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过的这位妇女,丈夫跟她离婚,女儿十七八岁,也不认她,但错不在她,只因为她生病了。
离婚后,她搬回了父母生前住的老宅,自己照顾自己,举步维艰,十分可怜。
一次,在所里值班,有人报警说庄稼被偷了。
这年头,偷庄稼的不太多了,出大力不说,也卖不了几个钱,想多偷点卖钱,总不能开着机器明目张胆地去偷吧?
所以,调查重点还是放在熟人身上,老年人的几率比较大,因为年轻人不会这么“勤快”。
正考虑怎么办的时候,报警的男子说:“可能是我前妻干的。”
他前妻就是我要说的这个女人,娘家在邻村,那年有四十多岁。
男子说:“不止一次了,今年的庄稼都被她收走了。”
我想,既然离婚了,再这么回来收人家的庄稼,就是盗窃行为了。
今天的警情处理可够巧的,正说着,这妇女从远处径直走来了!
只见她个头不高,脸盘乌黑,身上的衣服也不干净,给人感觉缺点精神头。
她来了就说:“是我收的,把我抓走吧,这是我的地,为什么不能收?”
“你的地?”我问她。
“当然了,我俩离婚,他就把我赶出去了,我的地也不让我种,我吃啥?”妇女答道。
我问男的怎么回事,男的支支吾吾。
原来,土地确权后,这块地确实有妇女的份,男子因为女的精神不太正常跟女的离婚,以离婚后女子回娘家为借口,把这块地强占了。
我说:“你可够狠的,一日夫妻百日恩,好歹她还是你孩子的妈,你看她这副德行,离婚了就不管人家死活了?”
几句话把男子说得像不吃食的鸭子。
我看了看这块地,面积也不大,跟男子说:“就算是她把庄稼收了,也算了吧,大老爷们还跟一个女的计较?”
男子虽然还是不情愿,也摆了摆手,让女的走了。
后来派出所走访精神障碍患者,这女的赫然在册。我们带上米面油去了她家。
在村里遇到了她,我们说明来意,她很热情地给我们带路,一直走到一个偏僻的角落,这几年村里新盖房子,已经把她的老宅衬托得非常“迷你”了。
她掏出钥匙,准备打开门锁,结果轻轻一推,整个门都掉了下来!门是已经腐朽多年的小木头门,挂在破破烂烂的门框上,院墙也是破败不堪。
我们赶紧帮她把门扶起来,靠到墙上,跟着她进了逼仄狭小的正房,里面没有一点生气,锅边的盘子里放着几个发黄的馒头和裂口的土豆,炕上的被子也破得露出了棉花。
我们把带来的东西放下,跟她说别出去惹祸,有什么困难找我们,我们跟村里说。
可能从没有人对她这么好过,她居然哇哇地哭了起来。
自从她得病之后,丈夫一家就开始嫌弃她,打她,女儿初中毕业后就没理过她,直到离婚后,女儿也没来看过她。
其实她的病并不严重,加上性格比较闷,说话没轻重,给人一种缺心眼的感觉。
这次走访,让她对派出所有了特殊的“好感”,好到让我们害怕!
那年,她把从自己菜地刨出来的土豆,全部用小推车推到了派出所,说是送给我们吃,我们坚辞不受,她誓死力争,最后,她推着空车“得胜”离去,看着她的背影,心里莫名一种心酸。
派出所离她家可有近十里地!
后来,秋收的时候,她又推来了几袋花生,哗啦啦倒在所长室门口的院子里。
这次,所长很慷慨地收下了,对她说了声谢谢,她就心满意足地离去了。
第二天,所长就把村干部叫过来,给了村干部五百元钱,让村里出面,定期给她买点东西送过去,我们派出所算是不敢去送了。
有时候,镇上赶集,她会站
在派出所门口很长时间,往里面看,一动不动,就是不进来。
我们问她为什么不进来,她说空着手来,不好意思。
这就是我见过的最惨的女人,她的经历让我感到健全的人格是多么重要。
精神一旦出了问题,发病期间,人的社会属性就会丧失,亲情、爱情都会被消磨殆尽,处境会十分可怜。
同时因为她的生病,我也从她身上看到了人性本源的一些面目:
没有了尔虞我诈,就像一个天真的孩子;
看重了知恩图报,如同一只忠诚的老狗。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