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农业科技奖是面向全国农业行业的综合性科学技术奖,旨在奖励为我国农业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该奖项的设立目的是调动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为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贡献。
名额设置
中华农业科技奖的名额设置如下:
科学研究类成果奖:
- 一等奖:40项左右
- 二等奖:50项左右
- 三等奖:60项左右
优秀创新团队奖:25项左右
科学普及类成果奖:15项左右
评选标准
中华农业科技奖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科学研究类成果:
- 成果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在学科和专业领域内取得了明显突破,解决了生产中关键性技术难题,对行业科技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科学价值,产生了重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科普类成果:
- 符合国家《出版管理条例》及《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所规定的相关要求,知识产权清晰,在选题内容或者表现形式、创作手法上有重要创新,作品具有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表现形式,可读性强,易于为大众所理解和接受;其普及面和阅读范围在国内同类科普作品中处于领先水平,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带动了相关领域后续科普作品创作,推动了我国科普作品创作事业的发展。
优秀创新团队:
- 学风作风优良、创新能力强、业绩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中表现杰出的科学研究群体。在近5年内应取得过重大科研成就,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效益显著,团队成立时间须在10年以上。
其他要求:
- 所有成果不得含有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的技术内容。
-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成果(包括科学研究类成果、优秀创新团队和科学普及类成果)的完成人。
- 所有成果完成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每项成果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
通过这些名额设置和评选标准,中华农业科技奖旨在鼓励和表彰在农业科技领域取得显著成就的个人和团队,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