星星,可以看见山的剪影。然而那天阴天,窗外一团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人的心真是奇怪,越是看不见什么,却越是想看。我将脸贴在玻璃窗上,瞪大眼睛,然而黑夜就是黑夜,它毫不含糊地将白日我所见的景致都抹杀掉了。我盼望着山下会突然闪现出打鱼人的渔火,或是堤坝上有汽车驶过,那样,就会有光明划破这黑暗。然而没有,我的眼前仍然是沉沉的无边的暗夜。

我已经很久没有体味这样的黑暗了。都市的夜晚,由于灯火的作祟,已没有黑暗可言了;而在故乡,我能伫立在夜晚的窗前,也完全是因为月色的诱惑。有谁会欣赏黑暗呢?然而这个伤痛的夜晚,面对着这处子般鲜润的黑暗,我竟有了一种特别的感动,身上渐渐泛起暖意,有如在冰天雪地中看到了一团火。如今能看到真正的黑暗的地方,又有几处呢?黑暗在这个不眠的世界上,被人为的光明撕裂得丢了魂魄。其实黑暗是洁净的,那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繁华,亵渎了圣洁的黑暗。上帝给了我们黑暗,不就是送给了我们梦想的温床吗?如果我们放弃梦想,不断地制造糜烂的光明来驱赶黑暗,纵情声色,那么我们面对的,很可能就是单色调的世界了。

我感激这只勇敢的蜜蜂,它用一场壮烈的牺牲,唤起了我的疼痛感,唤起了我对黑暗的从未有过的柔情。只有这干干净净的黑暗,才会迎来清清爽爽的黎明啊。

迟子建:山水豆花

食物与人一样,是有秉性的。都说“江山易改,秉性难移”,那是就人而言的;食物呢,它们有着“入乡随俗”的秉性,随着环境的变化,会微妙地改变风味。从这个道理来说,人是硬的,食物是柔软的。

我对香港美食的记忆,不是尖沙咀酒楼中的生猛海鲜,亦不是铜锣湾烧味店里被熏制得流蜜似的肉食,而是寻常的山水豆花。

原以为香港是个缺乏野趣的地方,其实不然。

从九龙的钻石山出发,乘坐一个小时的大巴车,便摆脱了都市的喧嚣,到了清幽的西贡渔港。从这里再乘半小时的计程车,便到了山脚下。

这个地方叫大浪湾,是个有山有海的地方。

当一座座山横在你面前,且看不见人烟的时候,这些山就是一本被风掀开了书页的大书,撩起了人阅读的欲望。

虽然我曾登过华山和黄山,又生长在山区,但由于十几年没有登山了,所以一开始很担心自己会掉队。香港的朋友吓唬我,说是山中潜藏着一些偷渡客,他们看见独行者,往往会从树丛中窜出打劫。所以从迈向第一级石阶开始,我就紧紧地跟随着队伍。走了半小时便气喘吁吁,汗如雨下。

十月底了,香港的太阳仍然火辣辣的。蜿蜒起伏的石阶宛如大海抛出的一条长长的浪花,在山中明亮地闪烁着。逢到林木茂盛的地方,就有难得的阴凉,能缓释行山时的疲劳;而石阶暴露在草木稀疏的向阳山坡上时,脊背就有被灼伤的感觉,好像背着火炉在走。

一个半小时后,第一座山终于被甩在身后,我们看到了人烟,一座依山傍海的客栈。远远地,就听见了主人殷勤的召唤声。我们散坐在凉棚下歇脚,点了客栈的招牌吃食,山水豆花。

它们被装在方方正正的硬塑盒里,储藏在冰箱中。店主人把它们拿到桌子上时,其身上的冷气与热气在刹那间融合,产生了一层细密的水珠,覆盖在山水豆花的薄膜上。揭开薄膜,随着水珠滑落,你看到的就是雨过天晴的情景:一块又白又嫩的豆花,像一朵初绽的白玉兰,鲜润明媚地看着你!

