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和相关规定如下:
党费标准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在校就读的高中(中专)、大专、大学本科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在校全日制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中的党员,按学生党员标准交纳,即每月0.2元。对于在职人员就读硕士、博士的情况,按在职人员工资收入的相应比例交纳党费。
特殊情况
- 交纳困难:如果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 自愿多交:党员自愿多交党费的不限。党员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含1000元)党费的,全部上缴中央。
交纳方式
党费的交纳方式通常是按月进行,党员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途径缴纳党费。如果实在无法缴纳,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支部书记联系并说明原因。
交纳时间
党费的收取时间通常为每学期的第1周至第2周,第2学期的党费收取时间应在第4周至第5周之间。考虑到一定的变动,通常将缴纳期限宽限至半个月。
交纳管理
为了确保收取的党费准确无误,每位缴纳者都应填写党费纳税申报表,表格应以电子形式在支部汇总时提交。支部书记应当仔细核对每一份申报表格。
交纳意识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退休党员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总结
大学生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为每月0.2元,这一标准适用于在校就读的高中(中专)、大专、大学本科学生党员,以及在校全日制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中的党员。交纳党费是党员的义务,也是增强党性观念的基本体现。党员应当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如有困难可以申请少交或免交,同时也鼓励党员自愿多交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