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教师双语培训学习计划

贯彻教师双语培训学习计划第1篇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师综合素质,加强基层双语学习培训工作,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双语”学习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建设一支师德修养高、业务素质精良、教学技能全面、教学基本功过硬、具有一定会话能力、适应新课程改革需求的教师队伍为目标,特制定教师“双语”学习培训计划:

一、努力提高“双语”学习培训组织领导

(一)为切实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增强与少数民族群众沟通和为民服务的能力,学校就如何提高教师的“双语”应用能力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方法,从而使教师的“双语”应用能力有较大程度的提高。

(二)领导带头学,做好示范带动。学校制定了领导干部“双语”学习周期,从而促使领导干部自我加压,提高学习“双语”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实施“双语”学习培训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针对干部“双语”基础不同,采取“对症下药”方式一是请有一定基础的少数民族教师到学校对全体教师进行培训学习,采取“引、促、教”的方式,“引”就是引导其运用正确的发音,正确的语法进行听、说练习;“促”就是督促其每天会话、交流,促其与少数民族学生沟通、交流;“教”就是让口语表达强的教师在“双语”课堂上对全体教师进行强化练习。二是针对能听懂“双语”但表达困难的教师,鼓励他们多用“双语”交流,多听、多说、多问。

(二)每周三下午是教师业务学习时间,利用隔周三下午开展“双语”课堂。“双语”课堂时间也可以抽调一名发音准确的少数民族学生负责“双语”会话,每堂课上每名教师必须进行“双语”会话,每周要熟记五个单词一句话,每月底进行一次“双语”测试。

(三)开展“1+1”结对帮扶学,提高学习的实效性。每位教师找一名少数民族学生结对,形成“双语”学习互助组,教师负责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成绩,少数民族学生负责提高教师的维语水平,在学习和生活中互相学习语言,在互帮互助中共同取得进步。

(四)利用学校广播对全体师生进行每周一句维语训练。

三、加强“双语”学习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保障双语学习的顺利开展,我们将对教师的双语水平进行考核。利用奖惩制度促学,变“要我学”为“我要学”。把自学与集中学结合起来;把学习效果与考核、考评结合起来。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教师进行“双语”测试,测试主要以日常会话和工作、生活用语为重点,对于考核不合格的,限期进行补考,连续两次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通过制定“双语”学习奖罚制度,进一步增强教师学习“双语”的紧迫感和危机感。

四、具体培训安排:

词汇、口语培训

口语对话系统训练

口语、会话测试

学习“双语”成果汇报

贯彻教师双语培训学习计划第2篇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指示精神,加强自治区财政扶持临时聘用学前双语教师培训工作,稳定学前双语教师队伍,提高学前双语教师专业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2011至2015年期间实施“自治区临时聘用学前双语教师培训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培训时间

参训临聘学前双语教师总规模4477人,包括2006至2009年期间自治区财政扶持南北疆七地州招聘但未通过自治区入编考试的临时聘用学前双语教师3726人,未通过入编考试在岗的新疆幼儿师范学校“两年制1 1模式”学前双语教育专业毕业生458人和2010年自治区首批招聘双语幼儿园教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教师293人。各地自行聘用的学前双语教师不包含在培训范围之内,对于已经通过入编考试、另谋职业、已离岗的临聘教师不纳入培训范围。培训期限为一学年。

二、培训管理方式

培训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为确保参训人员的公正性,参训学员实行训前实名制管理方式,培训人员名单以七地州落实《关于对自治区财政扶持招聘临时学前双语教师安置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新教人办〔2011〕3号)精神后上报教育厅《自治区财政扶持招聘临时学前双语教师情况汇总表》为准,各地参训人员总表由我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地州,同时在新疆教育信息网中小学师资建设二级网页上公布。每期学员参训前,各有关地区(州、市)教育部门要对参训学员进行统计、公示,公示无异议并报教育厅审核批准后选派培训。

三、分年度培训计划安排

2011-2015年间,由承训院校分5期组织实施培训,2011-2012学年计划培训900人,2012-2013学年计划培训900人,2013-2014学年计划培训900人,2014-2015学年计划培训900人,2015-2016学年计划培训877人。自治区财政扶持招聘临时学前双语教师分年度培训计划见附件1。

四、培训单位和报到日期

新疆师范大学、新疆教育学院、新疆幼儿师范学校承担培训任务,293名2010年自治区首批招聘双语幼儿园教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全部由新疆师范大学承担培训。首期培训开学日期为2011年9月25日,2011-2012年培训生源及培训院校分配计划见附件2。

(一)新疆师范大学承担510人培训任务。报到时间:2011年9月25日;报到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文光校区(乌市喀什东路293号,乘701、52、54路公共汽车师大文光校区站下车);联系人:王璐;联系电话:0991-4332843,6680031、18997986912。

(二)新疆教育学院承担195人培训任务。报到时间:2011年9月25日;报到地点:新疆教育学院(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33号,乘1、101、102、58路车新疆教育学院站下车);联系人:鲁艺、安尼瓦尔;联系电话:0991-8896128、15299058598、18935900135。

(三)新疆幼儿师范学校承担195人培训任务。报到时间:2011年9月25日;报到地点:新疆幼儿师范学校(乌鲁木齐市中湾街45号,乘901路、301路幼儿师范学校站下车)联系人:刘音;联系电话:0991-2503794,15299167106.

