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氏家训原文、注释及译文((卷二篇))

《颜氏家训》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第一部内容丰富、体系宏大的家训,也是一部国学经典著作。作者颜之推,是南北朝时期著名的文学家、教育家。

该书成书于隋文帝灭陈国以后,隋炀帝即位之前(约公元6世纪末)。是颜之推记述个人经历、思想、学识以告诫子孙的著作。共有七卷,二十篇。分别是序致第一、教子第二、兄弟第三、后娶第四、治家第五、风操第六、慕贤第七、勉学第八、文章第九、名实第十、涉务第十一、省事第十二、止足第十三、诫兵第十四、养心第十五、归心第十六、书证第十七、音辞第十八、杂艺第十九、终制第二十。

颜氏家训原文、注释及译文((卷二篇))

《颜氏家训》卷二 风操第六

【原文】
吾观《礼经》[1],圣人[2]之教:箕帚匕箸[3],咳唾唯诺,执烛沃盥,皆有节文[4],亦为至矣。但既残缺,非复全书;其有所不载,及世事变改者,学达君子,自为节度[5],相承行之,故世号士大夫风操[6]。而家门[7]颇有不同,所见互称长短;然其阡陌[8],亦自可知。昔在江南,目能视而见之,耳能听而闻之;蓬生麻中[9],不劳翰墨。汝曹生于戎马之间,视听之所不晓,故聊记录,以传示子孙。
【注释】
[1]《礼经》:本指《仪礼》,也称《士礼》。因此处下文所言均为《礼记》”曲礼”和”内则”上的语意,故当指《礼记》。
[2]圣人:道德智能极高的人。
[3]匕箸:勺、匙、筷子之类的取食用具。
[4]节文:节制修饰。
[5]节度:调度,权衡。
[6]风操:风度节操。
[7]家门:家庭。
[8]阡陌:本指田间纵横交错的小路。此处是途经的意思。
[9]蓬生麻中:语出《荀子·劝学》,此处比喻人受环境的影响。
【译文】
我看那《礼经》,上面有圣人的教诲:为长辈清扫秽物时应该怎样使用撮箕扫帚,进餐时应该怎样选择匙子、筷子,在父亲公婆面前应该持怎样一种行为姿态,酒席宴会上应该有些什么规矩,服侍长辈洗手又应该怎么进行,都有一定的节制规范,说得也特别周详。但这部书已经残缺,不再是全本;有些礼仪规范,书上也没有记载,有些则需根据世事的变化作相应调整,博学通达的君子,自己去权衡度量,递相承受而推行之,因此人们就把这些礼仪规范称为士大夫风操。然而各个家庭自有不同,对所见到的礼仪规范看法不同,但它们的大致路径还是清楚的。我过去途经江南的时候,对这些礼仪规范耳闻目睹,早已深受其熏染,就如同蓬蒿生长在麻之中,不用规范也长得很直一样。你们生长在战乱年代,对这些礼仪规范当然是看不见也听不到的,因此我姑且把它们记录下来,以此传示子孙后代。

【原文】
《礼》曰:”见似目瞿,闻名心瞿[1]。”有所感触,恻怆心眼;若在从容平常[2]之地,幸须申其情耳。必不可避,亦当忍之;犹如伯叔兄弟,酷类先人,可得终身肠断,与之绝耶?又:”临文不讳,庙中不讳,君所无私讳[3]。”益知闻名,须有消息,不必期于颠沛而走也[4]。梁世谢举,甚有声誉,闻讳必哭,为世所讥。又有臧逢世,臧严[5]之子也,笃学修行,不坠门风;孝元经牧[6]江州,遣往建昌督事,郡县民庶[7],竞修笺书,朝夕辐辏,几案盈积,书有称”严寒”者,必对之流涕[8],不省取记,多废公事,物情[9]怨骇,竟以不办而还。此并过事也。
【注释】
[1]见似目瞿,闻名心瞿:这两句出自《礼记·杂记》。意谓,看到容貌与父母相似的人就目惊,听到和父母相同的名字就心惊。
[2]从容平常:正常情况。
[3]临文不讳,庙中不讳,君所无私讳:意思是说,做文章时用到本应避讳的字可以不避讳;在宗庙里祭祀时,祭祀者(指小辈)可以称被祭者的名字而不必避讳;在君主面前不应避自己父祖的名讳。
[4]期:一定要。颠沛:倾跌,脚步忙乱不稳。此处用来形容闻先人名讳后立即趋避的狼狈相。
[5]臧严:字彦威。梁朝文士。幼有孝性,孤贫勤学,行止书卷不离手。
[6]经牧:经略治理。也就是任刺史。
[7]民庶:民众。
[8]书有称”严寒”者,必对之流涕:臧逢世因父名为”严”,因此见到写有”严寒”二字的书信就对着流泪。
[9]物情:即人情。
【译文】
《礼记》上说:”看见与过世父母相似的容貌,听到与过世父母相同的名字,都会心跳不安。”这主要是因为有所感触,而引发了内心的哀痛。如果在气氛和谐的地方发生这类事,可以把这种感情表达出来。遇到实在无法回避的,也应该忍一忍。就比如自己的叔伯兄弟,相貌有酷似过世父母的,难道你能因此而一辈子伤心断肠,同他们绝交吗?《礼记》上还说过:”写文章时不用避讳,在宗庙祭祀不用避讳,在国君面前不避私讳。”这就让我们进一步懂得了在听到先人的名字时,应该先斟酌一下自己应当采取的态度,不一定非得立马窘迫趋避不可。梁朝的谢举,他很有声誉,但听到别人称先父母的名字就要哭,引得世人对他讥笑。还有一位臧逢世,是臧严的儿子,其人特别爱好学习,修养品行,不失书宦人家的门风。梁元帝任江州刺史时,派他到建昌督促公事,当地黎民百姓纷纷写信来函,信函集中到官署,堆得案桌满满的。这位臧逢世在处理公务时,凡见信函中出现”严寒”一类字样,必然对之掉泪,不再察看回复,所以经常耽误公事。人们对此既不满又感到诧异,他最终因不会办事被召回。以上所举都是些避讳不当的例子。

【原文】
近在扬都[1],有一士人讳审,而与沈氏交结周厚,沈与其书,名而不姓[2],此非人情也。
【注释】
[1]扬都:东晋、南朝的京城建康,旧名建邺,即今江苏南京市。因系扬州治所,所以称”扬都”。
[2]名而不姓:署上名而不写姓。因为其人姓沈,”沈”与”审”同音,写上”沈”字就犯了对方的讳。
【译文】
最近在扬都,有位读书人忌讳”审”字,他与一位姓沈的士人交情很深厚,姓沈的给他写信,落名时只写名而不写姓,这就不近人情了。

