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中助学金标准
根据最新政策,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申请方式
申请条件:
-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申请流程:
- 发布通知:学校在开学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 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向学校递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如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认定:学校根据学生申请材料,由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拟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审核:各县(市)区审核合格后,将汇总后的相关表格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教育局、财政局确定全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金分配方案。
- 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年11月15日前,各普通高中将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报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申请材料:
-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孤儿证、扶贫手册或经所在村委或社区盖章的贫困证明)。
- 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件。
- 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A4纸复印件(必须书写:银行*支行,并激活银行卡)。
- 学生本人1张1寸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