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就是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对应的权益和所需要承担的一定责任的权力。
(1)自益权和共益权
这是根据股权行使目的的不同而进行的一种股权分类,自益权是指专为该股东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例如: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股
息和红利的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等。共益权是指为股东的利益并兼为公司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比如请求召集股东会的权利和表决权、请求判决股东会决议无效、查阅请求权的权利等。
(2)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
这是根据股权的行使是否达到一定股份数额为标准而进行的分类,其中,单独股东权是指股东一个人就可行使的权利,一般的股东权利都属于这种权利;少数股东权,是指达不到一定股份数额就不能够行使的权利,比如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必须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才能行使。
(3)普通股东权和特别股东权
这是根据股权主体有没有特殊性进行的分类,也就是说,普通股东权是一般股东所享有的权利,特别股东权是特别股股东所享有的权利,比如优先股股东所享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