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带来巨大的变革,随着各种传统媒体的退出和衰败,以往的营销模式已经跟不上时代的脚步,传统广告公司也亦步亦趋地遵循着这样一个趋势;仅仅使用老一套的营销模式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从自身做起,依托进步的数字技术对公司内部以及营销策略进行改良。
4A要么数字转型,要么坐以待毙。4A在传统广告模式下就像是一个漏斗,为了吸引更多的用户,上端开口很大,到了漏斗底端,开口却很小—而漏斗最底端,正是最终进行消费的客户。这种粗放的广告投放方式,让广告主很不满。面对越来越多的数字新媒体,广告主越来越青睐数字化“精准营销”。
传统4A广告公司的运作模式是根据受众特点进行广告创意制作,购买相关媒体广告位,通过所投放广告的创意吸引受众,达到诉求。而悠易互通、易传媒等众多新兴数字营销广告公司则利用DSP定向技术、SEM搜索引擎营销、iWOM口碑营销等方式,采取了与4A这样的传统广告公司完全不同的模式,网络广告运作模式的核心正由媒体转向受众。
4A做的大创意、大制作的传统广告一般都是为了品牌塑造,提升品牌认知度和美誉度。而在数字营销时代,一条广告可能会实现一条龙的效果,不但可以传播品牌,还可以实现品牌产品互动,甚至可以直接产生购买。整个广告传播模式从单向转为双向互动,从单一品牌传播到全线营销传播模式,这对4A来讲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传统4A广告公司兴盛于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占统治地位的时代。那时,广告人醉心于创作30秒、15秒的电视广告,认为一个好创意能够征服世界,而对于蓬勃兴起的互联网以及数字化浪潮刻意保持着距离,并没有投入太多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