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作家亦舒说:“能够说出的委屈,便不算委屈;能够抢走的爱人,便不算爱人。”人是感情动物,每个人从生到死,会经历无数次爱的变化。有的人得到了爱,有的人失去了爱,人生,就是在爱来爱去之间,幸福着,痛苦着,快乐着,忧伤着。每一种爱的到来,每一种爱的逝去,都会在人的内心掀起波澜,都会给人留下,或深或浅的记忆。
对爱情的向往,对于爱情的憧憬,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可对爱情的理解,对爱情的把握,对爱情的选择,却是因人而异,各不相同的。林徽因失去徐志摩后,虽然内心也有失落,但她能调整自己的心态,迅速从失恋的情绪中摆脱,重新选择了爱情,和梁思成走到了一起,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而张爱玲失去胡兰成后,便选择了内心的孤独,过起了闭门索居,不与人往来的独居生活。
主动去爱一个人,或被一个人爱着,这是双方的权利和自由,这种情感,应该得到人们的尊重和理解。但是,爱也好,被爱也好,都应该是自愿的,相互的,而不应该是单相思,强扭的瓜是不甜的。当我们去爱一个人的时候,首先要考虑对方是否也爱我们,如果彼此都相爱,那么这种结合一定是幸福的。如果只是我们一厢情愿,那么勉强得到的爱情,也不会长久,也不会幸福的。
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在《简·爱》中说:“如果别人不爱我,我宁愿死去而不愿活着——我受不了孤独和被人憎恶。”我们追求爱情,这是我们的权利,这是我们的自由,但是,追求爱情,不能丧失自尊,不能丧失人格,不能失去自己。对爱你的人,你也爱的人,你做什么都是值得的,你做什么都是无怨无悔的。如果你是单相思,对方不爱你,而你却要死要活地去爱他,那就是没有自尊的爱,那就是爱情的悲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