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全球电子商务发展最早也是最快的国家,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其应用领域和规模都远远领先于其他国家,在全球所有电子交易额中,目前大约有50%以上都发生在美国。据报导,互联网在美国发展17年所创造的价值,接近于美国汽车工业经过100年发展所创造的价值。作为这一场电子商务运动的倡导者和推动者,美国国内的电子商务发展经历五个阶段,演绎了一段世界电子商务的发展史。
1991年,美国政府向社会公众开放因特网,允许在网上开发商业应用系统。 1993年,美国总统克林顿提出建设信息高速公路计划。
1994年,美国副总统戈尔进一步提出了建设全球信息高速公路的倡议,引起世界各国的强烈反响,全球出现了网络建设的热潮。
这一段时期是全球电子商务的萌芽期。此间,随着因特网的兴起,众多美国网络公司纷纷成立,他们以提供信息聚集网络浏览者,吸引广告商投放广告而获得收入。
1995年,因特网上的商业业务信息量首超科教业务信息量,电子商务从此大规模起步发展。
1996年,美国两大信用卡国际组织共同发起制定保障在因特网上进行安全电子交易、适用于B2C的模式的SET协议,并在全球推广。
1997年,美国政府制定了全球电子商务市场框架文件,推动全球电子商务的自由竞争发展。此外,美国和欧盟共同发表了有关电子商务的联合宣言。当年,美国在网上开设的商店已达2万家。
1998年初,美国政府宣布了三项免税政策草案,将网上购物这种商业形式与传统的贸易方式区别出来,用法律形式保护新型的电子商务市场。当年北美网上购物的人数达100万人次。
从1998年开始,美国政府通过法案决定联邦政府机构的全部经费开支实行电子化付款,加快了美国全国金融的电子化、网络化。 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即B2C)在这一期间兴起,电子商务进入了发展的第二阶段。据美国官方资料,
1999年美国第四季度B2C的交易额达53亿美元,占全部商品零售总额的0.64%。
2000年到2004年,企业间电子商务(即B2B)兴起,企业之间通过电子商务的方式来进行交易,以节约成本和提高效率。电子商务进入了发展的第三阶段。美国国内制造协会2000年的一项调查表明:32%的制造商开始使用电子商贸技术来进行商业交易,80%的公司有自己的网址,并通过互联网来进行招标、购买等商业活动。
由2005年起,美国的许多大型传统企业相继转向电子商务,并试图通过互联网简化商业流程,以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全球电子商务迎来了发展的第四阶段。 2008年,美国Groupon的成立,开创了网络团购模式,即消费者对商家的电子商务(C2B)。该模式的核心是通过聚合为数庞大的具有相同购买意向的零散消费者,形成一个强大的采购集团向商家大批量购买,以此来改变B2C模式中用户一对一出价弱势地位,这标志着全球电子商务的发展走向第五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