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肉相啖:两位“勇士”相互割肉,蘸酱下酒

《吕氏春秋》仲冬纪·当务记载有一个小故事,当时看完直感慨古代的“猛人”确实猛。

割肉相啖:两位“勇士”相互割肉,蘸酱下酒

 

说在齐国有两个人,一个住城东一个住城西,这两人都是“好勇之人”整日自吹。

有天这俩人突然遇上了,正所谓“英雄”相见“惺惺相惜”,一人便提出去饮酒。

酒过三巡一人问道:“你要吃肉吗?”另外一人回答道:“子,肉也;我,肉也。尚胡革求肉而为?于是具染而已”意思就是说你是肉,我也是肉。那还用去找肉?在这准备点儿豆豉酱就行。

说罢两人便抽出刀相互割着对方的肉吃,直到流血过多而死才停止。

割肉相啖:两位“勇士”相互割肉,蘸酱下酒

 

初看这个故事觉得这俩人真是超级“勇”,对割肉相啖的行为也觉得十分荒诞。但细想之后发现两人的行为可以理解,因为他们从头到尾表现出的不是“勇敢”而是“逞强”。

故事虽短,但十分深刻。用极端的例子让人认识到勇敢与逞强的差别。

逞强并不是勇敢,得不到赞誉,后果也总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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