【原文】
凡避讳者,皆须得其同训[1]以代换之:桓公[2]名白,博[3]有五皓之称;厉王[4]名长,琴有修短之目。不闻谓布帛为布皓,呼肾肠为肾修也。梁武[5]小名阿练,子孙皆呼练为绢;乃谓销炼物为销绢物,恐乖[6]其义。或有讳云者,呼纷纭为纷烟;有讳桐者,呼梧桐树为白铁树,便似戏笑耳。
【注释】
[1]同训:指意思相同或相近的词。训,指词义解释。
[2]桓公:即齐桓公(?—前643年)。春秋时齐国国君。姜姓,名小白。公元前685—前643年在位。即位后,任用管仲进行改革,国力富强;”尊王攘夷”,借以发展自己的势力,成为春秋时第一个霸主。
[3]博:博戏,旧时一种棋局。
[4]厉王:即淮南王刘长(前198—前174年)。汉高祖少子。高祖十一年(前196年)封。文帝即位后,骄横不法,因阴谋叛乱被拘,贬谪于途中不食而死。
[5]梁武:即梁武帝萧衍(464—549年),字叔达,南兰陵(在今江苏常州西北)人。南朝梁的建立者。公元502—549年在位。此前曾任齐朝雍州刺史,镇守襄阳。乘齐内乱,起兵夺取帝位。信奉佛教。长于文学,精乐律,善书法。
[6]乖:违背。
【译文】
现在凡是要避讳的字,都得用它的同义词来替换:齐桓公名叫小白,所以五白这种博戏就有了”五皓”这个称呼;淮南厉王名长,所以”人性各有长短”就说成”人性各有修短”。但还没有听说过把布帛叫做布皓,把肾肠叫做肾修的。梁武帝的小名叫阿练,因此他的子孙都把练称作绢,然而把销炼物称为销绢物,恐怕就有悖于这个词的含义了。还有那忌讳云字的人,把纷纭称作纷烟;忌讳桐字的人,把梧桐树叫做白铁树,就像在开玩笑了。

【原文】
今人避讳,更急于古。凡名子者,当为孙地[1]。吾亲识[2]中有讳襄、讳友、讳同、讳清、讳和、讳禹,交疏造次[3],一座百犯,闻者辛苦,无僇赖焉。
【注释】
[1]凡名子者,当为孙地:为儿子取名字时,要为孙子辈着想。意思是不要让孙子为父亲名讳为难。
[2]亲识:即亲友。六朝人习惯用语。
[3]交疏:指相交疏远的人。造次:仓卒,急遽。
【译文】
现在的人避讳,比古人更为严格。那些为儿子取名字的人,应该为他们的孙子留点余地。我的亲属朋友中有讳”襄”字的、讳”友”字的、讳”同”字的、讳”清”字的、讳”和”字的、讳”禹”字的。大家凑在一起时,交往比较疏远的人一时仓促,讲出话来总是难免冒犯众人,听话的人感到伤心,让人无所适从。

【原文】
昔司马长卿慕蔺相如[1],故名相如,顾元叹[2]慕蔡邕,故名雍,而后汉有朱伥[3]字孙卿,许暹字颜回,梁世有庾晏婴、祖孙登,连古人姓为名字,亦鄙事也。
【注释】
[1]蔺(lìn)相如:战国时期赵国大臣。因完璧归赵和渑池相会之功,被赵王任为上卿。对同朝大臣廉颇容忍谦让,使其愧悟,成为团结御侮的知交。
[2]顾元叹:顾雍(168—243),字元叹,三国吴郡吴县(今属江苏)人。出身江南士族。初为合肥长。孙权称帝后,被任命为丞相,在吴国执政达十九年。
[3]朱伥:字孙卿,东汉寿春人。官至公卿。原文为”朱张”,据《后汉书·顺帝纪》注,此人为”朱伥”。
【译文】
从前司马长卿钦慕蔺相如,因此就改名为相如,顾元叹钦慕蔡邕,因此就取名为雍,而后汉有朱伥字孙卿,许暹字颜回,梁朝有庚晏婴、祖孙登,这些人把古人姓名都作为自己的名字,也太卑贱了。

【原文】
昔侯霸[1]之子孙,称其祖父曰家公;陈思王[2]称其父为家父,母为家母;潘尼[3]称其祖曰家祖:古人之所行,今人之所笑也。今南北风俗,言其祖及二亲,无云”家”者;田里猥人[4],方有此言耳。凡与人言,言已世父[5],以次第[6]称之,不云家者,以尊于父,不敢家也。凡言姑、姊妹、女子子[7]:已嫁,则以夫氏称之,在室[8],则以次第称之。言礼成他族,不得云家也。子孙不得称家者,轻略[9]之也。蔡邕书集,呼其姑姊为家姑、家姊;班固[10]书集,亦云家孙;今并不行也。
【注释】
[1]侯霸(?—37):字君房,东汉河南密县(当今属河南)人。汉初为尚书令。他熟知旧制,收录遗文,条奏前代法令制度,多被采行。后为大司徒,封关内侯。
[2]陈思王:三国曹魏诗人曹植(192—232),字子建,谯(当今安徽亳县)人。曹操之子。封陈王,死后谥”思”,人称陈思王。有《曹子建集》。
[3]潘尼(约250—约331):西晋文学家。字正叔,荥阳中牟(当今属河南)人。官至太常卿。与叔父潘岳以文学齐名,世称”两潘”。有《潘太常集》。
[4]田里:指农村里。猥人:鄙俗之人。
[5]世父:伯父。
[6]次第:排行。
[7]女子子:女性孩子,女儿。
[8]在室:指女子未出嫁。
[9]轻略:轻视忽略。
[10]班固(32—92):东汉史学家、文学家。字孟坚,扶凤安陵(当今陕西咸阳东北)人。《汉书》的撰写者。善于作赋,有《两都赋》等存在。又著有《白虎通义》。
【译文】
先前侯霸的子孙称其祖的父亲叫家公;曹植称他的父亲叫家父,母亲叫家母;潘尼称他的祖父叫家祖。旧时的人就是这种称呼法,在今天的人看来就为笑柄了。现在南北各地风俗,提到祖父母及双亲,没有冠之以”家”的;只有山村野夫,才会这样称呼。凡是与别人谈话,涉及自己的伯父,就按父辈排行的次序称呼。不冠以”家”字的原因,是因为伯父尊于父亲,所以不敢称”家”。凡是说到自己的姑表姊妹,已经出嫁的,就以她丈夫的姓氏来称呼她;还未出嫁的,就按兄弟姊妹的排行次序来称呼她。因为女子嫁给婆家,不能称”家”。对于子孙不可称”家”的原因,是为了表示对他们的轻视。蔡邕的书集中,称他的姑、姊为家姑、家姊;班固的书集中,也说到家孙;现在都不用这种称呼了。

【原文】
凡与人言,称彼祖父母、世父母、父母及长姑,皆加尊字,自叔父母已下,则加贤字,尊卑之差也。王羲之书[1],称彼之母与自称已母同,不云尊字,今所非也。
【注释】
[1]王羲之(321—379):东晋书法家。字逸少,琅邪临沂(今属山东)人。出身贵族。官至右军将军、会稽内史,人称”王右军”。工书法,尤擅正、行,为历代学书者所崇尚。书迹刻本甚多。书:书信。
【译文】
凡与人讲话,提到对方的祖父母、伯父母、父母及长姑,都应在称呼前面加”尊”字,从叔父母以下,则在称呼前面加”贤”字,这是为了表示尊卑区别。王羲之的书信,称呼别人的母亲和称呼自己的母亲时都一样,前面不另加尊字,今人认为不该这样。

【原文】
昔者,王侯自称孤、寡、不穀[1],自兹以降,虽孔子圣师,与门人[2]言皆称名也。后虽有臣仆之称,行者盖亦寡焉。江南轻重[3],各有谓号[4],具诸《书仪》[5];北人多称名者,乃古之遗风,吾善其称名焉。
【注释】
[1]不穀(gǔ):古代王侯自称的谦词。
[2]门人:弟子,学生。
[3]轻重:此处指地位高低。
[4]谓号:称号,别名。
[5]《书仪》:指当时记述礼节的书。《隋书·经籍志》里收录了蔡超、谢元、王宏、唐瑾等人撰写的书仪,后均失传。
【译文】
过去,王公诸侯都自称孤、寡、不穀,从那以后,纵使是孔子那样的至圣先师,与弟子谈话时也都自称名字。后来虽然有人自称臣、仆,但这样做的人却是仍然不多。江南的人是不论地位高低,都各有称号,这均记载在《书仪》这种书中。北方人自称名字,这是古人的遗风,我赞成他们自称名字这样的做法。

