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分数线
哈尔滨金融学院2024年在部分省份的录取分数线如下:
省份 | 批次 | 科类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黑龙江 | 本科批 | 文科 | 468 | 13618 |
黑龙江 | 本科批 | 理科 | 428 | 60280 |
辽宁 | 本科批 | 文科 | 480 | 62571 |
辽宁 | 本科批 | 理科 | 463 | 16606 |
广西 | 本科批 | 文科 | 426 | 113329 |
广西 | 本科批 | 理科 | 426 | 113329 |
青海 | 本科一段 | 文科 | 354 | 15866 |
青海 | 本科一段 | 理科 | 354 | 15866 |
上海 | 本科批 | 文科 | 416 | 39269 |
上海 | 本科批 | 理科 | 416 | 39269 |
新疆 | 本科二批 | 文科 | 375 | -- |
新疆 | 本科二批 | 理科 | 356 | -- |
录取标准
录取规则:
- 哈尔滨金融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施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 学院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专业分配原则:
-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分配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确定专业)。即按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加分政策:
- 学院承认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加分政策,考生在专业分配上按加分后成绩排序。专业录取时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无成绩排序规则,按照单科成绩排序规则依次录取,文史类(历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理工类(物理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身体状况要求:
- 学院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