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高考的总分和评分标准在不同省份和不同艺术类别下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主要省份和艺术类别的具体情况:
艺术类高考总分计算方式
省份 | 美术与设计类 | 音乐类 | 舞蹈类 | 播音与主持类 | 表(导)演类 | 书法类 |
---|---|---|---|---|---|---|
天津 | 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 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 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 文化总分×80%+专业统考成绩×2.5×20% | 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 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
广东 | 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 | - | - | - | - | - |
山东 | 专业成绩×(750/300)×50%+文化成绩×50% | 专业成绩×(750/300)×50%+文化成绩×50% | 专业成绩×(750/300)×50%+文化成绩×50% | 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 专业成绩×(750/300)×50%+文化成绩×50% | 专业成绩×(750/300)×40%+文化成绩×60% |
黑龙江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 专业课成绩×2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8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
安徽 | 高考文化分×50%+专业分×2.5×50% | 高考文化分×50%+专业分×2.5×50% | 高考文化分×50%+专业分×2.5×50% | 高考文化分×70%+专业分×2.5×30% | 高考文化分×50%+专业分×2.5×50% | 高考文化分×50%+专业分×2.5×50% |
艺术类高考评分标准
美术与设计类
- 素描考试
- 一等(预计90+):完全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能精准把握对象的形象特征和动态结构,造型准确严谨,刻画深入,表现生动,具有较强的形象特征刻画能力与艺术表现力。
- 二等(预计80-89):比较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对形象特征与动态结构有一定的认知,造型比较准确,表现比较生动,素描关系比较明确,具有一定的形象刻画能力,画面整体效果佳。
- 三等(预计70-79):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具备一定的造型能力,素描关系基本准确,画面整体效果一般。
- 四等(预计60-69):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能够完成人物形象塑造,但刻画能力较弱,表现能力与整体效果较差。
- 五等(预计低于60):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不具备基本造型能力,对人物形象特征缺乏基本认识,画面效果差。
- 色彩考试
- 一等(预计90+):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色彩关系准确,色调和谐,色彩丰富,物体刻画深入,有较强的表现和塑造能力,富有美感。
- 二等(预计80-89):比较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色调和谐,有一定的色彩塑造能力。色彩与形体结合较好,物体刻画较深入,有一定美感。
- 三等(预计70-79):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色调及色彩关系比较明确,有一定的色彩塑造能力,画面整体效果一般。
- 四等(预计60-69):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能够完成画面物体的色彩塑造,表现不够生动,画面整体效果较弱。
- 五等(预计低于60):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对色调和画面色彩关系缺乏最基本的认识,色彩关系紊乱,画面整体效果差。
- 速写考试
- 一等(预计90+):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能正确把握命题的形象特征,风格把握准确,构图合理,刻画深入,表现生动,想象力丰富,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
- 二等(预计80-89):比较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对命题的形象特征有较好的认知,风格把握比较准确,构图比较合理,表现比较生动,画面整体效果较好,有较好的想象力。
- 三等(预计70-79):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具备一定的造型能力和风格特征把握能力,构图比较合理,表现缺乏生动,画面整体效果一般,有一定的想象力。
- 四等(预计60-69):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能够完成造型和风格特征把握,刻画能力较弱,表现能力与整体效果较差,想象力平庸。
- 五等(预计低于60):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造型风格把握能力不够,对形象特征缺乏基本认识,构图失当,画面效果差,毫无想象力。
音乐类
- 音乐表演类(声乐):四个科目评分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音乐表演类(声乐)总分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音乐表演类(声乐)总分 = 乐理×0.15 + 听写×0.3 + 视唱×0.15 + 声乐×2.4,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 音乐表演类(器乐):四个科目评分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音乐表演类(器乐)总分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音乐表演类(器乐)总分 = 乐理×0.15 + 听写×0.3 + 视唱×0.15 + 器乐×2.4,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 音乐教育类:考试科目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评分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音乐教育类总分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音乐教育类总分 = 乐理×0.15 + 听写×0.3 + 视唱×0.15 + 主项×1.65 + 副项×0.75,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舞蹈类
舞蹈类评分各项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总分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舞蹈类总分 = 舞蹈即兴×0.3 + 舞蹈基本功×1.2 + 舞蹈表演×1.5,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
表(导)演类
-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试科目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四个科目,每科目按照满分100分评分,总成绩 = 文学作品朗诵 + 自选曲目演唱×50% + 形体技能展现×50% + 命题即兴表演,总分为满分300分。
- 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试科目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三个科目,每科目按照满分100分评分,总成绩 = 文学作品朗诵×50% + 命题即兴表演×50% + 叙事性作品写作×200%,总分为满分300分。
- 服装表演方向:考试科目包括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三个科目,每科目按照满分100分评分,总成绩 = 形体形象观测×150% + 台步展示×120% + 才艺展示×30%,总分为满分300分。
播音与主持类
播音与主持类全省统考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评分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播音与主持类总分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总分 = 作品朗读 + 新闻播报 + 话题评述,各科目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