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

关于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提醒范文(1)

月满人团圆,清廉伴佳节。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过节环境,x区纪委监委现将廉洁过节的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筑牢思想防线,坚决做到“八个严禁”。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认真落实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带头廉洁自律,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以及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违规吃喝、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及福利;严禁参加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将探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

二、加强教育预防,履行“一岗双责”。全区各党委要将落实规定精神作为长期的铁规矩、硬杠杠,坚决扛起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整治歪风邪气、弘扬新风正气。坚持教育在先、防范在前,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廉洁过节的纪律要求。“一把手”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当好“带头人”、守好“主阵地”,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层层传导“廉洁过节”责任压力。要切实加强节前教育,向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重申纪律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明纪律要求,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抵制不良习俗和奢靡之风,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三、强化监督检查,深入纠治“四风”。各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派驻(出)纪检监察组要紧盯中秋、国庆这个关键时间节点,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畅通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创新方式方法,通过交叉互查、随机抽查、大数据筛查等措施,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发现的“四风”问题,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区纪委监委将充分利用“信、访、网、电”平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落实廉洁过节工作部署不力、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倒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并将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综合效应,让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区纪委监委双节廉洁提醒范文(2)

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区纪委监委发出以下廉洁提醒。

一、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在内部食堂大吃大喝,或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

二、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三、严禁使用公款违规购买赠送烟酒和土特产等,以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电子红包等;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用、借用下属单位或企业(个人)服务对象车辆;

五、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六、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七、严禁在工作期间和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

八、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培训之机变相旅游、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

九、严禁使用公款为走亲访友、参观旅游人员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十、严禁酒驾醉驾,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树立廉洁标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自觉维护作风建设成果,切实筑牢清廉堤坝,度过一个幸福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


集团关于加强2023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廉洁作风管理工作的通知范文(3)

集团各实体、各职能部门:

2023年“中秋”佳节将至,为持续强化集团“反腐倡廉”要求,防范廉洁从业风险,遏制不正之风,维护企业“合规合法、诚信经营”的良好内外形象,集团纪委就“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廉洁作风管理工作强调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及党员管理干部要做到严格自律,严守底线、不踩红线、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严格遵守《集团廉洁从业管理规定》、《重大事项报告报备制度》。

二、加强关键岗位管理,确保关键岗位保持足够定力。

三、倡导文明节俭过节,严禁铺张浪费,各单位要积极倡导广大职工清正廉洁、文明节俭过节,积极营造文明过节氛围,积极倡导清白正当的上下级、同事关系。

四、节日期间,要做到:

“四问、两拒绝”。

四个“杜绝”。

三个“不可以”。

五、监督、举报方式

1、廉洁作风是红线,一旦出现廉洁从业问题,根据《廉洁从业管理制度》及《关于举报人保护及举报奖励的制度》严肃处理。

2、集团设立举报电话,请广大职工发挥相互监督作用,一经查实,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特别强调:对往来业务单位的礼品、礼金、请赠等坚决予以拒绝,实在无法拒绝的要将收受的礼品、礼金上报并登记备案,如有不便收受的礼金可存入集团廉洁账户。


中秋国庆廉洁提醒范文(4)

中秋、国庆将至,x区纪委监委提醒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明纪律规矩,强化廉洁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一)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

(二)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宴请、旅游或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三)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月饼、蟹卡,违规收送有价证券、电子礼券、电子红包、消费卡等礼品礼金;

(四)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服务对象车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五)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组织隐秘聚会;

(六)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七)严禁违规大吃大喝、铺张奢侈浪费、违规公务接待等“舌尖上的浪费”问题;

(八)严禁酒驾醉驾,组织参与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九)严禁利用婚丧嫁娶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等;

(十)严禁节日期间值班人员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或值班电话不畅通。

清廉庆佳节,思亲更思清。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持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底线意识。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既要带头严守纪律、作出表率,又要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决守住守好廉洁底线。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自我约束,守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带头遵守廉洁过节规定和作风建设纪律要求,确保廉洁节俭过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时间节点,持续加大察访力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为“强、富、美、优”新x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2023年中秋、国庆廉洁过节提醒范文(5)

现将有关廉政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1.严禁违规收送高档烟酒茶、月饼、蟹卡蟹券和购物卡等高档礼品、名贵土特产和现金,及收送电子红包和网络快递礼品等。

2.严禁私人聚餐公款报销,“无公函”“吃空函”,超标准接待,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组织隐蔽聚会等。

3.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

4.严禁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巧立名目滥发钱物、弄虚作假套取费用发放福利等。

5.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检查工作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参加管理和服务对象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或由其报销旅游费用等。

6.严禁大操大办、瞒报偷办,以他人名义操办、化整为零多次操办、异地多次操办等变相大操大办,借婚丧喜庆敛财、安排他人收礼敛财等。

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两处以上办公用房,超标准配备休息室、卫生间等。

8.严禁酒驾、醉驾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不触纪律“红线”、严防死守法律“底线”。

9.严禁以任何理由向企业摊派,索要礼品、礼金、购物卡券,在企业报销个人应支付的费用。

每逢佳节倍思“清”,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廉洁过节规定,带头遵守作风建设纪律要求,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做好家庭成员和身边人的宣传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中秋、国庆廉洁提醒范文(6)

中秋、国庆将至,x县纪委监委提醒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在喜迎佳节的同时,要严守党纪法规,过一个文明、健康、清廉的节日。

一、公款吃喝碰不得

二、公款旅游行不得

三、公车私用使不得

四、红包礼金收不得

五、节日福利勿乱发

六、大操大办办不得

七、xx恶习沾不得

八、酒后驾驶要不得


廉政提醒范文(7)

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1.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一是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二是开展党规党纪教育。三是开展遵纪守法教育。四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2.压实纪检组织监督责任。

二、坚决杜绝“九个严禁”问题

三、加强纪律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关于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的提醒范文(8)

落实主体责任,时刻紧绷廉洁之弦。

严明纪律规矩,时刻守住纪律底线。

立足纠治并举,时刻弘扬新风正气。

(受限有删减,全文约7180字共享)

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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