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21年学前教育工作意见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县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我县大力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落实《县学前教育办园水平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和学前教育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年,是全县幼儿园游戏活动研究课题全面结题年。过去一年在各级党委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全体学前教育工作者齐心协力,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积极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改革创新,全县学前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进入全市前列。新的一年,要继续保持我县学前教育质量在全市的领先地位并力争整体水平继续向前发展,任务艰巨,面临更大的压力和挑战。为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学前教育改革,提升我县学前教育的入园率和办园水平,促进全县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特制定2015年学前教育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为宗旨,全县围绕《指南》的大力实施,以质量进一步提升为核心,抓优质园特色化发展与薄弱园补短板并进,突出重点工作有特色,力争学前教育总体水平在保持全市第一方阵的基础上再进步和发展。努力构建0-6岁婴幼儿一体化教育体系,提供政府主导、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服务。
(二)重点目标
1.幼儿入园率全面提高。大力实施第二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公办村级幼儿园5所、民办幼儿园3所,提高幼儿入园率,力争全县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达到81%以上,学前一年儿童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
2.学前保教质量稳中求进。依托《指南》实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开展游戏活动研讨,实施科学保教,完善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考核与激励机制。加大幼儿园“去小学化倾向”工作力度,切实规范小学附设幼儿园保教行为。深入推进幼教改革和开展幼儿园游戏研究,提炼和推广优秀成果,承办好全市幼教现场会。
3.师资专业水平大幅提升。搭建平台,通过系列活动开展,提升教师新理念下的专业素质能力,提升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4.办园水平明显提高。加强管理,强力推进示范园、星级幼儿园创建和管理,使其发挥好示范作用。促进有条件的幼儿园进行特色化发展,具有园本特色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以开展置换帮扶与培训,促进教师互助交流,加速薄弱园发展。推行学前教育视导制度,促使后进园和督导组整改提高。建立动态现场会、视导等质量提升帮扶制度,努力提高保教质量,全面提升办园水平。
5.服务意识明显增强。重视和加强社会宣传和家园沟通,坚持正确教育理念,指导好家长科学育儿。同时接收残障幼儿随班就读,积极开设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与家教指导,服务好社区和群众。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建设,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和发展民办园补充幼儿学位。大力实施第二个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2015年新建、改扩建公办村级幼儿园5所、民办幼儿园3所的目标任务,较大幅度增加幼儿学位,缓解仍然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提高幼儿入园率。做好学前教育“十三五”(2016-2020年)发展规划,合理预测和布点,满足社会发展对幼教学位的需求。
(二)抓住核心,提高幼儿园保育水平和教育质量。一是加强安全管理和幼儿行为习惯教育。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对幼儿道路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等的教育、检查和落实,组织召开相关培训会议,提升安全教育的质量。二是要做好幼儿园卫生、防疫、生活护理等保育工作细节,同时在生活中渗透实施教育。三是进一步促进各幼儿园园本课程的建立和完善,大力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深入开展幼儿园游戏活动研究和其他学前课题研究,完成《县幼儿园游戏活动研究实施方案》年度目标任务。四是为适应“新常态”工作要求,以《指南》理念为引领,修订完善《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监测评价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质量监测评价工作,对获奖单位及个人落实表彰奖励。五是以整改会、动态现场会推进小学附设幼儿园等薄弱园提升质量,切实规范小学附设幼儿园保教行为,防止“小学化”。六是建立学前教育重点视导制度,对学前教育质量评价考核靠后或下滑幅度较大的单位进行重点视导,促进其整改和提高。七是各幼儿园组织有意义的幼儿文艺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幼儿生活,锻炼幼儿能力,提高幼儿素质,促进幼儿健康和谐发展。
(三)加强培训,提升幼儿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一是要在促进教师读书学习、自我研修的同时,搭建活动平台,开展文本测试、知识竞赛、心得案例论文评比等系列活动,促进教师对《指南》文本的理解运用。二是继续以开展园内和园际间有针对性的工作研讨、分享会等,加强运用《指南》情况等工作交流,转变观念,纵深发展教师实施《指南》的素质能力。三是要大力开展保育人员业务技能比赛和幼儿教师玩教具自制、教育故事讲述比赛、教育活动观摩讨论、园本教研等活动,提升保育人员和教师基本业务技能。四是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扩大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学习面,丰富经验,开阔视野。
