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数要求
重庆师范大学在不同省份的录取分数线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省份2023年的录取分数线情况:
省份 | 批次 | 科类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重庆 | 本科批 | 历史类 | 499 | 11313 |
重庆 | 本科批 | 物理类 | 489 | 45960 |
四川 | 本科一批 | 文科 | 556 | 8649 |
四川 | 本科一批 | 理科 | 520 | 84257 |
四川 | 本科二批 | 文科 | 527 | 20831 |
四川 | 本科二批 | 理科 | 522 | 82164 |
贵州 | 本科一批 | 文科 | 571 | 5263 |
贵州 | 本科一批 | 理科 | 477 | 40834 |
云南 | 本科一批 | 文科 | 565 | 5348 |
云南 | 本科一批 | 理科 | 527 | 26835 |
河南 | 本科一批 | 文科 | 581 | 9252 |
河南 | 本科一批 | 理科 | 524 | 109013 |
安徽 | 本科一批 | 文科 | 544 | 8436 |
安徽 | 本科一批 | 理科 | 531 | 56191 |
黑龙江 | 本科一批A段 | 理科 | 541 | 8848 |
黑龙江 | 本科一批A段 | 文科 | 510 | 1580 |
甘肃 | 本科一批I段 | 文科 | 531 | 2392 |
甘肃 | 本科一批I段 | 理科 | 481 | 17777 |
宁夏 | 本科一批 | 文科 | 518 | 1623 |
宁夏 | 本科一批 | 理科 | 397 | 13988 |
录取要求
普通类专业
-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确定考生专业。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未录满的计划用于服从调剂且满足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
- 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分相使用省级平行志愿批次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比较;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分相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或三门选考科目总分)成绩。
艺术类专业
-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书法学在重庆认可四川美术学院校考成绩,其余艺术类专业均认可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
- 不同艺术类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有不同的排序分计算方式,例如设计学类、美术学、绘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以综合分为排序分,综合分 = 文化成绩×0.4 + 专业成绩×0.6,若综合分相同,依序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体育教育专业
- 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以专业成绩为排序分,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特殊计划
-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纳入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就业面向长寿区、江津区、璧山区、铜梁区、荣昌区等5个区县。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最终区县分布及计划数以重庆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 地方优师计划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就业面向万州区、黔江区、开州区、丰都县、云阳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1个区县中学。最终分区县计划安排以重庆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在录取后、获得通知书前须签订相关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取消其优师计划录取资格。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未按规定履约的,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责任,违约记录归入人事档案,依法依规纳入社会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