五、培训内容及目标

培训工作实行按“民考汉”及母语为汉语的生源、民语言生源进行编班。民考汉、母语为汉语的教学班主要强化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和少数民族基本语言训练,其中政治理论课所占比重10%,专业技能课所占比重50%,少数民族基本语言训练所占比重40%;民语言生源教学班主要强化政治素质、汉语水平和专业技能,其中政治理论课所占比重10%,汉语言强化训练课程所占比重60%,专业技能课所占比重30%。

培训工作坚持“三维目标”:一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高所培养、培训学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使其牢固树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自觉为推动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二是要提升临聘少数民族教师汉语水平、民考汉及母语为汉语学前双语教师的少数民族基础语言水平,使其具备学前双语教育的能力;三是要强化学前双语教育专业素质培养,掌握学前教育的知识和技能。通过科学、系统的培训,力争使临聘学前教育双语教师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能够胜任双语教学的需要,掌握实施学前双语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与实践方法,全面提高自治区学前双语教育教学质量。

六、结业入编考试

(一)为了妥善解决临聘学前双语教师的就业遗留问题,提高贫困地区学前双语教育质量,自治区决定对完成“一年制”培训任务,且政审合格、成绩合格、身体状况符合从教条件,自愿在喀什、和田、阿克苏、克州、伊犁、塔城、阿勒泰等七地州农村学前双语教学岗位任教并服从分配的临聘学前双语教师,不再参加自治区统一面向社会招聘考试,而由自治区组织单独考试,考试合格人员分配至七地州农村双语幼儿园任教,纳入当地学前双语教师编制管理,享受公办幼儿园教师待遇;考试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与其解除临时聘用关系,不再从事农村双语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新进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即行辞退。

(二)考试工作在学员毕业前进行,由自治区教育厅牵头,会同自治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共同组织,承训院校负责做好配合工作。考试含笔试和面试,严格按照自治区公开招聘考试的程序进行,主要检验学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双语教育能力、专业基础能力和教学实践能力等。

七、经费保障

4477名教师培训期间,享受原工资待遇不变,其培训经费和考核经费由自治区财政提供支持,人均培训经费标准为6600元,其中,培训费3600元(含实习实践费用)、住宿费1000元、教材费400元、交通费600元、伙食补助费1000元;学员结业考核费用人均190元。

八、选派要求及上报材料

(一)选派单位要统筹考虑临聘学前双语教师离岗培训后教学岗位合理调配问题,既要在自治区规定的时间内(2011-2015年)完成临聘学前双语教师培训任务,又要保证学前双语教育教学工作不受影响。

(二)临聘学前双语教师参训前,有关地(州、市)教育局要认真组织好参训教师体检工作,体检由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进行,凡在孕期的教师不安排在本期培训,患有慢性疾病的教师不安排培训。

(三)有关地、州教育局根据教育厅核定年度培训计划安排参

训学员,选派参训学员时须填写《2011-2012年自治区财政扶持招聘临时学前双语教师培训汇总表》(附件3)、《2011-2012年自治区临时聘用学前双语教师培训登记表》(附件4)。报送材料时,还需将参训学员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证明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HSK成绩单用邮政特快专递的形式于2011年9月10日前报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同时将附件3电子版(Excel格式)发szglc@126.com,教育厅将根据报送材料进行初审。报送材料中的签字部分须由本人签字或加盖手写体印章,不得加盖普通类私人用章,需加盖公章栏的不得漏盖。不按要求报送材料的,材料将不予审核。

九、管理要求

自治区开展临聘学前双语教师培训是帮助贫困地区加强学前双语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各培训院校要以创新的思维、改革的意识,积极进取,大胆实践,不断探索学前双语教师培训新模式。一是对这批临聘教师培训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按照自下而上呈报教育厅并随文公布的各地参训学员总表,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程序分期分批选派参训学员。二要统筹规划参训学员的选派工作,要坚决杜弄虚作假行为,与教育厅实名制确定的参训名单不符合的不能选派培训。严禁搭车顶替,随意调整。三是培训工作要坚持“以政治素质为前提、以双语水平为基础、以学前教育专业技能训练为辅助”的总体指导思想,高度重视抓好参训学前双语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使参训学员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成为学前双语教学的推动者和实践者。四是要强化培训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对参训学员定期进行政治、双语、学前教育教学技能考核的措施和办法,在全封闭教学、从严管理、科学设置课程、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积极性等各方面因素共同主导下,力争探索自治区学前双语师资培养的新模式,为贫困地区培训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合格学前双语教师。

