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的历史文化价值(清明节在历史发展中承载了丰富的文化内涵)

清明节是我国四大传统节日之一,历史悠久,影响广泛,早已成为维系和促进中华民族孝亲伦理的重要纽带,成为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理所当然地成为我国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入了解清明节俗的历史传统,深刻阐发其当代价值,不仅是对这一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更是对优秀历史文化传统的继承和弘扬。

清明节俗的来源考究与正式形成

一是上巳节(三月三)。上巳节是个非常古老的节日,时间在阴历三月的第一个巳日;由于巳日每年都不确定,不便推广,所以魏晋以后就固定在三月三日。从文献记载来看,上巳节至少周朝就已经存在了。节日这天,人们前往水边祓禊,以求吉利而除不祥。《诗经·郑风·溱沩》是描写上巳节的典型篇章,其内容是郑国青年男女在溱水、沩水边互相悦慕、调笑戏谑,情定当时。可见,上巳节俗在求吉利的同时,也有“中春之月,令会男女”(《周礼》)的恋爱、促婚配意味。魏晋时,三月三节俗中“会男女”的风俗已经消失,而水边祓禊、踏青游艺的内容却被加强了,王羲之那饮誉千古的“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就诞生在三月三日;唐代杜甫“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的诗句,也说明踏青郊游成为三月三节俗的主要内容。三月三与三月初的清明节时间极为接近,所以,唐代以后,三月三习俗逐渐淡出百姓生活,记载北宋开封风俗的《东京梦华录》中,已经没有“三月三”条目,说明三月三节俗在开封地区已经消失了,相应地,清明节俗盛行起来,原来三月三的踏青郊游等内容也就合并进清明节中来了。

二是“二十四节气”的“清明”。汉初文献《淮南子》第一次完整地记载了“二十四节气”,这标志着“二十四节气”的完全确立。“清明”为“二十四节气”之一,时间在阴历3月初、阳历4月5或6日,取天气晴朗和明之意。在这个季节,中华大地尤其是二十四节气产生的黄河流域气温变暖,雨水增加,百物生长,耕田播种,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七十二候”中清明物候“桐始华”、“牡丹华”、“虹始见”,民间谚语“清明前后,点瓜种豆”、“清明雨渐增,天天好刮风”等,也都符合这个季节特点。但是,作为节气的“清明”只是古人用来标识物候、分别季节、指导农业生产的时间坐标,是“钦若昊天,敬授民时”(《尚书•尧典》)古老思想的具体实践,与后来的重祭祀、尚踏青的清明节俗之间还有着明显距离。不过,“清明”节气凸显了风和日丽、春光烂漫的季节特点,对于促进人们的春天审美,促进士女踏青郊游的诗性体验,有着基础性意义。

三是寒食节。寒食节在清明前一日(亦即冬至后一百零五日),起源于汉代的山西太原一带,其节俗内容是禁火与祭祀。唐代时,由于李唐统治者与山西有着密切的关系,他们将这个原本流行在山西地区的节日推广到全国,寒食节因此而盛极一时。元代以后,寒食节退出了历史舞台,其原有的冷食习俗再无人遵守,其祭祀礼俗则被整合进了仅仅相隔一日的清明节中来。

关于清明节的祭祀习俗,其来源还可以讨论。有学者认为,寒食节的禁火应当根源于古老的星辰信仰——对“大火”的崇拜与恐惧。“大火”,即“二十八宿”中“心宿”三星之一,《豳风·七月》中的“七月流火”,就是大火西流。从古代天文分野来看,“大火”所在的心宿,对应地理上的宋地(今河南一带),“大火”就成了商人观察天象的标准星;与心宿有着密切关联的参宿,对应地理上的晋地(今山西地区),参宿也就成了唐人(今山西人)观察天象的标准星,时至今日,山西临汾地区还有观参宿的习俗。心宿、参宿是一对“冤家”,为高辛氏之二子阏伯、实沉各自的封地,因二人争斗不已,高辛氏遂将其永久分隔、分封开来。每年三月之初,当阏伯所主之大火自东而西逐渐升空时,实沉所在的晋地人就开始忌讳、恐惧,担心他们传说中的人文始祖实沉受到侵扰,所以,他们禁火、断火、祭祀,以祈求先祖平安。正因此,寒食节禁火习俗最早主要流行在晋地尤其是太原一带。而古代天文分野观念之产生,恰好在春秋战国时期,这与人们将晋文公与介之推的故事比附于寒食节,时间逻辑恰好吻合。唐高祖李渊最初分封于太原,起兵于太原,其入关前的三万骨干军队亦皆招募于太原,所以,就形成了初唐朝廷鲜明的山西势力和山西习惯。李唐统治者仍然将参宿看做自己统治的守护星辰,为了祈求自己的守护星辰平安、不受干扰,他们依然固执地坚持着禁火、祭祀的习俗,进而推广到全国。这是对寒食起源的又一种解释。

