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民族,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数据显示,2020年末广西壮族常住人口15721956人,占广西人口的31.36%,壮族为广西的土著民族。主要分布于南宁、百色、河池、柳州、来宾、崇左6个地市。
壮族图腾,主要的就是蛙,也有人叫蟾蜍。还包括有水牛等有十二图腾。
一.民族服饰
民族服饰,主要有蓝、黑、棕三种颜色。在两百多年以前,男子下穿宽腿裤,上身着对襟无领短衣,头缠长巾,女子下穿百褶裙,上身着无领、左衽、镶花滚边短衣,头扎绣花巾。近百年来,男女均改穿有领短上衣,布料均为自纺自织自染的深青色。现在青年人多着时装。在一些边远山区,老人仍穿宽腿裤和有领对襟的上衣。
女性头饰未婚女子喜爱长发,留刘海(以此区分婚否),通常把左边头发梳绕到右边(约三七分)用发卡固定,或扎长辫一条,辫尾扎一条彩巾,劳作时把发辫盘上头顶固定。已婚妇女则梳龙凤髻,将头发由后向前拢成鸡(凤)臀般的式样,插上银制或骨质横簪。裹青纱白帕的已少见,多用黑帕或花帕头巾,梳髻多是中年以上妇女,且喜欢戴绣花勒额,冬季妇女多戴黑色绒线帽,帽边花式因年龄而异。
二.居住风俗
壮族人喜欢把村子建在山脚下向阳、通风好的地方。后山和村边栽上树木,规定不得乱砍滥伐,以保持村庄的生活安全。山区的壮族人大多住干栏屋,干栏屋分上下两层,上层住人、储藏粮食;下层堆放各种农具、关养牲畜。居住在坝区和城镇附近的壮族,其房屋多为砖木结构,外墙粉刷白灰,屋檐绘有装饰图案。
三.民族礼仪
壮族是个好客的民族,过去到壮族村寨任何一家做客的客人都被认为是全寨的客人,往往几家轮流请吃饭,有时一餐饭吃五、六家。平时即有相互做客的习惯,比如一家杀猪,必定请全村各户每家来一人,共吃一餐。招待客人的餐桌上务必备酒,方显隆重。敬酒的习俗为“喝交杯”,其实并不用杯,而是用白瓷汤匙。
客人到家,必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客人以最好的食宿,对客人中的长者和新客尤其热情。用餐时须等最年长的老人入席后才能开饭;长辈未动的菜,晚辈不得先吃;给长辈和客人端茶、盛饭,必须双手捧给,而且不能从客人面前递,也不能从背后递给长辈;先吃完的要逐个对长辈、客人说“慢吃”再离席;晚辈不能落在全桌人之后吃饭。
尊老爱幼是壮族的传统美德。路遇老人要主动打招呼、让路,在老人面前不跷二郎腿,不说污言秽语,不从老人面前跨来跨去。杀鸡时,鸡头、鸡翘必须敬给老人。路遇老人,男的要称“公公”,女的则称“阿婆”或“婆婆”;遇客人或负重者,要主动让路,若遇负重的长者同行,要主动帮助并送到分手处。
四.文化艺术
1、山歌、抛绣球、歌圩、歌会
壮族人民能歌善唱,壮族的山歌因南北方言不同而有“欢”、“西”、“加”、“比”、“抡”等不同称谓。壮族人定期还举行唱山歌会“歌圩”,以农历三月初三为最隆重,大山歌圩有万人以上参加。右江一带称为“欢”,左江一带称为“诗”,桂北一带称为“比”和“欢”,都是唱山歌的意思。内容有请歌、求歌、激歌、对歌、客气歌、推歌、盘歌、点更歌、离别歌、情歌、送歌等。被誉为“歌仙”的刘三姐就是歌手的典型代表。
绣球乃广西壮家人之定情物和吉祥物,是广西极具特色的旅游工艺品之一,原为壮族青年男女之间的爱情信物。绣球一般由彩绣做成,是中国民间常见的吉祥物,尤其在壮族民间广为流传。在中国古代,有些地方有一个风俗,当姑娘到了婚嫁之时,就预定于某一天(这一天一般是正月十五或八月十五)让求婚者集中在绣楼之下,姑娘抛出一个绣球,谁得到这个绣球,谁就可以成为这个姑娘的丈夫。当然,姑娘一般会看准意中人,把绣球抛到他身上,以便他捡到。在很多地方,抬新娘的花轿顶上要结一个绣球,意图吉庆瑞祥。