【原文】
言及先人,理当感慕,古者之所易,今人之所难。江南人事不获已[1],须言阀阅[2],必以文翰,罕有面论者。北人无何[3]便尔话说,及相访问。如此之事,不可加于人也。人加诸己,则当避之。名位未高,如为勋贵所逼,隐忍方便[4],速报取了;勿使烦重,感辱祖父。若没,言须及者,则敛容肃坐,称大门中,世父、叔父则称从兄弟门中,兄弟则称亡者子某门中,各以其尊卑轻重为容色之节,皆变于常。若与君言,虽变于色,犹云亡祖、亡伯、亡叔也。吾见名士,亦有呼其亡兄弟为兄子弟子门中者,亦未为安贴也。北土风俗,都不行此。太山羊侃[5],梁初入南;吾近至邺,其兄子肃访侃委曲,吾答之云:”卿从门中在梁,如此如此。”肃曰:”是我亲第七亡叔,非从也。”祖孝徵在坐,先知江南风俗,乃谓之云:”贤从弟门中,何故不解?”
【注释】
[1]不获已:不得已,没办法。
[2]阀阅:亦作”伐阅”。本指功绩和资历。此处指家世。
[3]无何:无故,没有事由。
[4]隐忍方便:随机应变或见机行事之意。隐忍,勉力含忍,不露真情。方便,机会。
[5]太山:即”泰山”,郡名。楚、汉之际置郡,境内因有泰山而得名,治所位于博县(在今山东泰安东南),后移至奉高(位于今泰安东南)。羊侃:字祖忻,南朝梁甫人。少博学。自魏归梁,授徐州刺史,累迁都官尚书。性情豪侈,穷极奢靡。
【译文】
说到先人的名字,按道理应当产生哀念之情,这在古人是不难的,而今天的人却感到不那么容易。江南人除非事出不得已,否则,在与别人谈及家世的时候,一定是以书信往来,很少当面谈及的。北方人无缘无故想找别人聊天,就会到家相访,那么,像当面谈及家世这样的事,就不可施加给别人。如果别人把这样的事施加给你,你就应当设法回避。你们名声地位都不高,如果是被权贵所逼迫而必须谈及家世,你们可以隐忍敷衍一下,尽快结束谈话;不要烦琐重复,以免有辱自家祖辈父辈。如果自己的长辈已经逝世,谈话中必须提到他们时,就应该表情严肃,端正坐姿,口称”大门中”,对伯父、叔父则称”从兄弟门中”,对已过世的兄弟,则称兄弟的儿子”某门中”,并且要各自按照他们的尊卑轻重,来确定自己表情上应该掌握的分寸,与平时的表情要有所区别。如果是同国君谈话提及自己过去的长辈,虽然表情上也有所改变,但还是可以说”亡祖、亡伯、亡叔”等称谓。我看见一些名士,与国君谈话时,也有称他的亡兄、亡弟为兄之子”某门中”或弟之子”某门中”的,这是不够妥帖的。北方的风俗,就完全同这不一样。泰山的羊侃,是在梁朝初年到南方来的。我最近到邺城,他侄儿羊肃来访我,问及羊侃的具体情况,我答道:”您从门中在梁朝时,具体情况是这样的……”羊肃说:”他是我的亲第七亡叔,不是从。”祖孝徵当时也在坐,他早就知道江南的风俗,就对羊肃说:”就是指贤从弟门中,您怎么不了解?”

【原文】
古人皆呼伯父、叔父,而今世多单呼伯、叔。从父兄弟姊妹已孤,而对其前,呼其母为伯叔母,此不可避者也。兄弟之子已孤,与他人言,对孤者前,呼为兄子、弟子,颇为不忍;北土人多呼为侄。案《尔雅》、《丧服经》、《左传》[1],侄虽名通男女,并是对姑之称。晋世已来,始呼叔侄;今呼为侄,于理为胜也。
【注释】
[1]案:考证。《尔雅》:我国最早解释词义的专著。由汉初学者缀缉周汉诸书旧文,递相增益而成。后升格为经,成为《十三经》之一。《丧服经》:即《仪礼》中的《丧服》篇。
【译文】
古时的人都称呼伯父、叔父,而现在多只单称伯、叔。叔伯兄弟、姊妹死去父亲后,在他们面前,称他们的母亲为伯母、叔母,这是没有办法回避的。兄弟的儿子死了父亲,你与别人谈话时,当着他们的面,称他们为兄之子或弟之子,颇不忍心;北方大多数称他们为侄。按:在《尔雅》《丧服经》《左传》诸书中,侄这个称呼虽然男女都可以用,但都是对姑而言。从晋代开始,才称叔侄。现在统称为侄,从道理上说是恰当的。

【原文】
凡亲属名称,皆须粉墨[1],不可滥也。无风教[2]者,其父已孤,呼外祖父母与祖父母同,使人为其不喜闻也。虽质于面,皆当加外以别之;父母之世叔父,皆当加其次第以别之;父母之世叔母,皆当加其姓以别之;父母之群从世叔父母及从祖父母,皆当加其爵位若姓以别之。河北士人,皆呼外祖父母为家公家母;江南田里间亦言之。以家代外,非吾所识。
【注释】
[1]粉墨:本指白、黑两种颜色。此处是区别之意。
[2]风教:风俗、教化。此处有教养之意。
【译文】
凡是亲属的名称,都应该有所区别,不能滥用。没有教养的人,在祖父祖母去世后,对外祖父外祖母的称呼与祖父祖母一个样,教人听了不顺耳。虽是当着外公外婆的面,在称呼上都应加”外”字以此表示区别;父母亲的伯父、叔父,都应该在称呼前加上排行顺序以此表示区别;父母亲的伯母、叔母,都应该在称呼前面加上她们的姓以此表示区别;父母亲的子侄辈的伯父、叔父、伯母、叔母以及他们的从祖父母,都应该在称呼前面加上他们的爵位和姓以此表示区别。河北的男子,都称外祖父、外祖母为家公、家母;江南的乡间也是这样称呼。用”家”字代替”外”字,这我就不明白了。

【原文】
凡宗亲世数[1],有从父,有从祖,有族祖。江南风俗,自兹已往,高秩[2]者,通呼为尊,同昭穆[3]者,虽百世犹称兄弟;若对他人称之,皆云族人。河北士人,虽三二十世,犹呼为从伯从叔。梁武帝尝问一中土人曰:”卿北人,何故不知有族?”答云:”骨肉易疏,不忍言族耳。”当时虽为敏对,于礼未通。
【注释】
[1]宗亲:同母兄弟。此处引申为同宗亲属。世:父子一辈为一世。
[2]秩:官吏的奉禄。引申为官吏的职位或品级。
[3]同昭穆:这里指同一个祖宗。
【译文】
宗族亲属的世系辈数,有从父,有从祖,有族祖。江南的风俗,从此以往,对官职高的,通称为尊,同一个祖宗的,虽然隔了一百代,但照样称为兄弟;如果对外人介绍,则都称作族人。河北地区的男子,虽然已隔二三十代,但照样称从伯从叔的。梁武帝曾经问一位中原人说:”你是北方人,为什么不懂得有’族’这种称呼呢?”他回答说:”骨肉的关系容易疏远,因此我不忍心用’族’来称呼。”这在当时虽然是一种机敏的回答,但从道理上讲却是不通的。

