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校长奖学金金额
根据搜索结果,长春大学校长奖学金的金额为每人10000元。
申请条件
- 评选对象
-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
- 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
- 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
- 参评学年休学、延期毕业、交流生等学籍异动或无学籍学生不参与本次评选。
- 评选名额
- 校长奖学金获得者共2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5人,本科生15人。
- 校长奖学金提名者共15人,进入终评阶段候选人,未获得校长奖学金的同学均获得提名奖。
- 评选程序
- 申报初评阶段(3月8日 - 3月15日)
-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校长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本科生附件3、研究生附件4),连同支撑材料,报送所在单位资助工作小组。
- 各单位资助工作小组负责进行初评,确定推荐名单,全单位范围公示3天,公示期无异议后,报送校(院),参加复评。
- 复评阶段(3月中下旬)
- 校(院)组织校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评审打分,根据打分排序确定进入终评的35名候选人(本科生25人,研究生10人)。
- 全校范围公示3 - 5个工作日并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将在校(院)官微宣传进入终评的候选人,候选人按要求提交视频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 为避免校外恶性拉票、买票等情况发生,进入终评阶段的候选人将开展线上投票。
- 终评和颁奖(4月)
- 评审专家将根据现场候选人视频和表现进行评分(占比90%),并结合易班线上投票结果(占比10%),现场确定校长奖学金获得者,并进行颁奖典礼。
- 评选结果将全校(院)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获得校长奖学金的同学应配合开展个人学习和感悟经验分享活动,将通过校(院)官网、官方微信等开展宣传活动。
- 公示无异议后,将尽快完成证书、奖杯、奖学金的发放。
- 申报初评阶段(3月8日 - 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