(四)加强管理,不同程度提升幼儿园的办园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的常规管理,定期监管各园有关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加强幼儿园费收结算公示情况的检查和监管,促进幼儿园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促使保教管理更加精细化和透明化。同时,结合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式启用,随时掌握各园有关信息和数据。二是继续突出以抓“各级示范园+乡镇建制骨干园+普及园(附设园、村办园、普惠性民办园)”为核心的多元教育体系质量,适应当前幼教发展形势,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和办园水平。三是按照《学前教育办园水平能力提升2014-2016三年行动计划》年度目标要求开展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考核评价激励机制,促进幼儿园主动发展。四是实施示范园与薄弱园之间的置换帮扶培训,进一步强化学前教育连片交流,缩下优质园与薄弱园之间的差距。五是全力推进“市示范性幼儿园”和四星级幼儿园创建工作,以创建带动县内优质园不断向前发展,促进有条件的幼儿园进一步发展特色文化。
(五)加强宣传,主动增强对家长和社区群众的服务意识。一是幼儿园要加强对家长、社区的宣传力度,做好幼儿园与家长的沟通交流,在园人数较少的幼儿园要做好在园幼儿的巩固工作和适龄幼儿入园就读的招生工作,同时,生源较多的幼儿园要适度控制招生规模,防止出现超大班现象。二是要定期以家长会、专题讲座、家长开放日活动等形式传达幼教先进教育理念,让家长深入幼儿园或班级观摩活动或参与亲子游戏,感受体验多样的更科学有效的教育方式方法。三是要坚持制度管理和人文关怀相结合,增强服务意识,处理好家长特殊的合理要求,为家长工作提供便利。
三、各季度主要活动与安排
(一)第一季度
1.全力筹备市政府教督委对县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督导室牵头,教育股、计财股、人事股、政策法规股、安办、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幼教室共同负责)
2.落实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二期)中我县的学前教育管理信息入网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教育股负责,计财股协助有关内容审核)
3.加强和规范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教参读物管理,印发文件通知。(教育股牵头,监审室、信访办、计财股共同负责)
4.制定年度学前教育工作计划;统计学前教育基本数据;召开2015年幼教工作会。(教育股负责)
(二)第二季度
1.迎接市政府教督委对县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督导室牵头,教育股、计财股、人事股、政策法规股、办公室、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协助)
2.4月份迎接市教育和体育局对《指南》实施市级联系点—-县幼儿园的工作指导;5月份县级指导组对县幼儿园开展专题工作研讨和指导,6月份承办全市幼教现场会。(教育股、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幼教室共同负责,县幼儿园具体承办)
3.召开一次全县幼教工作会;启动全县幼儿园“置换帮扶与培训”工作,选派示范园骨干教师到农村薄弱园帮扶指导,召开薄弱幼儿园整改推进会。(教育股牵头,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幼教室、各示范性幼儿园协助)
4.开展幼儿园活动课教师讲课赛。(人事股牵头,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幼教室负责)
5.修改印发《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监测评价方案》。(教育股负责)
6.进行《幼儿园游戏研究》课题实施工作总结,提炼全县有关推进经验和研究成果,上报省市接受评审。(教育股牵头,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具体负责)
7.6月份开展全县2014-2015学年学前教育保教质量监测评价工作,并按市上对区县学前质量考核要求进行2014学年工作自查总结与报告。(教育股负责)
8.组织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和系列节日庆祝主题活动。(教育股牵头,各幼儿园具体负责)
9.组织全县幼儿教师读书交流活动等,参加市级交流比赛。(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负责)
(三)第三季度
1.开展全县幼儿教师《指南》文本知识测试和各类教师论文评比。(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负责)
2.统计学年初学前儿童入园率及园所基本情况;开学检查和保教常规督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更新与处理(教育股负责)
3.开展本年度1-4星级幼儿园申报与1-3星级园评审工作;组织申报创建“市四星级幼儿园”,开展县级初审和上报;公布学前教育质量考核结果、1-3星级幼儿园认定结果,表彰质量考核先进集体、个人。(教育股负责)
(四)第四季度
1.派示范园骨干教师到农村薄弱园帮扶指导,对帮扶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教育股牵头,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具体负责,各督导组协助)
3.按市局要求进行区县2015-2016学年上期学前教育质量考核自查总结与报告。(教育股负责)
4.开展幼儿园活动课教师讲课赛。(人事股牵头,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幼教室负责)
5.收阅各督导组、幼儿园学前教育工作总结;进行学前教育年度工作总结。(教育股负责)
第二篇:2021年学前教育工作意见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均衡、健康发展,夯实义务教育的基础,现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重要意义。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学前教育工作对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作用;是促进学前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各镇区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学前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学前教育纳入基础教育统一规划,努力提高保教质量。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学前教育规划,在继续办好公办幼儿园的基础上,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加大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努力构建规范化、科学化、多层次、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体系,提高学前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三)目标任务。到2010年,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8%以上;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20%以上,40%以上的公办幼儿园达到省一级幼儿园标准;全部幼儿园、托儿所达到办园(所)基本标准,实现托幼园所标准化建设。2015年,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35%以上,实现每个镇区拥有一所以上省一级幼儿园。