【原文】
古者,名以正体[1],字以表德[2],名终则讳之,字乃可以为孙氏[3]。孔子弟子记事者,皆称仲尼;吕后微时[4],尝字高祖[5]为季;至汉爰种[6],字其叔父曰丝[7];王丹[8]与侯霸子语,字霸为君房;江南至今不讳字也。河北士人全不辨之,名亦呼为字,字固呼为字。尚书王元景[9]兄弟,皆号名人,其父名云,字罗汉,一皆讳之,其余不足怪也。
【注释】
[1]正体:表明自身。
[2]表德:表示德行。
[3]为孙氏:指用”字”作为孙辈的氏,如鲁国公子展之孙无骇卒,鲁隐公用公子展的”字”称无骇这一支为展氏。在当时,姓和氏是有区别的,自秦汉以后区别取消,均通称姓而不再称氏了。
[4]吕后:西汉高祖的皇后吕雉(前241—前180),字娥姁。其子(惠帝)即位,她掌实权。惠帝死后,临朝称制,并分封诸吕为王侯,共掌政十六年。微时:微贱而未富贵的时候。
[5]高祖:即汉高祖刘邦(前256—前195,一作前247—前195),字季,沛县(今属江苏)人。西汉王朝的建立者。公元前202—前195年在位。在位期间,继承秦制,实行中央集权;以秦律为根据,制定《汉律》九章。
[6]爰种:西汉大臣爰盎之侄。
[7]丝:即爰盎(?—前148),字丝。西汉大臣。
[8]王丹:字仲回,东汉京兆下筦(位于今陕西渭南东北)人。事王莽为大司空。封辅国侯。
[9]王元景:即王昕,字元景,北朝北齐人。与其弟王莽均好学有名望。
【译文】
从前,名是用以表明自身的,字是用以表示德行的,名在形体消亡后就应对之避讳,字却可以作为孙辈的氏。孔子的弟子在记录孔子的言行时,均称他为仲尼;吕后贫贱的时候,曾经称呼汉高祖刘邦的字叫季;到汉代的爰种,称呼他叔叔的字叫丝;王丹与侯霸的儿子谈话时,称呼侯霸的字叫君房;江南一直到今天不避讳称字。河北的士大夫们对名和字全都不加区别,名也称作字,字当然就称作字。尚书王元景兄弟俩,都被称作是名人,他俩的父亲名云,字罗汉,他俩对父亲的名和字全都加以避讳,其他的人讳字,就不足为怪了。

【原文】
《礼·间传》云:”斩缞[1]之哭,若往而不反[2];齐缞之哭,若往而反;大功之哭,三曲而偯[3];小功缌麻,哀容可也,此哀之发于声音也。”《孝经》[4]云:”哭不偯[5]。”皆论哭有轻重质文之声也。礼以哭有言者为号[6];然则哭亦有辞也。江南丧哭,时有哀诉之言耳;山东[7]重丧,则唯呼苍天,期功[8]以下,则唯呼痛深,便是号而不哭。
【注释】
[1]斩缞:丧服的一种。旧时依据与死者关系亲疏,丧服分斩缞、齐缞、大功、小功、缌麻五等。斩缞是丧服中最重的一种,服期三年。
[2]往而不反:比喻,只想哭得一死了之。
[3]三曲而偯:形容拖着长腔哭声不止。偯,哭的余声。
[4]《孝经》:儒家经典之一。
[5]哭不偯:意思是说,哀哭不拖余音。
[6]礼:此处指丧礼。号:大声哭。
[7]山东:太行、恒山以东,即河北之地。
[8]期功:丧服等级中服期为一年的大功和小功。
【译文】
《礼记·间传》上说:”披戴斩缞孝服的人,一声痛哭便至气竭,仿佛再回不过气来似的;披戴齐缞孝服的人,悲声阵阵连续不停;披戴大功孝服的人,其哭一声三折,余音犹存;披戴小功、缌麻孝服的人,脸上显出哀痛的表情也就可以了。这些就是哀痛之情通过声音表现出来的各种各样的状况。”《孝经》上说:”孝子痛哭父母的哭声,气竭而后止,不会发出余声。”这些话都是论说哭声有轻微、沉重、质朴、和缓等各种区别。按礼俗以哭时杂有话语者叫做号,如此则哭泣也可带有言辞了。江南地区在丧事哭泣时,经常杂有哀诉的话语;山东一带在披戴斩缞孝服的丧事中,哭泣时,只知呼叫苍天,在披戴齐缞、大功、小功以下丧服的丧事中哭泣时,则只是倾诉自己悲痛如何深重,这就是号而不哭。

【原文】
江南凡遭重丧,若相知者,同在城邑,三日不吊则绝[1]之;除丧,虽相遇则避之,怨其不己悯也。有故及道遥者,致书可也;无书亦如之。北俗则不尔[2]。江南凡吊者,主人之外,不识者不执手;识轻服[3]而不识主人,则不于会所而吊,他日修名[4]诣其家。
【注释】
[1]绝:断绝往来。
[2]尔:如此,这样。
[3]轻服:五种丧服中较轻的几种,如大功、小功、缌麻之类。
[4]名:名刺。等于现在的名片。
【译文】
江南地区,凡是遭逢重丧的人家,若是与他家相认识的人,又同住在一个城镇里,三天之内不前去吊丧,丧家就会同他断绝交往。丧家的人除掉丧服,与他在路上相遇,也要尽量避开他,因为怨恨他不怜恤自己。如果是另有原因或道路遥远而没能前来吊丧者,可以写信来表示慰问;不来信的,丧家也会一样对待他。北方的风俗则不是这样。江南地区凡是来吊丧者,除了主人之外,对不认识的人都不握手;如果只认识披戴较轻丧服的人而不认识主人,就不到灵堂去吊丧,改天准备好名刺再上他家去表示慰问。

【原文】
江左朝臣,子孙初释服[1],朝见二宫[2],皆当泣涕;二宫为之改容。颇有肤色充泽,无哀感者,梁武薄其为人,多被抑退[3]。裴政[4]出服,问讯武帝[5],贬瘦枯槁,涕泗滂沱,武帝目送之曰:”裴之礼[6]不死也。”
【注释】
[1]释服:与下文”出服”义同,是说丧期已满,除去丧服。
[2]二宫:此处指帝王与太子。
[3]抑退:贬退降谪。
[4]裴政:隋朝人,字德表。仕梁,以军功封夷陵侯;仕隋为襄阳总管。善于从政,令行禁止,被称为神明。著《承圣实录》一卷。
[5]问讯武帝:遵循佛教礼节朝觐梁武帝(因梁武帝信奉佛教)。
[6]裴之礼:裴政之父。字子义,南朝梁人。任西豫州刺史,历位黄门侍郎。卒于少府卿,谥曰”壮”。
【译文】
梁朝的大臣,他们的子孙刚脱去丧服,去朝见皇帝和太子的时候,都应该哭泣流泪;皇帝和太子会因此感动而改变脸色。但也颇有一些肤色丰满光泽,没有一点哀痛感觉的人,梁武帝看不起他们的为人,这些人大多被贬退降谪。裴政除去丧服,行僧礼朝见梁武帝的时候,身体十分瘦弱,形容枯槁,当场痛哭流涕,梁武帝目送着他出去,说:”裴之礼没有死啊。”