豆花的原料是黄豆,它是由盐卤点化豆浆而成的半固体,细腻、柔软。用一次性的塑料调羹轻轻一挖,一块豆花就荡进调羹,看上去莹白如玉。豆花凉爽滑腻,入口即化。细细品来,它的清香不完全是豆子被研磨后迸出的香气,它还沾染了山中草木的气息,因而那清香是别致的。一份豆花落肚,疲劳感一扫而空,说不出的惬意和滋润。我实在爱极了这吃食,又叫了一份,这次不是原汁原味地吃,而是像别人一样,佐以含糖的姜汁。这份豆花虽然也好吃,但是淋了姜汁的豆花,味道还是俗了些。

两份豆花,给我增添了无穷的力气。再次上路时,脚步就轻快了。开始时是尾随着行进在最前面的人,后来与他们渐渐拉开一段距离,为的是独行的那份快乐。好像人一有了力气,胆量也大了,我不再惧怕山中会跳出什么劫匪。我在溪畔驻足,观赏水中的游鱼;我在半山腰那白色的茶花和红色的扶桑前放慢脚步,看大团大团的花朵如何含着阳光绽放。直到下得山来,到了海边,也没有疲惫的感觉。

十月的最后一天,我们乘船去了大屿山的一个小海岛。

这个小岛居住的都是打鱼人,他们是香港原住民的后代。他们住的房屋很有特点,一座座灰色的棚屋就建在水上,支撑棚屋的水泥石柱裹着海草,很多棚屋上落着鹭鸶。住在棚屋的人,出门乘船,归家也乘船。晚上,他们是枕着海涛入梦的。香港政府为渔民盖了新房子,可他们还是喜欢老式的棚屋,不肯迁出。我站在石拱桥上,看归来的渔船。有的渔船是大丰收,鱼儿满舱;有的则收获平平,不过几斤小杂鱼。打鱼人站在船头,都黑瘦黑瘦的。不管收获大小,他们脸上的表情都是平和的。

我们在小岛的石街中闲逛,看形形色色晒干了的海产品。不知谁说,这里的山水豆花很好吃,于是一行人踅进一家小店。女主人很热情地推荐她店里的其他小吃,可我对山水豆花情有独钟,只点了它。它上来了,仍然是那么的凉爽滑腻,那么入口。不同的是它有着微微的咸腥气,好像它是一艘白轮船,刚刚出海归来。

直到此时,我才恍然明白山水豆花中“山水”的含义。这是一种与大自然最有亲和力的食物,在西贡的山中,我品尝的豆花中有山的气息;而在大屿山的小岛上,它则裹挟着海水的气息。这样浸润着山水精华的食物,无疑是有魂灵的。谁又能忘怀有魂灵的食物呢!

(摘自《寒夜生花》,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年版)

迟子建:风雨总是那么的灿烂

我已经有五年多没有乘汽车在山间公路上旅行了。这次与弟弟陪母亲去漠河看望姥姥,一家人在选择出行工具上意见相左。弟弟坚持要找个友人的汽车,说是方便快捷;母亲呢,她说晕汽车,执意要乘火车。其实我心里清楚,五年前我爱人出的那场车祸,是她心中永久的隐痛,她憎恨汽车和公路,所以每当我外出要乘汽车时,她总是找种种借口予以阻止。其实汽车和公路是没有过错的,过错的是命运。

我说服了母亲,中秋节后的第二天,我们乘汽车从塔河出发了。

从塔河到漠河,大约三百公里。三年前开通的水泥铺就的塔漠公路,不像以前坑洼不平的砂石路那么难行,很好走。大兴安岭正值深秋,穿行在林海中,等于看一幅山水画的长卷。绿了一春一夏的树,终于熬黄了脸,在秋风中簌簌落着叶子。天气不好,初升的太阳露了一下头,一竦身就不见了,好像天庭里有什么要紧事等着它去,懒得照拂人间。乌云翻卷着,森林暗淡了,不久,落起雨了。阴郁的天气让母亲情绪低沉,车刚过绣峰,她就唤司机停车,顶着雨在路边呕吐。看着她被折腾得脸色灰黄,我非常后悔让她乘汽车出行。

