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学的副校长,应该是本学校、本地区的教育教学专家,无论是政治待遇还是经济待遇,应该是相当不错的,本来发展下去成为一个特级教师、名校长、正高级教授是没有问题的,现在却因为抄袭别人的作品成了“网红”,应该受到法律法规的惩罚。
一、私心作怪,太追求名利了。
在深圳可能房价很高、物价很高、生活的成本很高,逼着人不得不挖空心思去搞“副业”,额外挣钱养活自己,或者让自己生活质量更高。
根据网络上的信息,胡副校长利用自己的职权,成立工作室推销课外读物,获取额外的报酬,收入自己的囊中。每个学校都会开列学生课外读物书目,只能是学生家长自觉自愿去购买,不能由学校统一推销,或者由老师故意指点学生家长到指定的地方去购买。这些都是教育主管部门三令五申、严禁触犯的红线。
现在很多老师都有编写课外读物的能力,一方面可以展示自己的写作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将自己所学所思化为成果服务于学生。多少年以前,教师可以向学生介绍推销自己或者别人的编写的课外读物,从中获得一定的提成,弥补家用。但是在学生家长中、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特别是一些编辑水平差、出版质量低劣的课外读物,充斥其间,不仅没有给学生带来丰富的营养,相反可能给学生带来误导,因此教育主管部门叫停了这一行为。
在新时代,一切都是依法治国,教育行业也不例外,教师不能利用手中的特权,非法推销课外读物。教师可以开列书目进行推荐,可以推荐相关的传统文化精华名著,给学生家长。也可以推荐给学校,以学校组织的名义进行采购,供学生学习使用。任何个人行为都是违法的。
二、明知故犯,没有责任心和担当感。
作为小学的副校长,不可能不知道教育主管部门的红线,明显是明知故犯。这与当前主题教育相背离,就是政治上不老实,经济上不收手。即使是工作室编写的课外读物,需要推销,也应该通过学校办公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在全校进行推广,同时报给教育局主管部门备案,参与编写的教师可以领取相应的稿酬。
反映一个学校教科研水平高低的一个指标就是学校具备不具备编写校本教材的能力。胡副校长所在的小学,应该说教科研能力非常强的,他们的这个团队,成果应该是丰硕的。本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甚至全国范围内,推广他们的教科研成果,为学校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尽到自己的责任。但是这样一来反而好让自己的名声变得很臭,也断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甚至于丢掉自己的饭碗。
从另一个层面来说,很容易引起社会上的误解,为什么不把主要精力放在教育教学方面,而热衷于编写推销课外读物?现在全国从上到下都在呼吁给学生减负,那么,阅读课外读物是不是也是一种负担?认真追究起来,问题确实很严重,有时候事情的发展方向不是受个别人的控制。因此,不能在大势大非面前装聋作哑,不顾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放任自己的一意孤行,唯利是图。小团体利益害死人。
三、负起担当,做名副其实的教育教学专家。
胡副校长,作为一名教育教学专家,在他的领域,应该团结一批有上进心,能发挥正能量的教师组成一个团队,潜心研究教育教学规律,并运用到教育教学实践中去,将学生中优秀分子与落后分子作为研究对象,挖掘他们身上形成的素材,分析他们的原因与本质,分批注意典型的材料加以研究剖析,总结出相应的引导与点拨,并获得成功的案例,用来指导以后的学生。如果总结出来的经验卓有成效,还可以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甚至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为更多的学生服务,为更多的学校服务,为更多的教师服务。
如果胡副校长能够认识到这一点,他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教育教学专家,而不会仅仅停留在获取一点利润的层面上了。形成正向良性循环的最终结果,不仅有名也有利,全国这么大的学生群体,就是他们所编写的优秀课外读物的市场,有这么大的市场,还怕没有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