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大学奖学金的标准和评选方式如下:
奖学金标准
- 奖励金额:每人每年8000元。
- 名额分配:每年共1000个名额,其中部属高校250个名额,地方高校750个名额。
评选条件
申请上海市大学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评选流程
- 每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 申请对象: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 具体评审办法:各高校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市教委、市财政局备案。
- 评审工作组织:各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评审工作,提出本校当年上海市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每年10月31日前,各高校将评审结果上报至市教委。市教委于每年11月15日前批复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