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航)研究生基本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和申请条件如下:
1. 基本助学金发放标准
北航的研究生基本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基本助学金两部分。具体标准如下:
国家助学金:
- 博士研究生:1300元/人/月
- 硕士研究生:600元/人/月
学校基本助学金:
- 硕士二、三年级:
- 一等:600元/人/月
- 二等:400元/人/月
- 三等:300元/人/月
- 四等:200元/人/月
- 博士(基本修业年限内):1700元/人/月
- 博士(延期第一年):3000元/人/月
- 硕士二、三年级:
2. 基本助学金申请条件
北航研究生基本助学金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国籍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学籍要求: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
- 注册要求:完成报到注册手续,取得研究生学籍。
- 政治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 法律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学术要求: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有学术发展潜力。
- 品德要求:诚实守信,品德优良,无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
3. 特殊情况处理
- 休学或退学:在学制期限内,已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的研究生,自休学或退学次月起停发国家助学金,复学或重新入学后次月恢复发放。
- 公派出国:研究生公派出国,注销学籍者取消国家助学金;保留学籍者暂停国家助学金发放。研究生按期回国恢复学籍后,发放国家助学金。不按期回国者取消其国家助学金。
- 超过基本修业年限: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 纪律处分: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研究生(已解除处分者除外),取消其国家助学金。
4. 申请流程
- 提交申请: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助学金申请材料,包括个人信息、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等。
- 学院审核:各学院负责审核确定符合发放条件的学生,并填写《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
- 学校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汇总各学院提交的学生名单,经公示后报财务部予以发放。
5. 注意事项
- 银行卡绑定:研究生需确保个人银行卡信息准确无误,以便助学金能够顺利发放。
- 及时查收:助学金发放后,研究生应及时查收,如有疑问可联系所在学院辅导员。
以上信息基于北航官方发布的最新通知和政策文件,具体标准和条件可能会根据学校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研究生关注学校官方网站和通知,以获取最新的助学金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