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在不同地区和学校可能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
奖励标准
地区/学校 | 本专科生 | 研究生 |
---|---|---|
内蒙古自治区 | 6000元/年 | 10000元/年(硕士),20000元/年(博士)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5000元/年 | 具体金额未提及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6000元/年 | 具体金额未提及 |
申请条件
本专科生
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具体条件:
- 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年级
- 成绩要求: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含10%)
- 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如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
研究生
基本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其他条件:
- 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根据高校研究生规模、培养质量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执行等情况,确定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年度分配名额
- 高校分配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名额时应向基础学科和自治区亟需的学科(专业)倾斜
申请流程
- 申请时间: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相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相应的申请表。
- 评审流程:
- 学校进行初步评审,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 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
- 自治区教育厅组织评审并统一公示。
- 发放时间:高校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自治区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