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研究生校长奖是学校授予在校学生的最高荣誉,用于奖励综合素质全面或在道德风尚、研究创新、创业实践、社会服务、文体素养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该奖项的奖金标准和评选标准如下:
奖金标准
根据最新的信息,山东大学研究生校长奖的奖金标准为:
博士研究生:
- 在助研岗位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的,或仅获得校长奖学金而未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在助研岗位奖学金标准(58200元/年)的基础上一次性发放奖金3万元。
- 在助教岗位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在助教岗位奖学金标准(66000元/年)的基础上一次性发放奖金3万元。
- 在助教岗位仅获得校长奖学金而未获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在助教岗位奖学金标准(66000元/年)的基础上一次性发放奖金2.22万元。
硕士研究生:
-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金标准为2万元/人。
评选标准
山东大学研究生校长奖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条件:
- 博士/硕士研究生仅可获得一次校长奖。
- 基本学制年限内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必须获得同一培养阶段(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综合评价结果为“优”。
- 所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或所修课程平均成绩高于85分者,单科成绩可放宽为不低于70分。
科研成果:
- 论文形式科研成果:在读期间有原创性、引领性学术论文正式公开发表在本学科(或本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或论文多次被引用。
- 非论文形式科研成果:被证明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参加国际性、全国性重大的学术科研、创新实践、文化体育等竞赛性活动,取得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称号,为学校赢得重大荣誉。
其他方面:
- 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研究生也可获得校长奖。
材料要求:
- 代表性成果及其证明材料,包括论文全文、专利证书、奖项证书、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推广证明等原件。若成果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或Web of Science检索页截图等可证实正式公开发表的材料。
- 参评学年所修课程成绩单。
评审程序: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经评审,若存在“特别优秀或突出贡献的研究生,需突破现有分配推荐人数”的特殊情况,需与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
- 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培养单位审核通过,系统将自动生成签章版《山东大学2024年度研究生奖学金审批表》《山东大学2024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者汇总表》。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东大学官方发布的通知和相关文件,确保了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山东大学研究生校长奖的奖金标准和评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