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自己真够绝情的,迎着夕阳,我大步如飞,连头都不回,竟连一眼都没看看它!
我的老伙计。
我把它放下了,交出钥匙的那一刹那,竟毫无感觉,无所触动。顶着烈日回到家中,坐着喘息未定,忽然就想起了它,心里面空落落的,有些不舍,我知道,我的一段时光随着老伙计一去不回了。
这辆车跟了我将近十年,油漆都有些发暗,磕碰在所难免,喇叭换过一次,收音机早已没有声响,跑高速的时候,它都在剧烈的喘着气,像一位不服输的老人。
我刚把它迎回家中的时候,是零九年四月,初春的傍晚,4s店的两个小伙子把它直接开到了我的单位,当我接过来那一串钥匙的那一刻,竟然激动地颤抖不已。那天下班的时候,我开着我的奔奔回家,那是我有驾照两年以来第一次开车,挣扎着回到家中,浑身湿透,紧张极了。晚上临睡觉前,从三楼的窗户往外望,直到看到车的顶子上的那根天线,心里才踏实下来。半夜有时候醒来,也会跑到窗前往外看看,简直生了病一般。
这辆小车,身躯不大,有几分敦实;功能不多,但是已经足用。它最远跑到过天津保定,其余时间大多代步。刚开始手潮之故,没少刮刮蹭蹭,修修补补,让它受了不少委屈。直到分别的今天,它的后背箱一侧仍然有一块巴掌大的锈迹,像极了一块丑陋的伤疤。
要分手了,我给它梳妆打扮收拾沐浴清洗一番,就像打点一个要出嫁远行的姑娘。它静静地停放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我背向着它,转身走去,心有不舍,却又无可奈何。
再见,我的小车!
再见,我的老伙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