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管办概述
机构定位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简称“博管办”,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专业化管理机构,专门负责我国博士后制度的规划、管理和协调工作。其核心职能包括:
制定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
指导和监督设站单位落实相关政策
承担博士后设站申报、评估和人员进出站等相关事宜
博管办的工作旨在推动我国博士后事业的健康发展,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提供有力支持。
组织结构
继上文介绍了博管办的机构定位后,我们进一步了解其内部组织架构。博管办采用 矩阵式管理模式 ,设有多个职能部门,主要包括:
部门名称 | 主要职责 |
---|---|
政策法规处 | 负责制定和完善博士后相关政策法规 |
项目管理处 | 组织实施各类博士后科研项目 |
人才开发处 | 开展博士后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
国际合作处 | 推进博士后国际交流与合作 |
这种结构体现了博管办在博士后管理和服务方面的全面职能,确保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和协调发展。
联系方式
总部联系电话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博士后管理工作的重要节点,博管办总部的联系方式扮演着关键角色。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博士后研究人员和设站单位,博管办总部设立了多个联系电话,以满足不同方面的需求。
博管办总部的联系电话如下:
部门 | 分机号码 | 职能 |
---|---|---|
综合处 | 010-82366345 | 日常事务咨询 |
项目管理处 | 010-82366346 | 科研项目申报与管理 |
人才开发处 | 010-82366347 | 人才引进与培养 |
国际合作处 | 010-82366348 | 国际交流与合作 |
政策法规处 | 010-82366349 | 政策咨询与解读 |
博管办还提供了电子邮箱联系方式:postdocinno@163.com,用于接收各类咨询和建议。这些联系方式可能会随时间变化,建议在使用前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官方渠道进行核实,以确保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如果您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也可以尝试拨打博管办的投诉热线:010-82366350。这个热线主要用于处理涉及博士后权益保护的相关投诉,确保博士后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地方分支机构联系方式
在介绍完博管办总部的联系方式后,我们需要关注地方分支机构的联络信息。这些分支机构作为博管办在各地的延伸,在博士后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以下是几个主要省市博管办的联系电话:
省份 | 城市 | 联系电话 |
---|---|---|
北京 | - | 010-62751229 |
上海 | - | 021-63586585 |
广东 | 广州 | 020-83827812-20976 |
浙江 | 杭州 | 0571-87055009 |
江苏 | 南京 | 025-83338615 |
山东 | 济南 | 0531-86080516 |
这些地方博管办通常负责本地区的博士后管理工作,包括政策宣传、项目申报、日常管理等。如果您在特定省份或城市遇到博士后相关问题,可以直接联系当地博管办获取帮助。
由于机构设置可能随时间发生变化,建议在实际使用前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官方渠道进行核实,以确保获取最准确的信息。许多地方博管办也提供了电子邮件等其他联系方式,这为沟通提供了更多便利选项。
主要职责
政策制定与实施
博管办作为全国博士后管理的核心机构,在政策制定与实施方面肩负着重要职责。其主要工作聚焦于以下几个方面:
制定博士后政策 :博管办负责起草和修订博士后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策的连贯性和前瞻性。例如,《广东医科大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就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文件,明确了创新基地的设立条件、程序以及管理职责。
政策实施与监督 :博管办通过多种方式推动政策落地。以“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为例,博管办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流程,包括申请条件、申报流程和资助标准等。博管办还会定期对设站单位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政策优化与调整 :博管办密切关注政策实施效果,及时收集各方反馈,适时对现有政策进行调整。例如,针对“博新计划”,博管办会根据考核结果和实际情况,不断优化资助标准和支持措施。
政策宣传与培训 :博管办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博士后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也会组织相关政策培训,帮助设站单位和博士后研究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政策。
通过这些工作,博管办有效推动了我国博士后制度的持续完善和发展,为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提供了有力支持。
人才培养与管理
博管办在博士后人才培养与管理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通过一系列举措推动我国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与发展。其主要工作包括:
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博新计划”)
定位:国家级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目标:培养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
方式: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战略重点领域
规模:每年遴选约400名优秀博士
资助:每人两年60万元(40万元日常经费 + 20万元科学基金)
设立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机制
目的:激励和评估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产出
时间:出站前(一般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
类型:A、B、C三档,分别对应10万元、6万元、4万元
作用:促进博士后研究人员不断提升科研能力和水平
加强博士后培养质量监督
措施:定期开展博士后综合评估
内容:设站单位政策落实情况、日常经费使用情况、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情况
周期:每三年一次
影响:评估结果直接影响设站单位的博士后工作评价和发展
通过这些举措,博管办不仅为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还建立了完善的培养和评估体系,有效促进了我国博士后人才的高质量发展。这种全方位的人才培养与管理模式,为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也推动了我国科研事业的整体进步。
科研项目管理
博管办在博士后科研项目管理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项目申报与评审
博管办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简称“国资计划”)。该项目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实施分类分档资助。2024年度国资计划分为A、B、C三档,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另每人一次性配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科研资助经费8万元。
博管办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其中博新计划(国资计划A档)进行两次评审:一次专家通讯评审和一次专家会议评审;国资计划B、C档进行一次专家通讯评审。
项目管理与监督
博管办对获得国资计划资助的人员实行严格管理。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博管办要求设站单位对国家拨付的博士后日常经费实行单独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有关经费管理办法,确保获选人员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国资计划资助标准。
科研业绩评估
博管办还负责组织开展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获得国资计划(含A、B、C档)资助的人员均须在出站前(一般应为获资助18个月至资助期满时)申报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评估考核资助标准分为A、B、C三档,分别为每人10万元、6万元、4万元。
博管办每三年开展一次博士后综合评估,设站单位国资计划政策落实情况、博士后日常经费使用情况、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情况将纳入博士后综合评估。这种定期评估机制有助于确保博士后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高质量产出,同时也为后续政策制定和资源分配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