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卫生部发布有学校课桌椅卫生国家标准,确定了九类不同身高的学生使用的桌椅高度标准。
例如,学生身高在一百一十九厘米以下,其使用的课桌高度应为52厘米,桌下空区高度应为40厘米,椅面高度应为29厘米;学生身高在143至175厘米之间,其使用的课桌高度应为67厘米,桌下空区高度应为55米,椅面高度应为38厘米。而且按照规定,中小学校使用的课桌椅其形式可以任选,但桌高、桌下空区高和椅面高等主要尺寸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教室内课桌椅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课桌椅的排距应为:小学不宜小于850毫米,中学不宜小于900毫米,纵向走道宽度均不应小于550毫米。靠近墙的课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均不应小于120毫米。(2)教室前排课桌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为2000毫米,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宜大于8000毫米,中学不宜大于8500毫米。教室后部应设置不小于600毫米的横向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