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孚于饮酒濡其首:酒以成礼,勿及于乱,乱则丧德

有孚于饮酒濡其首:酒以成礼,勿及于乱,乱则丧德

《未济》上爻为阳爻,故题“上九”。文王所系爻辞为“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孚”,信。诚于己曰孚,信于人亦曰孚。上九体离,离为明,六五承之,六三应之,故曰“有孚”。体离伏坎,六五当互坎,六三居下坎,坎水为酒,承之者酒,应之者亦酒,故曰“有孚于饮酒”。

未济六爻,初至五皆在坎中,上九处未济之终,已摆脱坎险而居离明之地,回望即为既济,故曰“无咎”。

有孚于饮酒濡其首:酒以成礼,勿及于乱,乱则丧德

饮酒者,作乐也。上九居极,离乃坤阴入乾中,乾为首,下履重坎,体又伏坎,坎为水,故曰“濡其首”。

《说文》:“是,直也,从日正。”直即端正。段玉裁注:“以日为正则曰是。从日正,会意。天下之物莫正于日也。”“失是”,失正也。

酒以成礼,勿及于乱,乱则丧德。上九“有孚于饮酒”而“濡其首”,故曰“有孚失是”。

《周易折中》集李简之说曰:“未济之终,甫及既济,而复以濡首戒之。惧以终始,其要无咎,此之谓易之道也。”

酒饮微醉,花赏半开,若是烂漫,便成恶境。

有孚于饮酒濡其首:酒以成礼,勿及于乱,乱则丧德

《象》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

《说文》:“节,竹约也。”段玉裁注:“约,缠束也,竹节如缠束之状。”“节”的本义为竹节,引申为节制。

既济上六沉迷于既济而不知节,故有“濡首”之危,未济上九饮酒至于濡首,亦不知节之患。

李光地按:“既济之上,《彖》所谓‘终乱’,未济之上,则《彖》所谓‘汔济’者也,缘尾之象在初,故此不用‘濡尾’之义,但戒以不可‘濡首’而失其节,则犹之‘不续终’之意也。”

人生知止而乐。乐不可极,极则生悲;欲不可纵,纵则成灾。

有孚于饮酒濡其首:酒以成礼,勿及于乱,乱则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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