二、完善学前教育办学体制
(一)改革办学投入体制。坚持谁主办谁投入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学前教育的办学经费。明确学前教育的公益性质和各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学前教育办学环境,树立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念,积极探索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办学的有效办法。
(二)鼓励多种形式办学。扶持优质公办幼儿园通过名园办民园、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办学,扩大办学规模,建立“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实行园长负责制和教职员工聘用制。社会力量举办的学前教育机构,在等级评定、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学前教育机构的公用事业费(水、电、煤气、场地租金等费用)执行中小学校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的学前教育机构缴纳的相关费用,参照中小学校标准执行。
三、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一)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机制。建立市、镇、园三级教研体系,根据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确立以儿童健康全面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积极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市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对学前教育教研项目进行立项、评估等制度,公开向全市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教研项目招标,所需研究经费由市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负担。
(二)充分发挥优质学前教育机构的示范作用。发挥等级幼儿园在办学理念、教育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每个镇(区)至少办好一所以上省一级幼儿园,使其成为全市课程改革、教育研究、师资培养的基地,发挥其对薄弱园所的指导作用和在区域学前教育中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和扶持优质学前教育机构承担市、镇教科研推广任务。
(三)促进学前儿童身心全面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育与教育并重,培养幼儿健康活泼、好奇探索、文明乐群、自主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等基本素质,促进学前儿童全面和富有个性的发展。建立家园联系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及时与家长沟通学前儿童的发展情况,促进家庭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四)鼓励学前教育机构改善办学条件。对学前教育机构使用自有资金或贷款投资更新设备、改善办学条件,给予适当的投资补贴,经费由市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负担。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严格教师资格准入。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园(所)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准入关,受聘园(所)长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受聘教师在所属镇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制定幼儿教师最低工资指导标准。建立幼儿教师最低工资指导标准制度,市有关部门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幼儿教师的最低工资指导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立幼儿教师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物价上涨水平,逐步提高幼儿教师待遇,稳定和优化幼儿教师队伍。
(三)切实保障幼儿教师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依法为所有教职工购买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学前教育机构参照中小学校历安排寒暑假及法定休假,依法保障幼儿教师享有婚假、产假等权益。
(四)实施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工作,将其纳入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市、镇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幼儿教师培训计划,通过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继续教育培训,大幅度提高幼儿教师的学历层次和专业素养,培养一批名园(所)长、名教师,发挥其传、帮、带作用,促进教育教学水平全面提升。
五、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管理