2、壮族乐器
壮族民间常用的乐器有唢呐、蜂鼓、铜鼓、大鼓、铜铙、铜锣及笙、箫、笛、马骨胡、天琴等。
天琴是壮族最古老的弹拨乐器,主要流传于广西西南部与越南交界的龙州、宁明和防城一带,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在壮族民间广为流传的传说《妈勒访天边》中,壮族先祖妈勒就是弹着天琴去天边寻找太阳的。
3、壮族舞蹈
雄壮鼓舞壮族的舞蹈有“舂堂舞”、“绣球舞”、“捞虾舞”、“采茶舞”、“扁担舞”、“铜鼓舞”等等。
舞蹈的特点是主题鲜明,舞步雄捷,诙谐活泼,感情逼真,时而激昂慷慨,时而缠绵悱恻,充分体现了壮族劳动人民的倔强和爱憎分明的性格
五.婚礼习俗
壮族的婚姻,有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形式,一般婚前享受充分的恋爱自由,但父母干涉包办也时常有。壮族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妇女和男子一样都是家庭的劳动力,但仅有男子有继承权。其婚姻制中盛行“不落夫家”或“坐家”,有些地方还保持这种习俗。青年男女结婚后,新娘便返回娘家居住,遇重大节日和农忙时节才到丈夫家短暂居住,直到怀孕之后才长住婆家。因此,“不落夫家”的时间为三、五年不等。在历史上,“不落夫家”期间有性自由,近代受儒家文化影响,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遭到严禁,违者或离婚,或赔偿财物。恋爱自由,婚姻自主。
壮族女子出嫁,由媒婆、送嫁婆帮新娘梳头,新娘则边唱“哭嫁歌”,从早上哭到离开娘家,有哭“爹娘”、“兄弟姐妹”、“姑爷”等多种哭嫁歌。
“哭嫁”是流传于壮族农家的一种婚嫁习俗,源远流长,历史悠久,是勤劳勇敢,淳朴善良,尊老爱幼,热情好客的壮家人告别家人,答谢亲友的感情流露和心灵表白。
姑娘出阁时,要吃“离娘饭”。办酒前夕,由家庭中最年长的女性长辈给姑娘梳妆,打扮成年妇女模样。晚上鸡叫头遍时,在堂屋前举行仪式,焚香燃纸,祷告先辈。先哭祖父(母)、父母、以谢多年养育之恩,表达依依惜别。
六.禁忌
壮族人忌讳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杀牲;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忌食牛肉和狗肉;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有的是头七天)忌讳外人入内;忌讳生孩子尚未满月的妇女到家里串门。登上壮族人家的竹楼,一般都要脱鞋。壮族忌讳戴着斗笠和扛着锄头或其他农具的人进入自己家中,所以到了壮家门外要放下农具,脱掉斗笠、帽子。
火塘、灶塘是壮族家庭最神圣的地方,禁止用脚踩踏火塘上的三脚架以及灶台。
壮族青年结婚,忌讳怀孕妇女参加,怀孕妇女尤其不能看新娘。特别是怀孕妇女不能进入产妇家。家有产妇,要在门上悬挂袖子枝条或插一把刀,以示禁忌。不慎闯入产妇家者,必须给婴儿取一个名字,送婴儿一套衣服。一只鸡或相应的礼物,做孩子的干爹、干妈。
壮族是稻作民族,十分爱护青蛙,有些地方的壮族有专门的“敬蛙仪”,所以到壮族地区,严禁捕杀青蛙,也不要吃蛙肉。每逢水灾或其他重大灾害时,壮族都要举行安龙祭祖活动,乞求神龙赈灾。仪式结束后,于寨口立碑,谢绝外人进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