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班回复工作消息算加班吗?近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给出了答案。
先说重点:沟通内容要超出简单沟通的范畴,要有证据。
李女士2019年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运营,2020年因连续旷工3天以上被公司解雇。于是李女士将公司告上了法庭,她在法庭上声称,公司未支付500余小时的加班费。
一审认为,根据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公司不需要支付李女士的休息日及延时加班费,李女士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认为,李女士在部分工作日下班时间、休息日等利用社交媒体工作已经超出了简单沟通的范畴,且《假期社群官方账号值班表》能够证明公司在休息日安排李女士利用从事社交媒体工作的事实,应当认定构成加班,公司应支付加班费。改判公司应支付李女士加班费共计3万元。
这件事情也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讨论,
纷纷吐槽自己的工作不容易:
“上家公司老板说两小时不回信息,罚款100”
“太多类似的了,下班后还得回消息,基本95%以上的人都有过回复工作信息的是吧,一丁点没有工作内容的估计特别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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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表示:最重要的是整顿职场,杜绝内卷内耗的情况,减轻年轻人的工作和生活压力,让大家真正感受到幸福感才主动的愿意去生育。现在职场的内卷内耗,不仅导致生育率下降,就业率下降,也更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坚决彻底的整治畸形的职场生态,才是治本之策。
如果公司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回复工作消息算加班,员工就应该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并获得相应的加班费或调休。
如果公司没有明确规定,员工需要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回复工作消息只是偶尔发生,而且不会影响到员工的生活和工作质量,可能不算加班。但是如果回复工作消息频繁发生,影响到员工的休息和生活质量,就可能算加班。
从这起事件上来看,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也被认为是一种加班行为,但是简单的沟通并不能算作加班,要提供加班的证据事实。
一审认为,李女士与科技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所以李女士的请求并没有得到支持。但是二审,值班表能够提供李女士加班的直接证据,所以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在职场中,遇到李女士这种情况的肯定还有其他的职场人,虽然在工作时间以外发生,但它涉及到工作任务和职责,并且这些消息需要立即处理,这些事务可能会造成多余的工作负担和生活压力。
如果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公司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工作任务和时间管理,以确保员工的工作负担得到合理分配,并避免过度劳累和工作压力过大。员工自身也应该注意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平衡,避免过度劳累。
员工应该根据公司的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算加班,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如果自己觉得自己属于加班,但是公司不认可的情况下,最好保留好自身加班的有力证据,才能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