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感性动物,在很多问题的看待上,或多或少都会掺杂进自己的感情。
月薪两千因为睡岗被罚款五十,带着感性的态度,站在不同的角度,自然有不同的答案。
站在劳动者的角度,罚款自然感觉不够人性化。而站在企业的角度,睡岗会给企业带来潜在风险,处罚是应该的。
一、不论何种职业,都有其应该遵守的各项职业规章制度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为了让企业井井有条地运行,企业势必会出台一些规章制度,保障员工在这些规章制度的约束下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保安的职责就是保护企业的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
服务区域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时,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制止现行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服务单位的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范围工作。
而保安睡岗会导致企业容易出现监控漏洞,从而发生财产损失等一系列问题。
由此可以看出,保安睡岗已经严重违反了保安的工作职责,这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企业对于违反了工作职责的员工采取一些惩罚措施是可以理解并且是有必要的。
二、如果员工违反了企业规章制度,在一定情况下,企业是可以进行罚款的
成年人进入社会,必须要有责任感,工作出现问题,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
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扣罚劳动者的工资的,否则即侵犯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但这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完全不能扣发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命题中保安睡岗是否对企业带来了经济损失我们不得而知,如果有经济损失,那么公司选择罚款的处理方式于法于情都是合情合理的。
三、要用更加理性的态度和目光看待问题
这里的理性态度不是感性的对立面,而是理性认知+感性认知+法律认知综合考虑的结果。
在这里,工作中睡岗给企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肯定会受到惩罚,这是理性认知。
保安工作辛苦,工资低微,偶然出现失误,是否可以酌情减轻惩罚力度,这是感性认知,也是人情认知。
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提到,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受到经济损失而扣除劳动者工资时,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命题中保安被扣除50元,显然低于20%,但是保安的工资原本也只有2000元,扣除后是否低于当地月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就不得而知了,需要另论。
这就是法律认知。
只有各方面考虑周全,才能以最理性的态度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