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百日整治”活动方案

发改委“百日整治”活动方案第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XX市2015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经委党组研究,现制定市发改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四最、五制”要求,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取消聚焦反对形式主义、官瞭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稳定的治安环境、公平的市场环境和宽松的创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和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大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主要内容

以“落实投资自主、推进投资便利”为主题,以“三落实、三开展、三建立”为主要内容,集中开展百日整治活动,彻底解决工作效率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行政不作为、滥作为、慢作为等机关工作作风问题和擅自设立行政审批前置条件“中梗阻”的问题。

1.三落实。即国家简政放权政策的落实,单位对社会承诺的落实,个人履行岗位职责规范的落实。

2.三开展。即开展网上审批活动;开展“我为基层谋项目”活动;开展“整治庸懒散”活动。

3.三建立。即建立网上申报审批服务平台,投资项目网上联审平台,投资项目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建立服务型机关的运行体制;建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个人考评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6日—5月16日)

召开全委动员大会,认真学习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会议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结合本委职能,制定“百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优化经济环境”大讨论活动;大力营造整治经济发展环境的浓烈氛围,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橱窗、标语、简报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并就开展“百日整治”活动进行公开表态。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17日—6月16日)

1、广泛征求意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直接服务对象和基层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

2、深入开展自查。各科(室)围绕信息公开、依法办事、服务质量、廉洁自律等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关的内容开展自查。

3、认真开展调研。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收集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三)整改建制阶段(6月17日—7月26日)

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结合“四最”“五制”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并组织民主评议。

1、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时间。

2、公开承诺。在媒体和有关会议上公开进行行政服务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3、开展民主评议。组织服务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4、加强网上申报审批服务平台;投资项目网上联审平台;投资项目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

5、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行政审批项目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6、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制度建设,规范行为。

7、兑现服务承诺。回头看2014年服务承诺落实情况,确保每件承诺事项均有着落。

(四)验收测评阶段(7月27日-8月15日)

检查验收结果占年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考核得分的60%,占年度民主评议综合评议得分的10%。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百日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由XX同志任组长的市发改委“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各专班人员的职责,确保“百日整治”活动工作有人抓、抓到位。

2、注重协调,密切配合。此次“百日整治”活动涉及到每个科室、每个人,各科室要密切配合,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形成共创服务型机关的整体合力。专班人员要强化组织,协调、督办工作,推进发改委机关在优化经济环境方面有实实在在的转变。

3、严肃纪律,认真执行。此次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对消极应对、不予配合的科室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在年度考核中不予评先。

4、监督检查,务求实效。各科室各二级单位要认真按照“百日整治”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本委专班深入基层,严查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尤其是顶风违纪、不认真整改的典型。凡被专班查处的,要全委予以通报。

发改委“百日整治”活动方案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城乡环境治理,在“两节”期间营造干净、祥和、喜庆的节庆氛围,结合《民和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白日行活动方案》要求,我委积极响应,对责任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进行大扫除。

每周五下午,我委组织干部对负责的辖区内卫生进行清理,干部们干劲十足,不怕累,不怕脏,拿着各种打扫工具将环境区内垃圾进行清理。

此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活动,不仅给居民营造了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而且干部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人人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环境卫生的新风尚。

发改委“百日整治”活动方案第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整治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集中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整治,营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服务环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制环境,宽松透明、政令畅通的政策环境,使全市经济发展环境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二、整治重点

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环境,公路“三乱”,服务和管理部门到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审批办证不及时,企业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企业融资难、出口退税不及时,中介机构收费过高等问题。

三、责任分工

(一)企业周边治安环境问题由市委政法委负责。重点打击强买强卖、强装强卸、阻拦施工、敲诈勒索、盗窃企业资产、哄抢企业财物和破坏企业水电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破案率在95%以上;及时协调企业和所在地之间的矛盾纠纷。

(二)公路“三乱”问题由市交通局、公安局负责。重点解决随意检查、处罚重点服务企业生产运输车辆的问题。

(三)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办证不及时问题由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行政服务中心负责。重点查处服务和管理部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问题;审批办证不及时的问题;到企业吃、拿、卡、要、报等问题;不经市行政服务中心核准,擅自到企业执法检查的问题;通报一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例。

(四)企业周边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由市建委、交通局、城投公司负责。重点解决企业用水、用气、交通等方面的问题。

(五)企业用电问题由市经委、供电公司负责。重点解决用电安装效率低、收费过高、自购设备难以入网等问题。

(六)企业融资难、出口退税不及时问题由市财金办负责协调解决。重点解决贷款条件苛刻、审批周期长、服务态度差等问题;协调市国税局、财政局解决企业出口退税不及时问题。

(七)中介机构收费过高问题由市纠风办、物价局负责。主要督促中介机构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彻底脱钩,进入市场单独运行。摒弃地方保护主义思想,承认外地中介机构评估结果在我市仍然适用。

(八)各地经济环境情况调查由各地负责。主要调查本地企业反映侵害企业利益的问题,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问题。

(九)宣传报道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仙桃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中国仙桃网等单位要对全市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整治目的和意义、工作动态、先进经验和作法,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6月30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提出实施意见。全市要组织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讨论活动。各部门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就开展“百日整治活动”进行公开表态。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二)查摆问题阶段(7月1日—7月15日)。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查摆问题。一是广泛征求意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自己找、群众提、领导点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直接服务对象和基层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意见和建议进行归纳整理。二是深入开展自查。各部门要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仙发〔2007〕12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仙发〔2007〕13号)、《仙桃市重点工业项目投资优惠办法》(仙政发〔2007〕21号)等文件,查看有无违反规定,阻碍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三是认真开展调研。各地要收集一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上报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评议阶段(7月16日—9月16日)。各地、各部门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分类组织民主评议。一是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制定具体措施,落实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时间,并报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公开承诺。各部门要在媒体和有关会议上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开展民主评议。各部门要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组织服务和管理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各地要组织本地基层站(所)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报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四是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按要求开通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网络对接。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必须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制度建设,规范行为。市行政服务中心要落实和完善综合执法制。市公安局和各地要严格落实驻企服务制,制定优化企业周边治安环境考核机制。市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按照《仙桃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保障公路畅通的通知>的通知》(仙优领发〔2008〕1号)精神,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市财金办要建立企业贷款协调机制。市国税局要制定企业快速退税实施办法。市建委、交通局、城投公司要制定企业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办法。整改评议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开展执法行为大检查,必须查处一个以上典型。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行政服务中心将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基层查处典型。对因整治不力,导致群众反映较多,被专班查处的,每查处1起,民主评议扣3分;达3起及以上的,民主评议为不合格。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7日—9月30日)。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百日整治活动”考核细则,组织专班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按百分制计算,60分以下为不及格。检查结束后,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将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对服务和管理部门进行测评。对“百日整治活动”检查验收中不及格的单位,除责令限期整改外,要在其民主评议所得分值中扣减5分。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各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百日整治活动”的整体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分步实施。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综合指导作用,及时了解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

(三)严肃纪律。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按照整治活动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对不认真查找、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民主评议中扣分。民主评议不合格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其领导班子要写出专题检查报告,本年度内单位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不能被评为市级及以上先进,不能被授予各类荣誉称号,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引咎辞职;被评议单位是垂直管理部门的,由市纠风办和行政服务中心将排序情况及评议意见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馈,并提请其主管部门对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发改委“百日整治”活动方案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发布,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221178818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ptmall.com/article/7426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