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可能是真饿,也可能是顽皮,反正能吃的东西不少。
青涩的,小指甲盖大小的枣儿,野地里一种成熟之后呈现紫黑色的俗名野茄儿的不知名植物,春天榆树枝头刚刚长出来的绿色的榆钱儿,甚至地里一种紧紧贴着地生长的野菜的长长的白白的根茎,都会成为我们的食物。
我们像远古的还未尝遍百草的神农氏,张着血盆小嘴,在春天的夏天的秋天的甚至冬天的原野上肆意游荡,寻找着一切可以吃的东西。街上的小狗见了我们都躲着走,正是最讨人嫌的时候。
我们最近盯上了村西那块种满了胡萝卜的地,但是,仅仅只是盯一下而已,暂时我们还不敢贸然行动,很简单,这块胡萝卜有人看管,看管的人虽然是个老头,但在我们十里八村那可是响当当的人物。
这老头个不是很高,眼睛却很明亮,小孩子们都怕他,据说他年轻时候是个好把式,给队里赶过大车,大骡子大马见了他都哆嗦。大人们说,曾经有过一匹小儿马,刚交到他手上,老头为了驯服它,愣是牵着这匹马在打麦场遛了一天一夜,直到把小儿马累趴下,老头啥事没有,从此之后,这匹马在他手下特别乖巧,非常听话。
我们一帮子半大小子只要看见他就低眉颔首,小步跑过。老头也不介意,冲我们瞪着眼,咧着嘴笑,我们更害怕了。这块胡萝卜地就是老头的,他搭了一个高高的窝棚,白天在地里溜达,晚上就住在窝棚里。他的胡萝卜长得太好了,绿油油的叶子,茂盛地看不到地皮,我们远远地看着,吞咽着疯狂分泌而出的口水。
胡萝卜最好吃的是紫色和红色的,黄色的一般。这东西很好拔,攥住上面的叶子底部,一下子就能扽出来,就像拔出一把明晃晃的倚天剑。当然,这一系列熟练的动作,仅限于我们头脑中的无尽想像。
终于有一天,最原始的食欲战胜了那时候势单力薄的理智和一点点的道德修养,我们要行动了。
经过周密的计划,我们决定采取声东击西,调虎离山之计,很显然,这是我想出来的计策,其实是我从袁阔成的评书三国演义里学来的。
我们先派出俩小孩子在老头的窝棚附近徘徊,吸引老头的注意力,主力大部队则隐藏在干涸的大河河坡堤岸的斜坡上的茂密的青草之中。计划进行得非常顺利,老头发现我们的时候,我们已经差不多打扫战场了。我们吃着,跑着,老头在后面追着,喊着,听得出,他是咬着牙骂的,我们嘻嘻哈哈,绝尘而去,直到看不到老头的身影,才在大树底下坐下来分赃。
这次战果很辉煌,五六个人,每人至少偷了十几根大大小小或红或紫或黄的胡萝卜。我们吹着风,咬着嘎嘣脆的胡萝卜,真甜啊!我们还互相模仿着老头追我们的样子,哈哈大笑。
那天天黑了,我才回到家,一进家门,就看见角落里堆着的一堆胡萝卜。凭直觉,我意识到可能我们的行动暴露了。我娘一脸平静,我满脸疑惑,追问胡萝卜的来历。我娘说,老头刚刚来过一趟,给送了一堆胡萝卜,让咱们尝尝鲜。还说,想吃还有,别客气,要不也是被孩子们偷了。
我的脸红了,发着烫。那天的晚饭,我娘把胡萝卜洗干净蒸了半锅,我吃着,嘴里却味同嚼蜡一般,一点甜味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