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报名流程
南京师范大学的综合评价招生是为了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模式。以下是您需要遵循的报名流程:
报名条件:您需要满足南京师范大学的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是否来自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是否获得特定竞赛奖项等。
报名时间:您需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会在每年的4月至5月之间,具体日期请关注南京师范大学官方发布的最新招生简章。
网上报名:在报名截止前,您需要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这些材料可能包括申请表格、个人陈述、获奖证书等。
资格审核:南京师范大学会根据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审核结果将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您也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确认考试及缴费:初审通过后,您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及缴费。逾期未确认及未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考核安排: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通常会在6月份举行,具体安排请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的最新通知及准考证信息。
合格名单公示:考试结束后,南京师范大学会根据考生的面试分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并在本科招生网公示。合格名单经学校审定后,将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录取政策:获得综合评价招生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并根据学校的相关录取政策进行录取。
以上信息是基于2024年的数据,具体的报名时间和流程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您定期查看南京师范大学官方网站或联系招生办公室获取最新的招生信息。
相关问答FAQs:
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条件有哪些?
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
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招生对象: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江苏省优秀高中毕业生。
报名条件:
- 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普通类同首选科目学生中前10%。
- 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普通类同首选科目学生中前30%,并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考生所在中学为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首批建设立项学校,或与南京师范大学有人才培养深度合作的中学。
- 考生高中阶段获得英语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 考生高中阶段获得人文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 考生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 考生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任一学科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奖项落款为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中国植物学会和中国动物学会)。
招生专业及计划: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具体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报名材料: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申请表、个人陈述、反映综合素质优秀的证明材料等。
考核模式:通常采用面试的形式,重点考查学生的逻辑思辨、创新精神、语言表达等能力。
以上信息基于2024年的招生简章,具体细节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您关注南京师范大学官方网站或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获取最新的招生信息。
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的考核内容
南京师范大学的综合评价招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业成绩:考生的高二、高三年级3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是考核的重要依据,其中包括普通类首选科目历史类或物理类的年级排名及人数。
竞赛获奖情况: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的英语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人文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等奖项也是考核的重要内容。
荣誉称号: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同样是考核的一部分。
个人陈述:考生需要提交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以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和专业发展理想。
综合素质证明材料:考生还需要提供反映其综合素质优秀、具有学科发展潜力的证明材料,如竞赛获奖证书、省级表彰等。
面试:南京师范大学的综合评价招生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重点考查学生的逻辑思辨、创新精神、语言表达等能力。
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高考投档分/750)*70 +(学校面试分/面试满分)*30。
以上信息基于2023年的数据,具体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招生简章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的录取政策是怎样的?
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的录取政策
南京师范大学的综合评价招生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报名资格: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考核流程:初审通过取得学校考核资格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及缴费,然后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考核通常包括面试等环节,具体安排会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合格名单:学校根据考生面试分择优确定考生合格名单,合格学生数不超过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5倍。合格考生将根据学校相关录取政策择优录取,计划录满为止。
录取政策:获得综合评价招生合格资格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高考投档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考生须在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学校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范围内并且满足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本人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并安排专业。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高考投档分、学校面试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领导及监督机制: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对综合评价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
以上信息基于2024年4月29日发布的南京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每年的具体政策可能有所变化,建议您关注南京师范大学官方网站或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获取最新的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