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李白和孟浩然都是唐代诗坛名家,李白要比孟浩然小上十几岁。李白青年时期离开蜀中,游历天下,结识了一众好友,其中就有孟浩然。孟浩然很喜欢李白的才情,两人相聚一处举杯畅饮。喝到酣畅尽兴之际,李白诗兴大发,写下了流传千古的《赠孟浩然》。
孟浩然毕竟是李白的长辈,故此尊称他为“孟夫子”。孟浩然性情恬淡,隐居山野,他的品行为人,不媚世俗。夫子,是对学问深厚长者的尊称,用在诗中十分恰当。李白在诗中直抒胸臆,一上来就表达他对孟浩然的敬爱。
李白说,“我十分尊敬孟夫子,他的才情品行天下闻名。”孟浩然风流倜傥,文雅脱俗,是李白的榜样。孟夫子年轻的时候,舍弃功名利禄,无视物质享受。当他头发花白的时候,隐居山中卧在松树下,仰观天上浮云。他洒脱的身姿,没有沾染上世俗的尘埃。
明月高挂天上,孟夫子已经喝醉了。在这种状态下,他依然保持着高雅的样子。哪怕天天饮酒,也不会让人厌烦。这么可爱的孟夫子,他宁愿迷恋山野中的花花草草,也不愿意侍奉君王。这样的从容淡然,有几人可以做到。夸一个的人格像高山那样,令人仰望,已经是极大的敬重了。可是,用高山形容孟夫子的人格魅力也不够。李白作为晚辈,在孟夫子面前只能拱手作揖,沐浴在他的高洁德行之中。孟夫子的德行像奇花异草,散发出清甜芳香的气息。
李白简直把孟夫子夸成了天上的神仙,要知道李白很少有佩服的人,纵观他写的诗句,恐怕只有孟浩然享受了这般待遇。并不是因为孟浩然年纪大,李白就尊敬他。而是因为孟浩然的才华、气质、道德修养,让李白找到了学习的榜样。
有一种观点,李白写这首诗的时候,并没有见到孟浩然。他前往襄阳想要再次拜见孟夫子,结果寻而未遇,孟夫子出游。带着些许遗憾,李白留下这首诗,期待下次再见。无论这首诗写于何种背景下,都无法掩盖两个事实。一个是李白对孟浩然敬重推崇,把他当成“偶像”一样崇拜。另一个是,李白才华出众,像他这样的人才有资格和孟浩然成为好朋友。
一千多年过去了,当人们提到唐代诗坛的诸多名家时,就会想起李白与孟浩然的惺惺相惜。高山流水遇知音,李白和孟浩然都认为,可以在茫茫人海中遇到对方并相识相知,乃是人生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