【原文】
二亲既没,所居斋寝[1],子与妇弗忍入焉。北朝顿丘李构[2],母刘氏,夫人亡后,所住之堂,终身锁闭,弗忍开入也。夫人,宋广州[3]刺史纂之孙女,故构犹染江南风教。其父奖[4],为扬州刺史,镇寿春[5],遇害。构尝与王松年[6]、祖孝徵数人同集谈宴。孝徵善画,遇有纸笔,图写为人。顷之,因割鹿尾,戏截画人[7]以示构,而无他意。构怆然动色,便起就马而去。举坐惊骇,莫测其情。祖君寻悟,方深反侧,当时罕有能感此者。吴郡[8]陆襄,父闲被刑[9],襄终身布衣蔬饭,虽姜菜有切割,皆不忍食,居家惟以掐摘[10]供厨。江宁姚子笃,母以烧死,终身不忍啖炙。豫章[11]熊康父以醉而为奴所杀,终身不复尝酒。然礼缘人情,恩由义断,亲以噎死,亦当不可绝食也。
【注释】
[1]斋寝:斋戒时居住处。
[2]顿丘:旧时郡名。西晋泰始二年(公元266年),治所在顿丘(在今河南清丰西南)。李构:字祖基,北朝北齐人。少以方正见称,袭爵武邑郡公。齐初,降爵为县侯,位终太府卿。
[3]广州:州名。三国时吴永安七年(公元264年)分交州置州。治所位于番禺(今广州市)。
[4]奖:即李奖,字遵穆,北朝后魏人。自太尉参军累迁相州刺史,元颢人洛,兼尚书左仆射,慰劳徐州,遂被害。
[5]寿春:旧时县名。秦置。治所位于今安徽寿县。东晋改寿魏晋南北朝为扬州、豫州、南豫州及淮南郡、梁郡治所。
[6]王松年:北朝北齐人。年少知名。文襄临并州,辟为主簿,孝昭帝擢拜给事黄门侍郎。孝昭帝死后,迁升散骑常侍,食高邑县侯。
[7]截画人:斩断画的人像。
[8]吴郡:郡名。楚汉之际分会稽郡置,汉武帝后废。东汉永建四年(公元129年)复置。治所位于吴县(在今苏州市)。
[9]闲:陆闲,陆襄之父。字遐业,南朝南齐人。官至扬州别驾。永元末,因刺史作乱未报,遭诛杀。
[10]掐摘:用手掐断菜蔬以代替刀切。
[11]豫章:旧时地名。《晋书·地理志》载,”豫章郡属扬州”。
【译文】
父母亲逝世以后,他们生前斋戒时所居住的屋,儿子和媳妇都不忍心再进去。北朝顿丘郡的李构,他母亲刘氏死后,她生前所住的屋子,李构终身把它锁闭,不忍心开门进去。李构的母亲,是宋广州刺史刘纂的孙女,所以李构依然得到江南风教的熏陶。他的父亲李奖,是扬州刺史,镇守寿春,被人杀害。李构曾经与王松年、祖孝徵几个人聚在一起喝酒谈天。孝徵善于画画,又有纸笔,就画了一个人。过了一会儿,他因为割取宴席上的鹿尾,就开玩笑地把人像斩断给李构看,但并没有别的意思。李构却悲痛得变了脸色,起身乘马而去了。在场的人都感到惊诧不已,却猜不出其中的原因。祖孝徵后来醒悟过来,才对此深感不安,当时却很少有人能理解的。吴郡的陆襄,他的父亲陆闲遭到刑戮,陆襄终身穿布衣吃素餐,即便是生姜,如果用刀割过,他都不忍心食用;做饭只用手掐摘蔬菜供厨房之需。江宁的姚子笃,因为母亲是被火烧死的,所以他终身不忍心吃烤肉。豫章的熊康,父亲因酒醉后被奴仆杀害,所以他终身不再尝酒。然而礼是因为人的感情需要而设立的,情爱则可依据事理而断绝,假如父母亲因为吃饭噎死了,也不至于因此绝食吧。

【原文】
《礼经》[1]:父之遗书,母之杯圈,感其手口之泽,不忍读用[2]。政[3]为常所讲习,雠校[4]缮写,及偏加服用[5],有迹可思者耳。若寻常坟典[6],为生什物[7],安可悉废之乎?既不读用,无容散逸[8],惟当缄[9]保,以留后世耳。
【注释】
[1]《礼经》:此处指《礼记》。
[2]父之遗书,母之杯圈,感其手口之泽,不忍读用:这段话见《礼记·玉藻》。原文较长,节其要点。意谓,父亲遗留下来的书籍,母亲用过的口杯,子女感到上面有父母的手泽与口泽,就不忍心阅读和使用。
[3]政:通”正”。只。
[4]雠校:又作”校雠”。即校勘。
[5]服用:使用。
[6]坟典:旧时”三坟、一典、八索、九丘”都是书名。在这里为书籍的代称。
[7]为生:营生。什物:常用器物。
[8]散逸:分散丢失。
[9]缄:封闭。
【译文】
《礼经》上讲:父亲留下来的书籍,母亲使用过的口杯,子女感受到上面有父母的气息,则不忍心阅读或使用。只因为这些东西是他们生前经常用来讲习,校对缮写以及专门使用的,有遗迹可引发哀思罢了。如果是经常用的书籍,以及各种日用品,哪能全部废弃呢?父母遗物既然不阅读使用,就不要让它们散失,应该封存保护,以留传给后代。

【原文】
魏世王修[1]母以社日亡;来岁社日,修感念哀甚,邻里闻之,为之罢社。今二亲丧亡,偶值伏腊[2]分至之节及月小晦后,忌之外,所经此日,犹应感慕,异于馀辰,不预饮宴、闻声乐及行游也。
【注释】
[1]王修:字叔治,三国北海营陵(位于今山东昌乐东南)人。曾附袁绍,后归曹操,历任魏郡太守、大司农、郎中舍、奉常等职。
[2]伏腊:即伏日、腊日。这里专指三伏中祭祀的一天。
【译文】
魏朝王修的母亲由于是在社日这天去世的,第二年的社日,王修感怀思念母亲,特别哀痛。邻居们听说这件事后,为此而停止了社日的活动。现在,父母亲去世的日子,如果正碰上伏祭、腊祭、春分、秋分、夏至、冬至这些节日,以及忌日前后三天,忌日晦日的前后三天,除了忌日这天外,凡在上述的日子里,仍然应对父母亲感怀思慕,与别的日子有所不同,应该做到不参加宴饮、不听声乐以及不外出游玩。

