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达到多少分才能上北大清华?有哪些录取规则?

高考分数要求

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的录取分数线因地区和考试科目而异。以下是部分省份2024年的录取分数线:

省份北京大学清华大学
北京物理组697分;物化组689分;不限组688分物理组698分;物化组689分;不限组688分
上海物理组620分;物化组619分;不限组618分物理组620分;物化组619分;不限组618分
广东物理组692分;物化组688分;历史组665分物理组692分;物化组688分;历史组665分
江苏物理类694分;物化类690分;历史类668分物理类690分;物化类690分;历史类668分
山东物理类691分;通用类707分;医学类693分物理类691分;通用类707分;医学类693分
浙江物理组707分;物化组708分;不限组711分物理组707分;物化组708分;不限组711分
四川理科696分;文科646分理科696分;文科646分
辽宁物理类699分;历史类675分;医学类706分物理类699分;历史类675分;医学类706分
陕西理科700分;文科645分理科700分;文科645分
宁夏理科661分;文科639分理科661分;文科639分
河北物理类683分;医学类686分;通用类677分物理类683分;医学类686分;通用类677分
湖南物理组689分;物化组691分;历史组656分物理组689分;物化组691分;历史组656分
河南理科696分;文科658分理科696分;文科658分
重庆物理类699分;历史类673分;医学类699分物理类699分;历史类673分;医学类699分
广西物理组683分;物化组681分;不限组679分物理组683分;物化组681分;不限组679分
云南理科698分;文科686分理科698分;文科686分
江西物理组680分;物化组681分;不限组669分物理组680分;物化组681分;不限组669分
福建物理组696分;物化组691分;不限组662分物理组696分;物化组691分;不限组662分
新疆理科641分;文科623分理科641分;文科623分
湖北物理组692分;物化组690分;不限组670分物理组692分;物化组690分;不限组670分
青海理科652分;文科681分理科652分;文科681分
贵州物理类687分;医学类693分;不限组672分物理类687分;医学类693分;不限组672分
黑龙江物理组704分;物化组704分;不限组682分物理组704分;物化组704分;不限组682分
安徽物理组702分;物化组695分;不限组673分物理组702分;物化组695分;不限组673分

录取规则

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的录取规则包括:

  1. 招生计划:北京大学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分省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北京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2. 录取体制:北京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3. 分类录取:北京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和医学类分代码(分类)录取。
  4. 提档比例: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北京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北京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5. 专业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北京大学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北京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分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设定专业志愿级差,专业志愿级差原则上在5分以内。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6. 政策性加分:北京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北京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以公示的优惠政策为准进行录取。
  7. 提前批次录取:北京大学在录取提前批次的非通用语种考生时,按投档分提档,按实考分录取专业,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不调剂,录满为止,实考分未达到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的考生予以退档。

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的录取规则包括:

  1. 招生计划:清华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核准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规范有序、质量优先的原则。
  2. 录取体制:清华大学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3. 分类录取:清华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高考改革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4. 提档比例:清华大学根据本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清华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5. 专业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且符合清华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清华大学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对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对强基计划及特殊类型招生认定结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 政策性加分:清华大学在调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对强基计划及特殊类型招生认定结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强基计划和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校专项计划(自强计划)、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
  7. 定向生招生:清华大学在部分省份招收定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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