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详细(乐山夜跑女子被害案经过)

此案凶手手段残忍,再加上受害者家属态度坚决,虽然等了一年,但死刑判决也确实算给死者一个交待了!

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详细(乐山夜跑女子被害案经过)

2017年底发生的案子,如果不是宣判好多人可能都淡忘了,感觉好遥远的样子。但对受害者家属来讲,恐怕不是这种感觉!

2017年12月14日下午5:41,四川省乐山市王某欣王家发现王某欣离开七星海棠小区大门,10分钟后,从绿心公园大门入园,由于绿心公园多个监控镜头损坏,最后只看到王某欣在6:23从塘湾附近经过,此后再无踪迹。

2017年12月16日凌晨0时20分,王岷高心急火燎地跑到乐山市中区公安分局人民西路派出所报警称:自己的女儿王某欣于2017年12月14日18时左右,从自己家中外出至附近的绿心路绿道散步,一直未归。2017年12月22日,警方通知王岷高,王某欣已遇害,且遗体已经找到,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直到2019年4月22日本案在乐山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李健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被判处死刑。

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详细(乐山夜跑女子被害案经过)

当天到底发生了什么?检察官在法庭上是这样描述的:

李健在公园的一条小路上遇到夜跑的王某欣,提出借钱,并说“你手上的金手镯好大,应该很值钱吧!”王某欣没有搭话,快步向前跑去,李健随后追来,胁迫王某欣交出金手镯,并警告王某欣,不要报警。无奈之下王某欣将金手镯交给了李健后离去。

 

看到王某欣走了没多远就掏出手机,李健怀疑她准备打电话报警,冲上前去夺走电话,要求王某欣将电话ID进行注销。这一次李健带着王某欣在公园的树林里躲藏到深夜。在躲藏的过程中,李健将金手镯和手机交还给了王某欣,并再次要求“不要报警!”

 

15日凌晨1点左右,王某欣提出“太迟了,要回家了!”的要求,李健同意了。熟悉地形的李健带着王某欣躲开监控设备,当要走到了绿心公园的主干道上,王某欣加快步伐跑了起来。王某欣的行为再次刺激到了多疑的李健,他追了上去,拿起自己的手机,一次,两次,三次……砸向王某欣的后脑。李健准备埋王某欣时发现她还有生命迹象,又用石头多次击打其头部,致其滑落至旁边沟渠中。之后,李健将王某欣的一部手机、一只金手镯、一只金戒指、三个金耳钉全部拿走,并用锄头挖坑将被害人掩埋。

 

4月22日,乐山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过程中,李健竟不时面露微笑,当听到“判处死刑”时,他的脸色陡变。宣判结束后,李健大喊“我要发言”,随即被法警带出法庭。在此前的庭审中,李健就曾一言不发,不回答问题,不悔罪认罪。家属放弃赔偿,只求判凶手死罪。

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详细(乐山夜跑女子被害案经过)

很多人对宣判后受害人家属给法官下跪可能感觉不舒服,包括杨律在内。但是,从受害人家属角度讲,这么长时间的煎熬等到一个死刑结果,有这样的表现也是可以理解的。请大家注意这又是一起家属放弃民事索赔,一心只求报仇的案子!不得不说在这类案件中,被害人家属的选择和表现对最终结果还是有影响的。当然,凶手手段残忍且不知悔罪对死刑的结果也是有很大影响的!

最后再提示一下爱夜跑的人:尽量不要到偏僻的地方夜跑,尤其是年轻的姑娘们。另外,不管男女,万一遇到抢劫保命为先!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发布,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221178818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ptmall.com/article/165265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