【原文】
刘縚、缓[1],兄弟并为名器[2],其父名昭[3],一生不为照字,惟依《尔雅》火旁作召耳。然凡文与正讳相犯,当自可避;其有同音异字,不可悉然。刘字之下,即有昭音[4]。吕尚之儿,如不为上;赵壹[5]之子,傥[6]不作一:便是下笔即妨,是书皆触也。
【注释】
[1]刘縚、缓:南朝梁文士刘昭之子刘縚、刘缓。刘縚,字言明。精通《三礼》,大同年间任尚书祠部郎,不久去职,不复仕途。刘缓,字含度。历任湘东王记室,当时西府盛集文学,刘缓居其首。
[2]名器:知名之器,即”名人”。旧时称”人才”为”器”。
[3]昭:刘昭,字宣卿,南朝梁平原高唐人。幼安静敏悟,通老、庄,及长,勤学善著文,官至郯县令。
[4]刘字之下,即有昭音:繁体字”癆”,上从”卯”,下从”癇”,”癇”音正与”昭”同。意思是说,这是同音异字,应该避忌。
[5]赵壹:东汉辞赋家。字元叔,汉阳西县(位于今甘肃天水南)人。灵帝时为上计吏入京,为袁逢、羊陟等所礼重。曾作《刺世疾邪赋》。原有文集,已失传。
[6]傥:同”倘”。如果,假如。
【译文】
刘縚、刘缓两兄弟,都是名人,他们的父亲名叫昭,所以两兄弟便一辈子都不写照字,只是按照《尔雅》用癈来代替。然而凡文字与人的正名相同,当然应该避讳;如行文中出现同音异字,就不应该全都避讳了。刘字的下半部分就有昭的音。吕尚的儿子如果不能写”上”字;赵壹的儿子如果不能写”一”字,便会一下笔就犯难,一写字就犯讳了。

【原文】
人有忧疾,则呼天地父母,自古而然。今世讳避,触途急切。而江东士庶,痛则称祢[1]。祢是父之庙号,父在无容称庙,父殁何容辄呼?《苍颉篇》[2]有癉字,训诂[3]云:”痛而癊也,音羽罪反[4]。”今北人痛则呼之。《声类》[5]音于耒反,今南人痛或呼之。此二音随其乡俗,并可行也。
【注释】
[1]祢:父亲死后在宗庙中立主之称。
[2]《苍颉篇》:字书。秦朝丞相李斯著。今失传,后人有辑本。
[3]训诂:解释古书字义。又作”诂训”、”训故”、”故训”。
[4]反:即”反切”。传统的一种注音方法,用两个字拼合成一个字的音,上字取声,下字取韵和调。
[5]《声类》:韵书。魏左校令李登著。已失传。
【译文】
人有忧患疾病,就呼喊天地父母,从古至今就是这样。现在的人讲究避讳,处处事事比古人来得严格。而江东的士族庶族,悲痛时就叫祢。祢是已故父亲的庙号,父亲在世不能叫庙号,父亲死后怎能随便呼叫他的庙号呢?《苍颉篇》中有癉字,《训诂》解释说:”这是痛苦时发出的声音,发音是羽罪反。”现在北方人悲痛时就这样叫。《声类》注这个字的音是于耒反,现在南方有人要悲痛时就这样喊。这两个音随人们的乡俗而定,都是可行的。

【原文】
梁世被系劾[1]者,子孙弟侄,皆诣阙[2]三日,露跣[3]陈谢;子孙有官,自陈解职。子则草癋[4]粗衣,蓬头垢面,周章[5]道路,要候[6]执事,叩头流血,申诉冤枉。若配徒隶[7],诸子并立草庵于所署门,不敢宁宅[8],动经旬日,官司驱遣,然后始退。江南诸宪司弹人事,事虽不重,而以教义见辱者,或被轻系而身死狱户[9]者,皆为怨仇,子孙三世不交通矣。到洽[10]为御史中丞,初欲弹刘孝绰[11],其兄溉[12]先与刘善,苦谏不得,乃诣刘涕泣告别而去。
【注释】
[1]系劾:囚禁论罪。
[2]诣阙:赴皇帝的殿廷。
[3]露跣:披散着头发,光着脚(以示谢罪)。
[4]癋:草鞋。
[5]周章:惶恐徘徊。
[6]要候:”要”,通”邀”。半路截拦等候。
[7]徒隶:旧称在狱中服役的犯人。
[8]不敢宁宅:不敢安居家中。
[9]狱户:狱门。即监狱。
[10]到洽:字茂洮,南朝梁彭城武原人。少聪敏,有才学,工诗赋。累迁御史中丞。为官刚直,不徇私情。
[11]刘孝绰:南朝梁彭城人,本名冉,小字阿士,字孝绰。幼聪慧,七岁能为文,被称为神童。历官尚书水部郎,累迁秘书丞。因携妾入官府,弃老母于下宅,被劾奏免官。
[12]溉(gài):即到溉,到洽兄。字茂灌。少孤贫,聪敏,有才学。后因疾失明。
【译文】
梁朝被拘囚弹劾的官员,他的子孙弟侄们,都要赶赴朝廷的殿廷,在那里整整三天,免冠赤足,陈述请罪,如果子孙中有做官的,就主动请求解除官职。儿子们则穿上草鞋和粗布衣服,蓬头垢面,惊恐不安地守候在道路上,拦住主管官员,叩头流血,申诉冤枉。如果被发配去服苦役,他的儿子们就一起在官署门口搭上草棚,不敢在家中安居,一住就是十来天,官府驱逐,才退离。江南地区各位宪司弹劾某人,案情虽然不严重,但如果某人是因教义而受弹劾之辱,或者因此被拘囚而身死狱中,两家就会结下怨仇,子孙三代都不相往来。到洽当御史中丞的时候,开始想弹劾刘孝绰,到洽的哥哥到溉与刘孝绰关系友善,他苦苦规劝到洽不要弹劾刘孝绰而没能如愿,就前往刘孝绰处,流着泪与他分手。

【原文】
兵凶战危[1],非安全之道。古者,天子丧服以临师[2],将军凿凶门[3]而出。父祖伯叔,若在军阵,贬损[4]自居,不宜奏乐宴会及婚冠吉庆事也。若居围城之中,憔悴容色,除去饰玩,常为临深履薄之状焉。父母疾笃,医虽贱虽少,则涕泣而拜之,以求哀也。梁孝元在江州,尝有不豫[5];世子方等[6]亲拜中兵参军李猷焉。
【注释】
[1]兵凶战危:兵器是凶器,战争是危险的事。
[2]天子丧服以临师:皇帝身穿丧服视察军队(表明军情紧迫)。
[3]凶门:旧时将军出征时,凿一扇向北的门,由此出发,以示必死的决心,叫”凶门”。
[4]贬损:屈节,贬抑。此处是约束的意思。
[5]不豫:旧称帝王有病。
[6]方等:即梁元帝萧绎之子萧方等。
【译文】
兵者凶器,战者危事,皆非安全之道。古时候,天子穿上丧服去统领军队,将军凿一扇凶门然后由这里出征。某人的父祖伯叔如果在军队里,他就要自我约束,不谊参加奏乐、宴会以及婚礼冠礼等吉庆活动。如果某人被围困在城邑之中,他就应该是面容憔悴,除掉饰物器玩,总要显出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模样。如果他的父母病重,那医生虽然年少位卑,他也应该向医生哭泣下拜,以此求得医生的怜悯。梁孝元帝在江州的时候,曾经生病,他的大儿子方等就亲自拜求过中兵参军李猷。

【原文】
四海之人,结为兄弟,亦何容易。必有志均义敌[1],令终如始者,方可议之。一尔[2]之后,命子拜伏,呼为丈人,申父友[3]之敬;身事彼亲,亦宜加礼。比见北人,甚轻此节,行路相逢,便定昆季[4],望年观貌,不择是非,至有结父为兄、托子为弟者[5]。
【注释】
[1]敌:相当,匹配。
[2]一尔:一旦如此。
[3]父友:父之所交往,父辈朋友。
[4]昆季:兄弟。长为昆,幼为季。
[5]结父为兄:与父辈结为兄。托子为弟:与子侄辈结为弟。
【译文】
四海异姓之人结拜为兄弟谈何容易。必须是志向道义都相配,对朋友始终如一的人,才能够加以考虑。一旦与人结为兄弟,就要让自己的孩子向他伏地下拜,称他为丈人,表达孩子对父亲朋友的尊敬。自己对结拜兄弟的父母亲,也要施礼。我常常见到一些北方人,很轻率地对待此事,两个人陌路相逢,便结为兄弟,只问问年龄看看外貌,也不斟酌一下是否妥当,以致有把父辈当成兄长,把子侄辈当成弟弟的。