(一)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机构等级化建设。从2008年起,对新通过验收的市一级幼儿园,市一次性奖励5万元;新通过验收的省一级幼儿园,市一次性奖励12万元;奖励资金由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负担,幼儿园所在镇(区)相应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改善办园条件。
(二)规范学前教育机构收费。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市物价部门根据办学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指导价,核发收费许可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托儿所收费标准由办学机构自主定价,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在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加强学前教育定期检查评估工作。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机构年度检查监督制度,对幼儿园办园条件、保育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年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对年检不合格的学前教育机构,应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或注册登记证。对违反国家学前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建立和完善信息管理平台,实行动态、量化管理。
六、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
(一)加强学前教育规划。进一步明确教育行政部门是学前教育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学前教育的统筹规划、业务指导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定学前教育中长期规划,确保学前教育发展规范有序,教育质量稳定提高。规划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在城镇规划中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机构的布局,在城中村改造和新建城镇小区中,规划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学前教育设施。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小区配套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协调产权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举办幼儿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用途。
(二)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督导制度。将学前教育考核指标纳入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年度目标管理体系。将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纳入《中山市镇区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实绩考核细则》。通过各级的共同努力,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和保教质量。
(三)加大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将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纳入市、镇两级财政预算,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随经济发展逐年增长的机制。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幼儿园等级化建设奖励、改善办学条件投资补贴、幼儿教育教研、幼儿师资培训等方面。专项资金的使用办法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四)建立学前教育行业性组织。鼓励学前教育机构按照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原则,建立全市学前教育行业协会,促进全市学前教育机构自主管理、规范自律。教育行政部门在业务上予以指导。行业协会作为学前教育机构利益的代表,以服务和规范学前教育发展为目的,制定学前教育行规行约,协助政府制定、修改行业标准,维护市场秩序,加强会员和行业自律,抑制不正当竞争。
第三篇:2021年学前教育工作意见
1、老师善于用爱心与家长孩子交流 我家孩子之前性格较内向,见到熟人都不闻不问,更不用说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生活。初入园时,想想孩子一把鼻涕一把泪水的样子与两位老师抱起这个,哄哄那个的场景历历在目,两位老师拿出糖果并与小朋友们聊起他们感兴趣的话题,资料大全《对老师教学建议和意见》。渐渐的,老师与孩子,孩子与孩子之间相互熟悉,并且逐步度过了陌生环境的适应期。我们在接送孩子时,老师们也及时的与我们交流孩子半天的表现,并随时指导我们家长,一便回家也能与入园教育保持一致。这期间女儿能主动的.向大人们问好,在家里常常拿起自己喜欢的书,讲个小故事并为我们唱歌跳舞,还让家里的大人当她的学生,模仿老师的样子点名,整顿纪律并上课,为我们当起了小老师,家里的笑声更多了,我们深切的感受到女儿的这些变化,跟两位老师平时和孩子亲切的沟通交流是密不可分的!
2、注重培养孩子的个性发展 孩子喜欢读书、画画,睡前总要缠着妈妈陪她看书画画,家长本身也欠缺耐心。入园后,女儿可以自己画画,剪纸,看书,从孩子偶尔的自告奋勇中,不难看出她的进步和老师所花费的心血!随着孩子年龄稍微大些,老师在教育目标上也比较注意培养孩子们的独立性与个性发展,我们家长也跟老师一样,对孩子未来的成长充满了期待。作为家长,我们也会竭力配合。
3、孩子养成教育习惯大有改善 初上幼儿园时,我并不期待孩子学习多少知识,只希望她有更多的玩伴,能够快乐的融入到同龄孩子们的群体中,养成一个好的习惯就好!入园后我惊
奇地发现:原本固执不太听话的孩子,一下子变了许多,变得懂事了:能够主动撒尿,穿脱衣裤,吃饭,收拾玩具。虽然在家里还不够自觉,但凡事会讲“我们老师说了”家长也总结出:原来老师的话就是圣旨! 孩子的进步,我们家长有目共睹,孩子的成长,我们家长共同牵挂!这一切与两位老师的辛勤付出,不可分割!老师在带班时体力消耗大,出班时还要备课、开会、教研,下班后还要照顾家庭。我建议老师可以把一些工作分配一下,让我们家长也主动参与其中,以便形成教育合力。我相信为了我们这个班级中孩子的成长,所有的家长都会很乐意参与到班级的互动活动中来。同时希望领导及政府部门也能够考虑改善托管教师的待遇,以便解觉教师的后顾之忧! 以上是我作为家长的一点拙见。我相信老师也跟我们家长一样,期待着这些可爱的小花朵一天天的茁壮成长,把我们的班级建设的更好!我们对小三班充满了信心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