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法学专业概览
兰州大学法学专业,作为该校历史悠久的学科之一,拥有深厚的学术积淀和鲜明的教育特色。兰州大学法学教育始于1909年,学院历史悠久,底蕴深厚。1986年,兰州大学获得经济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成为中国西部地区最早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2012年,兰州大学法学院被评为全国首批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一,2019年法学被确定为甘肃省重点学科,2020年法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师资力量与学术研究
兰州大学法学院现有教职工近70人,其中包括多位在政法实务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素养的专家。学院还聘请了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并与校外法律实务部门联建了多个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和研究机会。
教育质量与学生发展
兰州大学法学院的教育质量得到了广泛认可,学院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通过模拟法庭、实习实训等方式,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学院的毕业生在法律行业内外均有良好的就业前景和职业发展空间。
学术氛围与国际交流
兰州大学法学院营造了浓厚的学术氛围,定期举办学术讲座和研讨会,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学院还积极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国际视野和学术交流平台。
兰州大学法学专业凭借其雄厚的师资力量、丰富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为学生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学教育,是追求法律职业生涯的理想选择。
相关问答FAQs:
兰州大学法学专业的历史背景是怎样的?
兰州大学法学专业的历史背景可以追溯至1909年(清宣统元年),当时由至公堂改建的甘肃法政学堂。1946年8月,兰州大学正式成立,设立了法学院,成为当时力量最强的学院之一。1952年,法学院与文学院合并成立文法学院,但在1953年的院系调整中,法律系被撤销。直到1984年,兰州大学法律系得以恢复重建,并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1986年,兰州大学获得经济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成为中国西部地区最早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1999年,兰州大学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并在2005年取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2003年6月25日,兰州大学法学院正式成立,继续发展成为具有法学、知识产权等专业的学院,并在法学教育和研究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兰州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力量如何?
兰州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力量较为雄厚。根据最新的信息,学院现有教职工数量达到55人,其中专业教师41人,包括教授11人、副教授16人和讲师14人。学院还有甘肃省第一层次领军人才1名,以及其他多名在教学和科研方面有显著成就的教师。兰州大学法学院聘请了24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并与校外法律实务部门联建了多个实训基地,以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理论素养。学院的师资队伍整体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能够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学术氛围。
兰州大学法学专业的教育特色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兰州大学法学专业的教育特色
兰州大学法学专业的教育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课程思政建设:兰州大学法学院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机融入课堂教学,修订法学专业课程大纲,并开设相关课程,如《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以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实践教学与实验教学:学院重视实验教学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拥有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和实验教学软件,以及与司法实务部门的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平台。
国际化教育:兰州大学法学院获批教育部首批涉外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通过多种项目,如“创新型人才培养项目”和“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涉外法律服务能力。
人才培养模式:学院探索建立了“经典”与“经验”双向驱动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与研究生一起培养,打通本硕博三个阶段的学习研究,为培养研究型的一流法治人才开辟路径。
专业特色与优势:法学院结合学校经法管学科优势开展“三通”教育,加强法学融通型人才的培养,并通过开设双学位班等方式,强化应用型和涉外型人才的培养特色。
这些教育特色共同构成了兰州大学法学专业鲜明的教育风格,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强烈实践能力和广阔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