【原文】
昔者,周公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餐,以接白屋[1]之士,一日所见者七十余人。晋文公以沐辞竖头须[2],致有图反之诮。门不停宾,古所贵也。失教之家,阍寺[3]无礼,或以主君寝食嗔怒,拒客未通[4],江南深以为耻。黄门侍郎裴之礼,号善为士大夫,有如此辈,对宾杖之[5];其门生[6]僮仆,接于他人,折旋[7]俯仰,辞色应对,莫不肃敬,与主无别也。
【注释】
[1]白屋:用茅草盖的屋,旧时也指没有做官的读书人住屋。
[2]晋文公(前697—前628):春秋时晋国国君。名重耳。公元前636—前628年在位。即位后整顿内政,增强军队,战胜楚军,大会诸侯,成为春秋五霸之一。竖头须:宫中一个名叫头须的小臣。
[3]阍寺:阍人和寺人。此处统指守门人。
[4]未通:不予通报。
[5]有如此辈,对宾杖之:发现家中有慢待宾客的仆人,就当着客人的面用棍棒打他。
[6]门生:此处指家中使役之人。
[7]折旋:曲行。旧时行礼时的动作。
【译文】
先前,周公宁愿随时中断沐浴、用餐,以接待来访的贫寒之士,一天之内曾经接待了七十多人。而晋文公以正在沐浴为借口拒绝接见下人头须,以致遭来”图反”的嘲笑。家中宾客不绝,这是古人所看重的。那些没有良好教养的家庭,看门人也没有礼貌,有的看门人在客人来访时,就以主人正在睡觉、吃饭或发脾气为借口,拒绝为客人通报,江南人家深以此事为耻。黄门侍郎裴之礼,被称作士大夫的楷模,假如他家中有这样的人,他会当着客人的面用棍子抽打。他的门子、童仆在接待客人的时候,进退礼仪,表情言辞,没有不严肃恭敬的,与主人没有任何区别。

【评析】
《风操》篇论述了封建士大夫的门风节操。作者从传统的经学出发,从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地论述了对孝、名讳、称谓等流行风尚的看法。作者认为讲究门风节操是时代和社会的要求,但是为了个人的荣誉或者名声而废弃了公务,远离了庶物是非常不可取的,是值得批判的。

颜氏家训原文、注释及译文((卷二篇))

《颜氏家训》卷二 慕贤第七

【原文】
古人云:”千载一圣,犹旦暮也;五百年一贤,犹比癎[1]也。”言圣贤之难得,疏阔如此。傥遭不世明达君子[2],安可不攀附景仰之乎?吾生于乱世,长于戎马,流离播越,闻见已多;所值名贤,未尝不心醉魂迷[3]向慕之也。人在年少,神情未定,所与款狎,熏渍陶染[4],言笑举动,无心于学,潜移暗化,自然似之;何况操履艺能[5],较明易习者也?是以与善人居,如入芝兰[6]之室,久而自芳也;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自臭也。墨子[7]悲于染丝,是之谓矣。君子必慎交游焉。孔子曰:”无友不如己者。”颜、闵[8]之徒,何可世得!但优于我,便足贵[9]之。
【注释】
[1]比癎(xián):肩膀挨着肩膀。言其多。比,紧靠。癎,肩膀。
[2]傥:同”倘”。不世:世上所少有。
[3]心醉魂迷:形容仰慕之深。
[4]熏渍陶染:熏炙、渐渍、陶冶、濡染。
[5]操履:操守德行。艺能:技艺才能。
[6]芝兰:本应作”芷兰”,”芝”是借用字,”芷”和”兰”都是有香味的草本植物。
[7]墨子(约前468—前376):春秋战国之际思想家、政治家。墨家的创始人。
[8]颜、闵:指颜回和闵损。他们都是孔子学生中的杰出人物。
[9]贵:崇尚,敬重。
【译文】
古人说:”一千年出一位圣人,已经近得像从早到晚那么快了;五百年出一位贤人,已经密得像肩碰肩一样了。”这是说圣人贤人稀少难得,已经到这种地步了。假如遇上世间少有的明达君子,怎能不攀附景仰呢?我出生在乱世,在兵荒马乱中长大,颠沛流离,所见所闻已经很多。遇上名流贤士,总是心醉魂迷地向往仰慕人家。人在年轻时候,精神性情都还没有定型,和那些情投意合的朋友朝夕相处,受到他们的熏渍陶染,人家的一言一笑,一举一动,虽然没有存心去学,但是潜移默化之中,自然跟他们相似。何况操守德行和本领技能都是比较容易学到的东西呢?因此,与善人相处,就像进入满是芝草兰花的屋子中一样,时间一长自己也变得芬芳起来;与恶人相处,就像进入满是鲍鱼的店铺一样,时间一长自己也变得腥臭起来。墨子因看见人们染丝而感叹,说的也就是这个意思。君子与人交往一定要慎重。孔子说:”不要和不如自己的人交朋友。”像颜回、闵损那样的贤人,我们一生都难遇到!只要比我强的人,也就足以让我敬重了。

【原文】
世人多蔽[1],贵耳贱目,重遥轻近。少长周旋[2],如有贤哲,每相狎侮,不加礼敬;他乡异县,微藉风声[3],延颈企踵[4],甚于饥渴。校其长短,核其精粗,或彼不能如此矣。所以鲁人谓孔子为东家丘[5],昔虞国宫之奇[6],少长于君,君狎之,不纳其谏,以至亡国,不可不留心也。
【注释】
[1]蔽:蒙蔽。此处引申为不通达的识见,即偏见。
[2]少长:从小长到大。周旋:本指旧时行礼时进退揖让的动作,此处引申为交往。
[3]藉:凭借,依靠。风声:名声。
[4]延:引”伸”。企踵:踮起脚后跟。
[5]东家丘:丘是孔子的名,孔子是鲁国人,因为住在东边,所以当地随便叫他”东家丘”。并无敬意。
[6]虞国:周文王时建立的诸侯国。姬姓。开国君主是古公癏父之子虞仲的后代。宫之奇:春秋时虞国大夫。晋向虞国借道攻虢,宫之奇以”辅车相依,唇亡齿寒”劝谏,见虞君仍不听,遂率族奔曹国。三个月后,晋灭虢,虞亦被灭。
【译文】
常人多有一种偏见:对传闻的东西很感兴趣,对亲眼所见的东西则很轻视;对远处的事物很感兴趣,对近处的事物却不放在心上。从小一起长大的人,如有谁是贤能之士,人们也往往对他轻慢侮弄,而不是以礼相待;而处在远方异土的人,凭着那么点名声,就能令大家伸长脖子、踮起脚跟去朝思暮盼,那种心情好像比饥渴还难以忍受。他们绕有兴致地评说人家的优劣,不厌其烦地讲究人家的得失,好像那里的人不会如此似的。因此,鲁国的人称孔子为”东家丘”。先前,虞国的宫之奇年龄稍长于国君,国君就很轻视他,反而不能采纳他的意见,以致亡了国,这个教训不能不牢记在心。