贯彻教师双语培训学习计划第3篇

一、学校教师“双语”水平现状

我乡教职员工共有208名,专任教师204人,双语教师83名,其中汉族教职工7名,民考汉教师有6名,参加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区级“双语”培训的有28名,除了13名汉族及民考汉教师外,其余152名教职工具有一般汉语水平,需要继续强化学习。16名教师借调,在借调的单位参加学

习。

二、“双语”学习及考核工作的实施组织

1。我乡全体村校结合学校的实际,按照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原则,成立了“双语”学习考核领导小组,“汉语”教研办公室及“汉语”教研组,

具体分工如下:组长:吐尔洪买买提:(校长)负责“双语”学习整体工作。

副组长:沙拉麦提沙拉普:(副校长)负责抓好具体学习培训,考试考核组织实施。成员:努尔艾力玉苏普(一村校长)协助书记校长抓好“双语”学习工作。阿巴拜克日(三村校长)协助书记校长抓好“双语”学习工作。

马利亚木古丽吾布力(双语教研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师“双语”学习工作的落实。

马利亚木古丽吾布力(汉语教研组组长)具体负责学校的“汉语”教育教

学工作和干部教师“汉语”培训任务。成员:古里亚买买提,祖里皮亚克里木。

三、“双语”学习及考核范围。

我乡小学除了一名回族及民考汉教师外,其余50周岁以下的所有教职工都要参加“双语”学习及考核。

四、主要措施

(一)、严格实行“双语”学习“六个一”制度

我乡小学在新学期来临之前(2月24日)对全校50周岁以下的所有教职员工进行汉语水平测试,根据教师的汉语水平分成四个班组织教师双语学习。(快班,中班,慢班,口语班)

一是每人一套“双语”教材。按教科局负责提供的统一的学习材料或课本,保证学校每一名干部教师都有“双语”教材,确保“双语”学习的质量。

二是每天一小时“双语”学习。我乡小学开学后按照本乡全体小学的基本情况从周一到周五上午半个小时,下午半个小时课外学习时间组织一个小时集中学习,每周六上午我乡全村小学与双语幼儿园教师集中在本乡中心小学学习四个小时。

三是每人一本“双语”学习记录本。要求每名教职工都要配备一本专门用于学习,记录“双语”的记录本。记录日常“双语”学习培训中和教学工作中需要的词语,强化记忆,在实践中学习提高。

四是每周一次“双语”汇报会。每周利用政治学习或利用说课,采用“双语”回报的方式对教职员工进行“双语”学习抽查测试。我乡小学要利用下喇叭,小广播等形式开展宣传等活动,强化用“双语”交流的意识,提高学习动力。

五是每月进行一次“双语”测试。每月25日前我校组织教职员工进行一次汉语学习测试,并将测结果上报教科局“双语”办。

六是每学期一次“双语”考核。我校每学期末对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的“双语”达标情况进行考试考核。

(二)、按照“九必有”要求,细化“双语”培训工作。

我乡小学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双语”教

师资源,特别是汉族老师,民考汉老师,组成强有力的教师学习汉语辅导队伍,建立完善汉语教学,培训,考核机制,规范,教案审阅,听课等制度,同时采用互帮互学或结对子,(汉语好的教师与汉语不好的教师结对子),要求用汉语汇报工作,强化口语训练。进一步规范“双语”教学的备课,上课,辅导,测试,考核等关键的教学环节,做到“九必有”,即:培训有方案,有计划,有人员名单,有结对帮学名册,有学习培训记录,有兼职教师,有教案,有考试试卷,有考试成绩,通过细化培训工作,从而提高培训效果。

(三)、严格执行“六挂钩”制度,强化责任落实。

全面落实教职工“双语”达标与绩效考核,绩效奖励,基层补贴,考核定等评先评优,提拔使用,职称晋级等“六挂钩”制度。

“双语”考核综合分60分以上并能担任学校安排的“双语”教学任务为“双语”达标。

一是“双语”达标与学校绩效考核挂钩。教职工在学期考核中凡“双语”考核综合分达不到60分的,每降低1分,扣除0。5分,直至扣完为止。

二是“双语”达标与绩效奖励(绩效工资)挂钩。对学期考核中“双语”未达标的教职工,停发绩效奖励(或绩效工资)。第一学期考试考核拟定于2月15日——20日,第二学期考试考核拟定于7月15日——20日。如果第一学期考试考核不合格或不达标的,扣上半年的绩效工资,第二学期考试考核不合格或不达标的,扣下半年的绩效工资。

三是“双语”达标与基层补贴挂钩。对学期考核中“双语”未达标的教职工,停发基层补贴。

四是“双语”达标与教职工年度考核定等评先评优挂钩。“双语”考试不达标的教职工,年度考核一律不得定等为优秀,“双语”考试不及格的教职工,年度考核一律不得定等为称职。

五是“双语”达标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推荐,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双语”水平好的教师,配备班子成员,

原则上必须过“双语”关。六是“双语”达标与评定挂钩。未达标的教职工当年不得晋升职称。四、“双语”学习目的及考试考核达标标准。

贯彻教师双语培训学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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