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要求,现开展我校2023-2024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时间
🔸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5日
二、参评对象
🔸2020-2023年级全体本科学生
三、组织领导
🔹按照《2023-2024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名额分配及实评表》(见班群/学院官网)名额分配进行评定。
四、评定程序、要求、步骤
(一)评定程序
🔹1.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完成综合素质各项目测评及公示。所有课程成绩以课程首考成绩计。参评各类奖项要求课程首考成绩不能出现不及格。
🔹2.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完成奖学金评定。
(二)评定要求
🔸1. 各奖项的评定必须坚持标准,综合奖的总体比例不能突破,上一等奖项名额未用完时,可在同一专业内由下一等奖项使用;符合条件的学生超出评定比例时,由各学院根据综合情况确定;单项奖的评定以总人次计算,不能突破总的比例规定。校级三好学生需从一二等奖学金中产生,德育测评必须为“优”、学年平均绩点须在“4.0”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须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
🔹3.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校团委可在校级学生组织中推荐符合获奖条件的校优干或院优干候选名额,具体由校团委组织评选、公示。
🔹4. 校优干、院优干在录入系统时,请注明:学生职务、任职时间(须为2023-2024学年)。
🔸5. 转专业同学评奖由转出学院负责评定,不占用转出、转入学院名额,同时由转出学院提供《2023-2024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转专业学生获奖信息录入通知》(附件2)至转入学院。该部分同学在录入系统时,请在申请理由第一行注明“转专业”。
(三)评定步骤
🔹10月28日—11月14日:班级根据各年级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条例》的要求,严格按照《2023-2024学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奖学金名额分配及实评表》(附件1)中的名额分配,评出符合条件的初评人员,且名单必须在班级公示不少于3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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