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实行“3+1+2”模式,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考科目以及考生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
1. 统考科目
统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这些科目使用全国卷,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命题。
2. 选择性考试科目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
3. 成绩构成及计分方式
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具体计分方式如下:
-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科目以150分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
- 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4. 考试时间
江苏省全国统考科目、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7、8、9日。
5. 综合素质评价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围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等六个方面进行写实记录,建立个人档案。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以统一格式提供给高校,具体使用办法由各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6. 外语考试
外语考试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外语口语测试,且成绩符合相关高校(专业)的报考要求。
7. 体育类、艺术类专业
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必须参加全国文化统考和学业水平选择性科目考试外,还须按有关规定参加省教育考试院、招生高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8. 考试准备工作
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有关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条件。
9. 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分为两个阶段:
- 第一阶段: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
-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填报专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
10. 录取批次
录取批次共设3批,其中本科2批,专科1批。高校录取工作分批次依次进行。
11. 志愿设置
- 普通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其中,本科提前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别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12. 特殊类型招生
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开始之前进行。
13. 专科批次
专科批次中,体育类、艺术类、定向培养军士等在普通类批量投档前完成录取。
通过以上详细的介绍,考生和家长可以更好地了解江苏高考的考试科目、计分方式以及志愿填报等相关信息,为高考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