由上可见,清明节俗的形成,是上巳节、清明节气、寒食节三方面因素的合而为一。具体来说,原本注重祓禊和“会男女”的上巳节,逐渐转化为临水洗浴、雅集,这为清明节注入了踏青郊游的充足理由;当祓禊和“会男女”的习俗逐渐被儒家伦理过滤掉之后,上巳节就在唐宋之际让位、合并给了清明节。“二十四节气”之“清明”,给“清明节”贡献了名字,其对物候的关注也促进了清明节审美自然、踏青郊游的诗性人文。西汉时出现在太原一带的寒食节,原本是地方性节日,却因为李唐王室的因缘际会而一跃为全国性礼俗,其禁火、祭祀的内容便成了后来清明节俗的重要内容。

而唐代则是清明节形成的一个重要节点。首先,唐代官方认可并规范了寒食节的扫墓行为。开元二十年四月,唐玄宗专门为寒食扫墓下敕文:“寒食上墓,礼经无文,代世相传,浸以成俗。士庶既不合庙享,何以用展孝思?宜许上墓,用拜扫礼,于茔南门外奠祭。撤馔讫,泣辞,食余于他所,不得作乐。仍编入礼典,永为常式。”(《唐会要》卷23)这显然是专为“士庶”祭祖思亲而定的礼制,上墓成为国家礼典所肯定的行为。其次,唐还安排了节假日以支持士庶上墓,或四天,或五天,或七天。大历二十二年规定:“自今以后,寒食通清明,休假五日。”(《唐会要》卷82)再次,“烧纸到黄泉”是清明节取代寒食的社会心理基础。在唐代,“寒食家家送纸钱”(张籍《北邙行》),“三日无火烧纸钱,纸钱那得到黄泉”(王建《寒食行》),这说明人们普遍为逝者送纸钱,而且,只有焚烧后,纸钱才能送到逝者手中。杜牧诗句“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正说明了清明节祭祀的普遍情形,北宋张择端《清明上河图》更能见证北宋开封城内清明节的盛大与繁华。

清明节俗的文化价值

在漫长的历史中,清明节俗丰富多彩,除祭祀、踏青而外,尚有荡秋千、植树、插柳、吃米糕或艾团、斗鸡斗草等活动,各地不一,其他文学、曲艺中的清明,亦丰富多彩,美不胜收。今天来看,清明节俗始终具有深厚的文化价值。

第一,清明节俗中深蕴着极富生命力的儒家伦理诉求,这对于促进民族凝聚力有着重要意义。清明节俗的形成过程,本来就是在儒家伦理支配下,对远古以来遗留风俗的扬弃与选汰。淘汰“仲春会男女”之风,祭祀介之推之忠诚,进而推广至祭祖,不仅士大夫祭祖,更是要普及到“士庶”百姓的最基层,这必然将“忠孝”观念和行为推广及社会的任一角落,对于强化家国一体观念、增强民族凝聚力,意义不言而喻。近现代以来,清明节祭奠革命英烈、志士仁人,上自国家,下至中小学生,极为普遍;还有祭黄帝、祭伏羲、祭孔子等,其目的至为明确,就是要引导人们尊亲敬祖,热爱家国和民族。对于我国这样疆域辽阔、民族众多、历史和现实发展不均衡的大国来说,民族凝聚力和认同感就显得尤为重要。清明节正可以很好地发挥引导、加强之功。

第二,清明节俗本身已经化身为文化符号,并促生了众多的艺术精品,为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回望清明节日的一路烟雨,从诗到词,到曲艺小说,到书画佳作,确有“山阴道上行”的“应接不暇”之感。《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中“介之推不言禄”早已成为我国古代散文的典范,元明清多有关于介之推的剧本、小说;著名的《兰亭序》与《清明上河图》,可称是我国古代书画领域内的压卷之作;仅仅《全唐诗》中,关于清明的诗作有三百余首,宋元以来的清明诗词、祭文更是难以计数。显然,清明节俗成了滋润和促生艺术精品的沃壤,成了艺术家陶冶精神的家园。

清明节的历史文化价值(清明节在历史发展中承载了丰富的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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