按照原来的打算,我们到达漠河后,先顺路去观音山,然后再到北极村。出发前,家人往后备箱里装捎给亲戚们的熏鸡和烤鸭时,我曾说,载着它们去观音山,是对菩萨的不敬,不如到了北极村后再去。可母亲觉得路过观音山而不下车,是更大的不敬。母亲信佛,每逢初一和十五,我和弟弟都陪着她吃素。去年开光于漠河的观音,没有殿堂的护卫,朝拜它,当然是晴朗的日子最好。可是我们所经之路,不是越来越明媚,而是越来越阴晦。车到蒙克山时,雨声激昂,溅在挡风玻璃上的雨滴,豆粒般大,它们把我心击打得阵阵下沉,这满天的乌云,是没有开晴的迹象的,到观音山怎么烧香呢?森林里雨雾蒸腾,我们不得不放慢车速。母亲呕吐的频率越来越高,车到阿木尔时,她已经吐了十几回了。她哼唷着埋怨我们:我说坐火车吧,你们非让我坐汽车!她的声音是委屈的,无助的。我安慰她,回程时一定陪她乘火车,不让她受这份罪,她有气无力地应了一声。

乌云毕竟是乌云,不管它们多么来势汹汹,终要溃败。快到漠河的时候,雨小了,天色也明朗了一些。正午过了西林吉,我们很快就到了观音山下。母亲恹恹无力地对我们说,今天不去拜菩萨了,明天去。这也正合我的心意,我不愿意后备箱里的荤腥,玷污了佛门净土。

终于到了北极村,到了我的出生地。姥姥见着面色惨淡的母亲,心疼得直落泪。前年,姥姥轻微中风,一度不能起床。现在她拄着拐棍,能自如地行走了,可见恢复得不错。母亲见姥姥面色红润,精神矍铄,她的神色也开朗了,吃过饭就和姥姥偎在火炕上聊家常。看着六十多岁的母亲在八十多岁的姥姥面前像小孩子一样地乖,我心里忍不住想笑。

我们安稳地睡了一夜,可乌云却没有合眼,清晨起来,满天还是它们的阴影。吃过早饭,八点多钟,弟弟就张罗着去观音山。我担心中途下雨,劝他等天放晴了再走,可弟弟却满怀信心地说到了那里天就会晴了,好像他是个星象家。我们上路了。汽车一驶出北极村,就遭遇山林间的大雾,我们打亮车灯,减速慢行。我埋怨弟弟出来早了,他一声不吭,眼里也现出担忧的神色。观音山离北极村只有三十多公里,真是奇怪,走出二十多公里后,雾气骤然疏朗了,天色也明朗了,接近观音山时,乌云迅疾地退去,等我们下车的时候,一场夺目的晴朗在天庭爆发了。天色变得湛蓝,厚厚的乌云化做了薄薄的白云,太阳激情四射地喷薄而出,朗照着山林。我们喜悦地走向观音的时候,晴天白日中,弟弟的鼻子竟淋上了一滴雨,看来他还真有佛缘。

端坐于松林中的一体化三尊的汉白玉的观音,是海南三亚南山海上108米观音的原身像,10.8米高。这一体三尊的观音像,通体洁白,好像三支透明的蜡烛。三面观音一面持箧,一面持莲,另一面持珠,神态庄严,仪态洒脱。当我们走到持莲观音面前时,东方的天际正有一片片云彩飞过,云与日交错的瞬间,白云幻化为一团连着一团的彩云,让我们惊喜极了。

我去过一些名山古刹,也曾在幽幽梵音中进香,但心却脱不了迷茫。

可是这屹立在北极的观音像,却让我无比的感动,无比的安宁。是呵,能够栉风沐雨、披霜挂雪,才能够真正体味人世的甘苦。那仙乐一般飘来的彩云,恍如猩红的袈裟,将山河点染得一派绚丽。秋风变得柔软了,萧瑟的山林也变得暖意融融。

下山的时候,我的眼前仍是一团一团的红。回程的路上,天又阴了,雨滴落了下来。老天似乎只给了我们一个晴朗的瞬间。因为领略了最壮丽的风云,眼前的风雨,突然间变得灿烂起来。其实风雨也是上苍赐予我们的甘霖,它可以升华苦难、化解悲伤,教人以慈悲心对待尘世的荣辱。人生哪有一路的晴朗?波折起伏,最能修习心性;动荡颠簸,才会大彻大悟。

在北极村停留三天后,我们向回返了。我问母亲是否要乘火车,她神秘地笑笑说,她不会晕车,欣然与我们同行。阳光热情奔放地在前方引路,车子开得很快,母亲竟然一点也没有晕车。她望着风景,不停地说说笑笑,与去的时候简直判若两人。我们顺利到达了塔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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