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感情,从开始到结束,这本是常态,最后却因为金钱关系闹上法庭,这其实对于双方来讲,都是不太好的事情,有些结果,如果处理得当,应该是可以避免的。
2022年七月末,一对情侣通过网恋互生好感,于是见面,因聊得投机,开始同居,并随即谈婚论嫁。
在这其间,男方将原本送给前女友的70多克三金转送给了女方,还给其转账了1万块钱,其实到这里,就有些让人难以理解,刚恋爱时,有些花费在所难免,但刚认识不到四天,就给对方转账上万元,这的确是不多见。
奇葩的是,一个真敢转账,另一个也真敢收啊。
只是更奇葩的在后面,四天后,男方单方面提出分手,随即向女方讨要三金跟一万块钱。
这个时候,女方不同意,觉得这是恋爱时期的正常消费,而且分手是男生单方面提出,自己还是被分手的一个。
两人意见不合,谈不拢,男方直接一纸诉状将女方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女方返还财物。
最后,法院的判决结果下来了,依法判决被告女方向原告男方返还10000元钱,并向男方返还70多克的三金同等价款。
最后的结果就是,我给你的东西,你要一分不差的全部返还给我。
虽然这个判决结果是有法可依的,却总是让人心里有些生堵,同居四天,享受了四天夫妻待遇,结果四天后,一句分手,再要回全部财物,这样看起来,男方是一点也没有吃亏,反而额外享受到了夫妻待遇。
而女方呢,相信她同意跟男方同居相处,至少有那么些原因是在于男方的出手大方吧,因为你出手大方,我更加相信你,愿意跟你在一起,结果,这种大方只是表面,在你相信他后,跟他同居后,换句话说,在他享受到甜头后,他就反悔了,将真实的一面暴露在你的面前。
这样看起来,这段感情难免掺杂了一些“欺骗”行为。
以后某个男生是不是想恋爱了,寂寞了,想找个人同居了,也大方一回,给女方上万块钱,让女方折服,愿意与自己谈恋爱、同居,然后享受过后,再全数将钱要回,你要不给,我就将你告上法庭。
如果这样的话,这种恋爱不要也罢,这样的男生,也的确是让女生嫁不起。
只是在这里也给女生提个醒,天上不会掉馅饼,那种刚认识几天,就给你大把花钱,大金额转账的,还是要多留个心眼,不要什么钱都来者不拒,不属于自己的钱不要轻易接收。
如果出现了上述情况,男方反悔需要讨回财物时,其实作为女生也大可同意,又何必执着,非要因为这个闹上法庭,至少这一万块钱,让你认清了一个男人,认清了一段感情,直接将东西还给他,然后潇洒转身,从此以后,这个男人再也不需要触碰。
有些时候,在生活中,不一定什么事情都要讲个道理清朗,尤其是感情,舍弃一些东西,还自己坦然清净,远离一些“烂人”,走自己更好的路,又有什么不好呢!
实在是,没有什么必要再去纠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