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收、退费标准及资助办法
第十二条艺术类本科专业收费标准:服装与服饰设计29000元/年;产品设计、美术
学、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设计、视觉传达设
计、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播音与主持
艺术、动画28000元/年;文、理类本科专业
收费标准:服装设计与工程29000元/年;广
播电视编导28000元/年;服装设计与工艺教
育、纺织工程、财务管理、广告学、网络与
新媒体25500元/年;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区块链
工程、商务英语23500元/年。
第十三条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
退学退费的,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
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
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
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学费补偿等多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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