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写下这个题目时 ,内心里其实是没底的。人到中年,痴长几十岁而已,关于读书,只是有些小小的感慨,用我的拙笔,试图写出来,就像一个手艺拙劣的匠人,靠在一个不起眼的墙角,推销自己的手艺。
认字开始,我便对所有带字的东西发生特别的兴趣。一帮半大小子互相走家串户相约游玩,我却对人家的几本封皮散落,字迹模糊的破书念念不忘。有一次在厕所里,墙缝里塞着的几卷纸,被我当成珍宝,呆呆的看了好久。
上初中时,邻村的一个同学塞给我一本没有封面的厚书,这是他已经上大学的哥哥留给他的,我拿回家,如饥似渴的读,从白天读到傍晚,就在院子里的枣树下面,我把这本书读完了,怅然若失,无可名状,这本书是平凡的世界,影响了一代人的经典。借我书的那位同学已经不在了,但是,那本书,永远都在。
我在镇里面上的高中,这个镇子,历史悠久,掌故颇多,一条街道,两旁还有青砖老屋,竟然还有一间不大不小的书店。上午放学了,镇子上的同学都回家了,我们几个路远的就溜达到书店里去。就在灰暗的书店的架子上,我发现了一套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聊斋志异,看了看定价,竟然要26元钱!我不舍的放下,暗自神伤。三个星期以后,攒够了钱,我从书店买回了这套书,散发着墨香,飘洒着阳光,我走在小镇的街道上,那一刻,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因为我买书了!这套聊斋志异,现在就放在我书房的架子上,包着书皮,上面有我那时用毛笔写的张扬跋扈,呲牙咧嘴的书名。
爱书的人是受不的对书的任何轻慢的,满满的书,就像守财奴倾尽一生得来的财宝,异常珍视。
搬家的时候,媳妇儿坚决不同意把陪伴我高中大学时期的老式书柜一起迁移,我只好把书籍打包装袋,在那个酷热的夏天像蚂蚁搬家似的把那些宝贝倒过来。
古人说,雪夜闭门读禁书,人生乐事一桩。我觉得,只要有书读,就是乐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