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谈《笑林》讽古今——山鸡是怎样变成凤凰的?

三国时期魏国人邯郸淳留名后世,是因为他不经意的闲逸之作《笑林》,并因此被称为“笑林始祖”。邯郸淳为人诙谐,博学多才,在生活中看到某些可笑可鄙可恶之事,便加以艺术改造,托名楚鲁故国和芸芸甲乙给予讥刺,使人笑罢有所启示和警诫。其实当今之世,我们身边也不乏可讽可喻可思之事,故在分享《笑林》经典故事后,也斗胆拟古撰写小文一则,与网友共娱,一博一笑一思,吾之愿也!

 

闲谈《笑林》讽古今——山鸡是怎样变成凤凰的?

 

《笑林》之“楚人献凤”篇

楚人有担山鸡者,路人问曰:“何鸟也?”担者欺之曰:“凤凰也!”路人曰:“我闻有凤凰久矣,今真见之,汝卖之乎?”曰:“然!”乃酬千金,弗与;请加倍,乃与之。方将献楚王,经宿而鸟死。路人不遑惜其金,惟恨不得以献耳。国人传之,咸以为真凤而贵,宜欲献之,遂闻于楚王。王感其欲献己也,召而厚赐之,过买凤之值十倍矣。

闲谈《笑林》讽古今——山鸡是怎样变成凤凰的?

译文:楚国有个挑着山鸡的人,一个路人问他:“这是什么鸟啊?”挑山鸡的人骗他说:“是凤凰啊!”路人说:“我听说有凤凰好久啦,今天果真见到了,你卖吗?”挑山鸡的人回答:“可以卖!”路人答应用千金购买,挑山鸡的人不同意卖给,又加倍,才卖给路人。路人想把它献给楚王,可是一宿后鸟死了。路人不可惜自己花费的金子,只恨不能把它献给楚王。国人把此事传开了,都以为是真凤凰才那样珍惜,正适合献给楚王,于是被楚王听到了这件事。楚王感念路人要献凤凰给自己,召来重赏了他,赏赐的财物超过买凤的十倍。

启示:楚国“路人”耗费数千金购自己不识之物,固然愚昧可笑,但贵在其“诚”,终至楚王知晓,遂“因错得褒”获取大大超过当初花费的褒奖。“路人”之诚使世人信之,故无复有“死山鸡”,只有在世人心中的“活凤凰”。楚王之赐大概也算得上对诚心付出者的奖掖吧!

楚王之奖虽有不察之嫌,但作为对“路人”欲献凤凰“诚心”的奖赏,亦无可厚非矣!

当世笑林:

(为避敏感和违规之嫌,故以旧称曲笔述当今之事,龃龉之处,敬请见谅!)

警员某甲基层工作数载,因性格内敛,喜静理文案,不欲基层之喧闹劳烦久矣。然数次恳请于警署,求调机关案牍之岗,终未得允。一年春,某甲辖区村民胡某得闲,适省城。于交通枢纽处观人涌车往,忽发癫狂,持刀肆意砍杀行人,行人猝不及防,遭砍伤者十数计,及至当地治安警员闻讯而至方制服之。此事影响恶劣,厅官震怒,责成启动追责之诫。经对胡某讯查,得知其早年曾有精神疾患,多年未发,乡里及家人皆视其为常人,不意此次自称会友外出而肇祸。然既定追责,基层警员不察之咎难脱矣!某甲终获罚“记大过”之处,令曰:人口管控失责,未积极履行职业规范,记大过一次,调离原工作岗位云云。某甲是以调往机关,从事宣传之务,乃暗合其性,某甲欣然,孜孜如故,未尝懈怠。因其固有文书工作之长,机关工作后又得“近水楼台”之便,遂得警署领导器重。期年,得以擢拔文案岗位主管,众皆称羡焉。

 

闲谈《笑林》讽古今——山鸡是怎样变成凤凰的?

评论:

某甲初苦求调往机关而不得,后却由于一次意外处分得偿夙愿,进而受到重用升职,可谓“因祸得福”。盖某甲固有良才,此诚上天之所以奖之也,然以此方式实现岗位转换,警署用人之弊亦可思也!

楚国路人“因错得褒”,某甲“因祸得福”,二者皆因“失”而“得”也,“路人”贵乎“诚”,某甲贵乎“恒”,人皆羡某甲之得遇也,却未思某甲之善得,乃因孜孜以求之“恒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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