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由于交通不便,通信极不发达,一别就是数载难以相见。所以古人特别看重离别,往往会设酒饯别、折柳相送。抒写离别之情也成了古代文人吟咏的一个永恒主题。离别的内容则多种多样,如李白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是友人之别,卢照邻的“此中一分手,相顾怜无声”是亲人之别,王昌龄的“沅水通波接武冈,送君不觉有离伤”是同僚之别。
除此之外,还有夫妻之别、过客之别等等。本文向大家分享的这首《赠别二首·其二》,便是杜牧为赠别歌妓所写的一首诗。公元835年,也就是大和九年,杜牧由淮南节度使掌书记升任监察御史,即将离扬州奔赴长安。所以杜牧不得不与在扬州结识的歌妓分别。
至于这位歌妓姓甚名谁,史书并无记载,但杜牧的《赠别二首·其一》中却描绘了她的形象,即“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而本文我们要看的这首诗,却着重描写离别之情,表达杜牧与歌妓在筵席上难分难舍的情怀。
《赠别二首·其二》
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樽前笑不成。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诗的前两句“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樽前笑不成”,意思是说,明明多情,却似乎像是无情人儿一样严肃,在离别的筵席上笑不出声。倘若诗境不是离别,那么这两句诗倒真显得“无情”。但是这首诗是抒写离别,那就说明彼此对待离别的感受都极为深切,故一时无法用言语表达,只能无言相对,显得无情一样。
其实,这恰恰是多情的表现。一个“总”字,既加强了语气,也加深了杜牧的多情。一个“唯”字,则表明了杜牧本来是想在筵席上,面对这位歌妓举樽道别,表示欢欣的。但一想到即将就要离别,他自然就会“笑不成”。看似矛盾的两句诗,却是把诗人内心的真实感受,写得委婉尽致,极有情味。
最后两句“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则是杜牧借助于筵席上燃烧的蜡烛,来表达离别之情。它的字面意思是说,这蜡烛仿佛和我一样,也有惜别的心意,所以才会替离别的人流泪到天明。蜡烛自然没用惜别的心意,这里是杜牧拟人化的手法运用。
由此可见,杜牧因为离别,心情极度感伤,以致于眼中的一切也都带上了感伤的色彩。蜡烛彻夜流溢的烛泪,就是在为我的离别而伤心。另外,这里的“到天明”三字,又暗中透露了杜牧与这位歌妓告别筵席的时间之长,及依依不舍的惜别之情。同时这两句诗所表现出来的面临离别的不舍,也是天下所有人共同的情感。
故这首诗,虽然只有短短的4句,千年来却广为传诵。无疑杜牧的这首诗,把离别之情写得淋漓尽致。总的来说,全诗含思深婉,缠绵悱恻,是一首动人心弦的离别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