【原文】
用其言,弃其身,古人所耻。凡有一言一行,取于人者,皆显称[1]之,不可窃人之美,以为己力;虽轻虽贱者,必归功焉。窃人之财,刑辟之所处;窃人之美,鬼神之所责。
【注释】
[1]称:声言,表明。
【译文】
采用了某人的意见却又抛弃了这个人,这种行为被古人认为是可耻的。凡采纳一个建议、办理一件事情,这就是得到别人的帮助,应该表明,不该窃取他人成果,当成自己的功劳。即使是地位低下的人,也必须要肯定他的功劳。窃取别人的钱财,会遭到刑罚的处置;窃取别人的成果,会遭到鬼神的谴责。

【原文】
梁孝元前在荆州,有丁觇[1]者,洪亭民耳,颇善属文,殊工草隶;孝元书记[2],一皆使之。军府轻贱,多未之重,耻令子弟以为楷法[3],时云:”丁君十纸,不敌王褒数字。”吾雅[4]爱其手迹,常所宝持。孝元尝遣典签惠编送文章示萧祭酒,祭酒问云:”君王比赐书翰[5],及写诗笔,殊为佳手,姓名为谁?那得都无声问[6]?”编以实答。子云叹曰:”此人后生无比,遂不为世所称,亦是奇事。”于是闻者稍复刮目。稍仕至尚书仪曹郎[7],末为晋安王侍读,随王东下。及西台陷殁[8],简牍湮散,丁亦寻卒于扬州[9];前所轻者,后思一纸,不可得矣。
【注释】
[1]丁觇:南朝梁洪亭人。善著文,工草隶,与智永齐名,世称丁真永草。官至尚书仪曹郎。
[2]书记:指文书抄写。
[3]楷法:学习书法的楷模。
[4]雅:甚,非常。
[5]比:近来。书翰:书信。
[6]声问:声誉,名声。
[7]尚书仪曹郎:官名。梁朝尚书省设郎二十三人,仪曹郎是其中之一,职务掌管吉凶礼制。
[8]西台陷殁:台是台省,南北朝时称中央政府为台省。因梁元帝在江陵称帝,江陵在西,故称西台。元帝承圣三年(554),西魏攻陷江陵,杀元帝,即这里所说的”西台陷殁”。
[9]扬州:指扬州治所建康,即在今南京市。
【译文】
梁孝元帝以前在荆州时,他那里有一位叫丁觇的人,是洪亭人氏,非常爱好写文章,特别擅长草书和隶书;孝元帝的文书抄写,全都交给他去干。军府中那些地位低下的人,大多数小瞧他,耻于让自己的子弟去临习他的书法,当时比较流行的话是:”丁君写上十张纸,抵不上王褒几个字。”我十分喜爱他的墨迹,经常把它们珍藏起来。孝元帝曾经派典签惠编送文章给祭酒萧子云看,萧子云就问惠编:”君王最近写有书信给我,还有他的诗歌文章,书法特别漂亮,那书写者实在是一个罕见的高手,他姓甚名谁?怎么会一点名声都没有呢?”惠编据实回答了。萧子云感叹道:”没有哪个后生能与他相比,竟然没有得到世人所称道,也算是奇事一桩。”从此,听说此事的人才稍稍注意他。丁觇后来渐渐升任到尚书仪曹郎的位置,最后任晋安王侍读,随晋安王东下。等到江陵陷落的时候,那些文书信札一起散失了,丁觇没多久也在扬州逝世。过去轻视他的人,后来再想得到他的一纸墨迹也是不可能了。

【原文】
齐文宣帝[1]即位数年,便沉湎纵恣[2],略无纲纪[3];尚能委政尚书令杨遵彦[4],内外清谧[5],朝野晏如[6],各得其所,物无异议,终天保[7]之朝。遵彦后为孝昭[8]所戮,刑政[9]于是衰矣。斛律明月[10],齐朝折冲[11]之臣,无罪被诛,将士解体[12],周人始有吞齐之志,关中[13]至今誉之。此人用兵,岂止万夫之望[14]而已哉!国之存亡,系其生死。
【注释】
[1]文宣帝:即北齐的建立者高洋(529—559),字子建,渤海癐(位于今河北景县)人。公元550—559年在位。即位后改定律令,修建长城。后以功业自矜,嗜酒昏狂,以淫乱残暴著称于世。
[2]沉湎:也作”湛沔”。多指嗜酒无度。纵恣:放纵恣肆,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3]纲纪:法纪。
[4]尚书令:尚书省长官,直接对君主负责总揽一切政令的首脑。杨遵彦:名癑,字遵彦。北齐大臣,官至尚书令。文宣帝委政后,总摄机衡,百度修敕,旧时人言”主旨于上,政清于下”。
[5]谧(mì):安宁。
[6]晏如:平静。
[7]天保:北齐文宣帝年号,公元550—559年。
[8]孝昭:北齐孝昭帝高演,字延安。文宣帝同母之弟。
[9]刑政:刑律政令。
[10]斛律明月:即斛律光(515—572),字明月,北齐朔州(今山西朔县)人。高车族。长期从事对北周的战争。任左丞相。为后齐主所疑忌,被杀。
[11]折冲:使敌战车后撤,即击退敌军。
[12]解体:肢体解散。比喻人心叛离。
[13]关中:地理上的习惯用语,有时专指今陕西关中盆地,有时也包括陕北、陇西。当时是北周的主要根据地。
[14]万夫之望:意谓万人之所瞻望,即众望所归。
【译文】
齐朝文宣帝即位几年以后,便沉湎酒色,放纵恣肆,一点不顾及法纪。但他尚能将政事交给尚书令杨遵彦处理,所以朝廷内外,清静安宁,各种事务都能够得到妥善安排,大家都没有什么意见,这种局面一直保持到天保之朝结束。杨遵彦后来被孝昭帝杀害,国家的刑律政令从那以后就衰败了。斛律明月是齐朝安邦却敌的重臣,无罪被杀,军队将士因此而人心涣散,周国才产生了吞并齐国的欲望,关中一带人民一直到现在对他仍称赞不已。这个人用兵,岂止是千万人希望之所归而已啊!他的生死,维系着国家的存亡。

【原文】
张延隽之为晋州行台左丞[1],匡维主将[2],镇抚疆场,储积器用,爱活黎民,隐若敌国矣[3]。群小不得行志,同力迁[4]之;既代之后,公私扰乱,周师一举,此镇先平。齐亡之迹,启于是矣。
【注释】
[1]晋州:州名。北魏建义元年(528)改唐州置。治所位于白马城(当今山西临汾市)。行台:在地方代表朝廷行尚书省事的机构。
[2]匡维主将:辅助支持主将。匡,帮助。维,维护。
[3]隐:威重貌。敌国:与国相匹敌。
[4]迁:贬谪,调离。
【译文】
张延隽任晋州行台左丞时,辅助主将,镇守安抚疆界,储藏聚集物资,爱护救助百姓,其威严庄重仿佛可与一国相匹敌。那些卑鄙小人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就联合起来贬放逐谪他。取代了他之后,晋州一片混乱,周国军队一起兵晋,州城就先被平定。齐国败亡的迹象,就从此开始了。

【评析】
《慕贤》篇,即阐述作者仰慕贤才的篇章。作者认为一个人在年少的时候,应该多接触有德行的君子,在潜移默化之中,自己的性情会得到很好的陶冶,自己也会变得有德行。对于那些有德有才的人,平时一定要对他们尊敬,并且努力向他们学习。对古代的贤人如此,对身边德才兼备的人也要如此。

颜氏家训原文、注释及译文((卷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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